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零九章 商谈

虾写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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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曹云将小姑娘徐娜朝座位上一放,问:“怎么回事?”

    “……”徐娜支支吾吾,左顾右盼,很慌张。

    “你时间不多,最多只有几分钟,不想有麻烦就赶紧说。”曹云郑重警告。

    徐娜家徒四壁,为了十万元律师费,她想到了卖自己。不过,目前大学生处子的价格并没有那么高,也许是没找到对的买主。徐娜在网络上找到了有此需求的李某,李某看了徐娜的面貌和身材后,出了两万的高价,双方按照约定时间到了宾馆。

    毕竟是第一次,徐娜扭扭捏捏。李某虽然中年油腻,但也算体贴,不着急办事,开了一瓶红酒。徐娜也是狠人,知道两万根本帮不上自己,于是偷偷下了药。十分钟后,李某不醒人事,徐娜拿走了两万现金。按照徐娜认识,她认为李某有家有业,只能吃闷亏,没想到李某一醒来就报警。

    云隐在办公室门口边靠着,外面敲门,云隐开门。

    中年男出示手机:“这是传票,我们现在要把人带走。”

    “我看看,验证下真假。”云隐接过手机,说真的,他真不知道传票是真是假。

    曹云在徐娜耳边道:“进去后什么都不要说,明白吗?”

    徐娜连连点头。

    年轻男把云隐推到一边,王牌在手,再阻挡就是妨碍公务了。年轻人给徐娜戴上手铐,徐娜哪享受过这待遇,眼泪立刻掉下来。曹云也不再说什么,走到客厅,目送徐娜被送上车,汽车消失无踪。

    曹云坐到沙发上,伸手按身边的美式咖啡机。高山杏和云隐分别坐下,看曹云等待回应。曹云在咖啡磨好时间,简单介绍了情况:“我去南湖钓鱼,听鱼友说,有个小姑娘在打听我的事。我看她的穿着肯定是付不起律师费……”

    高山杏瞪大眼睛指曹云:“这叫什么……”

    云隐小人一般,谄媚道:“逼良为X。”

    “对……说的就是你。”

    曹云反问:“你们会免费接案吗?”

    高山杏内心是理解曹云的。这个问题非常尴尬,不接吧就是逼良为X,接吧……这世界上有多少穷人?如果都不要钱,还开什么律师所?

    云隐道:“钱算什么东西,良知呢?这么漂亮可爱的小姑娘,被你逼的卖第一次……”

    曹云不理会瞎起哄的云隐,联系寒子:“帮我调查一个人,徐娜,徐‘洲’的徐,娜是女字旁,加那个的娜。她是东唐医学院的大二学生。不着急……看她造化了。”

    曹云意思,如果在寒子了解之前,徐娜招了,曹云也回天乏术。高山杏看的出来,曹云本人很为难,他不想帮徐娜,但是又想帮徐娜。不想帮是因为曹云不愿意违反自己的原则,免费办案。

    漂亮,清纯,可人的小姑娘,免费办案。那丑陋,老朽,歹毒的老太婆是不是也可以享受免费办案的待遇?如果不是因为徐娜筹集律师费而犯罪,曹云理都不会理徐娜。曹云想帮的原因就因为此,毕竟是曹云开了价格,徐娜才去筹集律师费。

    帮还是不帮,就看小姑娘听话不听话,有没有这造化。

    按照正常情况,讯问时,只要警察大声一句,徐娜基本就招了,一旦招供,覆水难收。对于曹云来说,徐娜完全配合情况下,这种案子如果翻不过来,也不要在律师界混了。

    ……

    由于高山杏的交代,云隐成为了曹云徐娜案的助手和司机。简单来说高山杏动了恻隐之心,如上所说,主要是小姑娘漂亮,清纯,可人,为了请律师不惜冒险,甚至愿意卖了自己……

    小姑娘为什么要请律师?高山杏发现自己竟然没有问这个问题。

    曹云坐副驾驶位,这有讲究。愿意和司机聊天,曹云才会坐副驾驶位。

    曹云看手机:“徐娜,今年十九岁,快二十。东唐本地人,一年前,父亲因杀人罪被捕,一审死刑,三个月前二审维持死刑……按照东唐法律,可以进行申诉,只要能找到新的理由,死刑犯距离死刑还有相当的一段路要走。”

