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杂志社

十六夜雨汐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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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黑,把你本田借我用一天呗!”林景炫找到楼下3502的小黑。

    这家伙最近从哪搞到一辆超酷的摩托车,让林景炫有点眼馋,正巧今天要去杂志社和电视台,就想借来玩玩。

    房间里传来小黑的声音:“没问题,你先拿去开吧,我还有点儿事没处理完呢。”

    说着,钥匙从房间里飞了出来。

    “谢啦,兄弟,下次请你吃饭!”林景炫吼道。

    “对了,车里油不多了,记得加点儿!”林景炫临走前,房间里又传来了一句话。

    反正杂志社也不远,而杂志社到电视台的路上就有加油站,路过的时候加点就行了。

    林景炫不甚在意,加油站什么的遍地都是。

    ……

    虽然早有预料,但从楼下车棚里取出摩托的时候,林景炫还是被小小地惊艳了一下。

    掀开罩在车上的灰色帆布,一辆纯黑色的公路赛车近在眼前,泛着光泽的流线型外壳让他有些着迷。

    车后锁着一大一小两个头盔,现在这年头,想要骑摩托车上路,这东西可必不可少,不然交警可就该请你去局子里喝茶了。

    胯坐上车,调整一下后视镜,戴好手套和头盔,直接打火,二档起步,引擎的轰鸣声让他热血沸腾。

    到杂志社的路不远,不到二十分钟就到了楼下。

    今天他是来看看杂志社做的读者问卷调查,想了解一下读者对杂志上各种类型推理小说的看法。

    之前林景炫在网上也会收到读者的邮件,大多数都是支持他的人,却也有不少改进的建议。

    所以他今天来,主要是想看看杂志社的读者调查,并且参考一下各种不同类型推理小说的热度,以便自己做出一些调整。

    顺便和主编商议一下,自己的长篇已经连载完了,是时候考虑实体书的出版问题了。

    如果热度足够的话,实体书上市会给林景炫带来巨大的收益,无论是名声上还是金钱上,都是如此。

    杂志社大概分为三个部门,采编部门、经营部门和行政部门。

    采编部门是负责杂志的排版,主编、编辑、记者、美术和总监都是这个部门的。

    而经营部门,顾名思义,是负责杂志的发行,而且还要时刻关注市场动向,并根据动向,做出合适的广告进行宣传。

    相较于前两个部门,行政部门就相形见绌了,这个部门是出了名的事多挣钱少,几乎所有的杂事,他们都包揽了。

    虽然财务什么都也归他们管,但在杂志社可没有掌握财政就掌握大权这一说,反而是如履薄冰,生怕出什么差错。

    刚进门就听见一个不阴不阳的声音从身后传来。

    “哟,这不是林大忙人嘛?呵,看来长篇连载的不错啊?居然有时间来杂志社?”

    林景炫一转身,就看见一个西装革履的矮个子男人,一脸莫名其妙的笑意。

    林景炫瞥了他一眼,平淡道:“是啊,是啊,连载的确实挺不错。”

    这个男人名叫安德烈,是林景炫的竞争对手,坚定的本格派,注重刻画逻辑与作案手法。

    而社会派则恰恰相反,淡化了逻辑,注重现实,更加关注人性和社会的思考。

    社会派是上世纪五十年代,在日本兴起的推理小说流派,习惯于把案件置身于广阔的社会背景之下。

    相较于本格派,社会派可能会更容易引起读者的共鸣,不过说到底,二者并不对立,有很多共通之处。

    虽然林景炫的小说算是社会派,但是有关于逻辑方面的内容也并没有太过淡化。

    而安德烈显然不这么认为,他始终认为加强故事性会忽略推理小说最重要的逻辑部分,已经偏离了推理的意义。

    他属于那种顽固的人,本来各有所长,甚至可以相互结合的类型,在他看来必须一较高下,写的小说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故事性。

    有少部分读者确实吃这套,但大部分人,还是更喜欢包含故事性,并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人性的推理小说。

    所以他在上次的连载专栏竞争中,被淘汰掉了。

    此时看到林景炫,可谓仇人见面,分外眼红。

    对于这种人,林景炫也是能避开就尽量避开,遇到什么阴阳怪气,大不了刺激回去就完了,眼不见心不烦。

    “呵,某些人也只会寻求那点可怜的代入感来满足读者了。”安德烈不知进退,反而变本加厉。

    林景炫也刺激回去:“那也比这几个月只能喝西北风,纸上谈兵的某人强过不少啊。”

    说完,就给他留下了一个后脑勺,安德烈在原地面色涨红,浑身发抖。

    林景炫转身走进编辑办公室,诺澜就在三号办公桌,他的读者调查就在她那里。

    诺澜一身黑色OL装,有几分女强人的风范,端坐在办公桌前。

    此时她正专注地审核一篇新人的小说,看到林景炫,给他做了个手势,让他等等。

    林景炫见她在忙,就在旁边稍等了一会儿,等她审完了手头的稿子,才开口问道:“澜澜,还在忙吗?”

    “不忙了,今天你怎么有时间来杂志社了?”

    诺澜有些好奇,这家伙平时可是有多远,躲多远,生怕被催稿,今天居然来杂志社了。

    “那个。”林景炫搓搓手,干笑道:“嘿嘿,我的稿子,不是上次就一次性交完了嘛。”

    “哦?是嘛?那你是特地来看我的?”诺澜有点小惊喜,还有点羞涩:难道他终于开窍了?

    “没……”林景炫没说完就意识到自己的失误,赶紧刹车:“没,没错,我就是特意来看你的。”

    诺澜自然听出了他的言不由衷,面色一冷,又转头看向电脑屏幕,轻声道:“好了,看也看过了,你回去吧。”

    这话要是陆展博听到估计就回去了,不过林景炫显然不像陆展博情商那么低。

    知道诺澜生气了,这种时候明显需要一套连招。

    先认错,态度要诚恳:“澜澜,我错了,是我不对。”

    再补救,短时间内想出一个真正的理由:“澜澜,其实我今天是想邀请你去当观众的。”

    最后轻轻牵起她的手:“你这么漂亮,而且心地善良、冰雪聪明,大人不记小人过?”

    诺澜白了他一眼,虽然知道他只是花言巧语,但听起来还是蛮开心的。

    “说吧,到底找我什么事儿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