第二十三章 价值百万的钢笔,说送就送

一栗子一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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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且你也清楚,冰岚她不喜欢男人,未来根本不会碰你。你需要做的事,便是主动和她谈恋爱,牺牲自己的色相,最大程度的去勾引她。”

    李月说着,便看到程素有些意动,他悄然看了一眼桌子上的文件,表露出一副犹豫不决的神色。

    她能猜到程素的想法,就是赶快动手术,以挽回母亲的性命。

    如此想来,这个小男人倒是挺有孝心。

    “李……李女士……”

    程素一脸“紧张”,微微有些结巴,不知道怎么称呼李月……

    看到程素单纯的模样,李月眼神微微恍惚,嘴角露出一抹淡淡的笑容。

    她这个笑容,不是对待生意伙伴公式般的笑容,而是真真切切的发自内心。

    李冰岚一向和她唱反调。

    以至于李月当了二十五年的母亲,却从未感受到“孝”之一字,不免对程素产生一丝好感,同时竟有些羡慕程素的母亲。

    “小素,你就叫我李阿姨吧……”

    李月柔声开口,轻轻拍了拍程素的肩头。

    “嗯。”

    程素点了点头,眼神有些六神无主。

    “小素,你先翻看一下合同……”

    李月站起身来,打开牛皮文件袋,取出一份合同放到程素手中。

    总体来说。

    她不讨厌眼前的男人。

    有孝心。

    恪守底线,不为金钱动摇本心。

    “对了周姨,能不能等我的母亲彻底痊愈,办理好出院手续,我……我再去勾引阿姨的女儿?”

    程素语气支支吾吾,故意红着脸颊,一副不谙世事的模样。

    同时他十分小心翼翼,生怕李月不肯答应,就差把“大孝子”三个字刻在脸上。

    话说出口,程素心里觉得,李月有很大概率会同意……

    但出乎程素意料。

    李月沉思片刻,竟然摇头,拒绝他的请求……

    “小素,你母亲的手术我自然会安排妥当,也会让专业的护工照料她。”

    “你签下合同之后,需要即刻搬到李家北院,北院是我女儿的住所。”

    “未来一个月的时间,你都必须围绕我的女儿转,想方设法扭转她的观念。不论成功与否,一月结束之后,我会支付你一千万,足以让你后半辈子衣食无忧。”

    李月转过头,便看到程素的脸色从希冀,转为浓浓的失落……

    虽然于心不忍。

    但她身为商业巨头,做任何事情,都会习惯性的考虑多方面因素。

    李月担心答应程素的要求,等待他的母亲顺利出院后,失去病危的程艳作为把柄,程素便不会对女儿上心,而是会尽量拖延到合同期限结束。

    但如果治疗母亲的期间,他为了让李家尽全力挽回程艳的性命,那么他势必会尽可能的讨好李冰岚。

    出于这样的考虑,所以李月思索再三,拒绝程素的要求。

    很快。

    李月摊开合同,一式两份,整齐的摆在程素面前。

    程素拿到合同,细细浏览一遍后,便翻到签名的页面……

    通过心声,程素知道李月没欺骗他,合同也应该不会出现漏洞。

    而且所谓卖身合同,根本不存在法律效益,不为现行的法律所承认。

    换句话说,这份合同的本身就是一个漏洞。

    束缚签约方执行合同条款的,不过是两者口头约定罢了。

    两世为人,给程素带来的不仅有知识的累加,还有阅历的沉淀……

    换到任何同龄人身上,说不准就信了这份合同。即便程素心知肚明,但仍旧面带忐忑,拿着合同之时,手臂微微颤抖。

    “小素,你不要太担心,往后和冰岚接触,她如果欺负你,你就微讯告诉我,阿姨帮你训她……”

    李月说话声十分温柔,通过短短时间的接触,她有些可怜这个命途多舛的小男人。

    从小丧父。

    母亲酗酒,嗜赌如命。

    早早的败光家产,搬到如此破落的小房子。

    但程素却出淤泥而不染,从小努力上进,考入林城财经学院这一所重点大学。

    读书时勤工俭学,生生的支撑起这个濒临破碎的家庭。

    李月平时雷厉风行,言语也简单明了。

    但面对程素,李月却说了很多句话,因为她下意识想消除程素的顾虑。

    程素准备签名,突然看到文件袋夹着一根钢笔。

    李家果然财大气粗,连签名的钢笔都是奢侈品,笔身和笔盖由纯金打造,镶嵌着几十颗晶莹的碎钻,顶端更是有一颗小拇指大小的红宝石在熠熠生辉。

    笔身刻着“VT”两个英文字母logo。

    程素通过记忆,知道“VT”这个品牌相当于前世的百达翡丽,传承百年,主营手表业务。

    但同样擅长制作高档钢笔,每支笔要价起码百万,非巨富家庭根本买不起。

    钢笔入手沉甸甸的,握着很有质感。

    在签名的时候,程素的手停顿在半空中。

    他感觉自己能写出两种风格的字迹,但稍加一想,决定用原主的字迹,来签下自己的姓名。

    签完名,程素将文件合上,重新递给李月。

    李月接过文件,看了两眼,随意放到包包里,却没接过钢笔……

    “小素,你喜欢这只钢笔吗?”

    李月笑着问出声,打算送个见面礼给程素。

    她刚刚一直在观察程素,发现他眼神晶亮的盯着钢笔。

    ‘男孩子果然都喜欢亮晶晶的东西,便是这程素看起来不食人间烟火,也同样无法逃过这个定律。’李月内心暗暗想到。

    刚才程素不断的打量钢笔,目光中带着惊艳之色,李月便猜测,他很可能喜欢这支金色的钢笔。

    “我……”

    程素脸色微微胀红,最后声如蚊蚋的点头。

    “喜欢……”

    他当然喜欢,值钱的东西谁不爱呢?

    不过李月却明显误会,并没有往钢笔的价值方面去想,只是单纯认为程素喜欢漂亮的东西。

    李月抿嘴一笑,将钢笔推到程素手中。

    “既然小素你喜欢,那么这只钢笔,就当做阿姨送给你的见面礼……”

    看着到手中的钢笔,程素却没选择接。

    “不……阿姨,这……这支笔太贵重了,我不能收……”

    程素“慌张”的推辞,无意中,竟触碰到李月的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