    东唐每一桩死刑案从宣判到执行的平均时间为七年。不过有个前提,那就是需要钱。以极穷的人来说,一审,二审,终审(东唐,三审,最高法)的律师都是法援律师,审理结束后,法援律师工作就结束了。接下去,要么死刑犯自己找理由申诉,赌运气求延长羁押期。要么找律师,找比较专业点的律师进行申诉,以延长羁押期。

    徐娜父亲一审是高级法,二审是最高法,所以二审就是终审。其生命进入了倒计时,在这期间,如果东唐所在国家的法务大臣,相当于高岩的司法部长签字,那徐父会很快被执行死刑。在法务大臣签字之前,徐父提出申诉,如果是在一审和二审中没有出现过的新线索,新证据,有关部门判断后就会暂时中止死刑签字手续,重新就这条线索进行调查和取证。

    曹云道:“找我这样律师申诉,徐娜肯定烧不起这钱。这小姑娘很聪明,找我风险委托,我没法翻案就没法收钱。”

    云隐:“你要不要把人家想的那么坏?”

    曹云道:“反正这案子她请不动我,我把她从她自己的案子里弄出来就是了。”

    云隐:“我们打个赌,只要你把她弄出来,你肯定要接她父亲的案子。”

    “切!”

    云隐:“相亲三次。”

    “OK,如果我赢了,永远不要再提这件事。”

    “成交。”

    ……

    曹云很顺利在搜查三课临时羁押室会见了徐娜,如果徐娜已经招供,她会被转到拘留所、看守所。检察官开逮捕通知书后,她将会在看守所等待开庭。

    这次谈话有的是时间。徐娜按照曹云要求,对警方的两次讯问都只字不提。再见到曹云后,很详细的说明了自己情况。不过在敏感问题,比如李某询问的话题,说的话题,李某触碰了身体哪个部位,自己当时的心情时,她非常难以回答。云隐在旁边听着,如果不是了解曹云,会认为曹云是个态变,享受徐娜口述的过程。

    这种案子在曹云手上有多种翻案办法。最简单粗暴的就是,否定下了药。没错,李某身体内验出有药,杯子内也有药,但是为什么就肯定是徐娜下的。既然你说是徐娜下的,拿证据来。曹云可以反咬,李某见徐娜不太配合,于是下了药,没想到拿错了杯子。

    这只是切入点,步步为营,一件事一件事的掰回来。

    不过曹云不想上法庭,没钱啊……上个狗屁法庭。上庭需要准备,还需要劳心费神,律师所那么远,去一次法院不容易。

    在叮嘱徐娜之后,曹云电话联系了李某,电话中曹云说明,作为徐娜的律师,就本案自己想和李某谈一谈。对此,李某是反对的,不过李某是否反对和李某会不会谈一谈无关。先服软谈钱,不行就强硬谈法。手上拿到李某资料的曹云很顺利的约见了李某。

    ……

    李某不是一个人来的,和他一起来的还有一位女律师,不到三十岁的女律师。以东唐文化来说,女律师能独立办案,并且站稳,很大可能是其本人有一定的实力。女律师叫蔡文,是银河律师所的一名客座律师,上个月她还是客座律师助理。

    双方在咖啡厅见面,气氛还算友善,互相握手。

    客气落座后,曹云也不想浪费时间,道:“我说明下我方的意愿,李先生撤案。虽然本案已经立案,只要李先生配合逆转下证词,一切都搞定了。”

    李某立刻勃然大怒:“她阴我,我撤案?凭什么?”

    曹云道:“凭我是她的律师。”

    李某怒极反笑,蔡文道:“曹律师,你的威名我是早就听说了。可是这案子事实清楚……”

    曹云道:“是很清楚,李先生有特别的嗜好,花费两万在网络上购买了我委托人的第一次。双方见面后,李先生发现我的委托人不太愿意,于是就在酒里下了药……”

    李某愣了数秒,跳站起来:“无耻,明明是她下的。”不可思议,作为普通人难以理解曹云能这么平淡说出谎话。

    蔡文倒是很冷静,道:“曹律师,物证组已经采集了证据。”

    曹云问:“物证组可以证明药是谁下的吗?”

    蔡文道:“徐娜是医学院学生,现场有一个小瓶子,里面有液体,瓶子上只有徐娜的指纹。”

    曹云道:“蔡律师,我非常欣赏你说谎不打草稿的能力。但是你知道吗?如果现在在法庭上,我保证你已经丢了律师执照。这是我的手机,现在开启录音,蔡文律师,你说现场找到的小瓶子上只有徐娜的指纹吗?”

    徐娜把小瓶子落在现场,曹云不奇怪。李某苏醒后,肯定心中会想出了什么事,看见瓶子,自然会拿起瓶子,而后明白了。也有一定概率不会拿起瓶子,不过曹云识破蔡文的撒谎。因为案件还在侦破阶段,警方不会提供详细的证据说明。而且曹云在搜查三课套过话,没有李某的律师去搜查三课。也就是说蔡文是曹云邀约李某之后,李某联系的律师。

    也许自己是错的,无所谓,曹云不怕丢脸。自己猜错的代价只是丢脸而已。

    蔡文不回答,道:“曹律师的意思是打算诬陷李先生了?”反证了蔡文撒谎。

    曹云道:“是徐娜有罪,还是李先生有罪,从法律角度来说,由法官下结论。不过,李先生有家有业,如果这件事被媒体知道,对李先生来说肯定不是一件好事。一方是卖身救父的学生,一方是有特殊嗜好的中年公司社长。既然我接了这个案子,就算无法证明徐娜的清白,我也会让案子翻天覆地。所以我请李先生和蔡律师给鄙人一个小小面子,大家都不要浪费时间,把事情解决了就算了。”

    蔡文道:“曹律师,徐娜拿走两万元,人赃俱获,就凭这个证据,你还能翻手为云覆手为雨?”

    曹云道:“两万元是定金,还是双方说明事后付款?在网络记录中没有体现过。也许李先生看徐娜不太配合,于是先给钱以此来‘有货’徐娜呢?诚然,这个案子不好打,但是一审赢不了,就二审,不行就三审。”案子不好打,不尽然,曹云一审就有一定把握。曹云现在是提醒对方,双方的成本完全不一样。

    李某和蔡文开始交头接耳,蔡文摇头,继续交头接耳。云隐练武之人,六感比常人要好一点,听见了他们的部分讨论。大概意思是,蔡文劝说李某不要追究。李某心中不忿,表示不追求可以,但要求徐娜主动服务一次。蔡文告诉李某,律师介入后,千万不要提这个要求。

    许久后,蔡文道:“曹律师,考虑到徐娜年纪还小,我的委托人李先生愿意给她一次机会。不过,刑事案撤案没有那么简单。”

    曹云爽然一笑,道:“也很简单,李先生在网络上遇见大学生卖身的事,本人非常痛心。本着社会责任和教育心态约见了徐娜,并且在见面后给了徐娜两万元,希望她悬崖勒马。徐娜感动万千,带着钱离开后,李先生为自己善举而喝了一杯美美入睡,醒后又担心妻子知道了误会,思来想去,选择了报警。”

    蔡文问:“那药呢?”

    曹云道:“药自然是医学生徐娜带的,她将药放入杯子中。原因她想麻醉自己,她不想记得这一次,毕竟这是一次很糟糕的遭遇。可是她万万没想到,李先生竟然是如此善人,徐娜感激之下忘记说明药的事。却没想被李先生误服,实在是千古一大误会。”

    这很牵强!但圆的过来就可以了,李某坚持这个说法,伟光正。徐娜坚持这个说法,浪子回头。警察和检控官无法入手。在李某坚持口供情况下,即使上庭,曹云也有必胜的把握。

    事后李某再改口供怎么办呢?那就玉石俱焚,开战,拖入媒体,保证李某家和公司鸡犬不宁。曹云相信李某这么干不是第一次,法庭上再挖出李某的黑历史。

    检方要证明徐娜有罪,需要证明徐娜在李某不知情,昏迷等情况下拿走了钱。只要徐娜坚持钱是李某主动给予。由于双方没有在网络上谈论给钱的时机,李某一家之词,无法证明这点。

    这个案子能卡住,最关键是徐娜在讯问期中没有乱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