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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论《勉世》中知名度高的玩家,方景云绝对在前十以内。若以书生职业来讲,他如果认第二那么就没有人敢于认第一的了。
所以莲心月第一个想到的人选就是方景云这个书虫,只是书虫这个人并不是那么容易找的,再说,人家肯不肯帮忙还不一定呢。不过,怎么也得试一试!
不过,联络器长期保持关闭状态的方景云又怎么是她可以找得到的呢,方景云现在正与吕流三人在寒雪山顶游山玩雪,不亦乐乎呢。
“先生,如果我们在这里盖一间房子住下多好啊!”叶竹边玩那已经结成了硬块的冰,一边道。
“呵呵,这里虽然是凉快,只是冬天一来就麻烦了,冰天雪地的,恐怕你也不想在这里呆久。如果你到过清风村,那才是悠闲的好地方呢,特别是居游宇先生的那个住所,翠竹丛中小池鱼游,现在那里已经被居先生送给了清风村做为书院了。不过,那里的村民曾经为我建过一间房子,也很不错,如果有机会,我带你去看看。”
“好啊!清风村,那里会是怎么一个地方呢?你在那里教的学生现在都大多都成了书生或是夫子了,我也曾经见过几个,虽然有些人年龄比我大,但却比我还要迟进门,还得向我行礼呢,呵呵!”
方景云哑然失笑,叶竹竟然为这点事而得意洋洋的,真地还是孩子啊!
“雪山观日出。别有一翻风味,虽然已经见过一次,但每一次都会给人不同的感觉。好了,我们回去吧!”
观过日出之后,四人回到了湖心居,叶竹因为一夜没睡,吃过东西后就在湖心居里补充睡眠。傅书与吕流两人年岁已大,也去休息去了。只剩下方景云留在了客厅里。
下线去吃过早饭后,方景云先是打电话告诉了黄明与小红自己能布任务的事,对于方景云在游戏中的情况,黄明两人是最清楚的,对于他的奇怪经历早就习以为常了,听到后也不觉得十分的奇怪,只是感叹为什么方景云就这么好运气。明明他属性中地幸运一项是不其他黄明及小红的啊!
没有理会黄明要他请客地高声嚷叫,方景云就挂了电话进入游戏。
这一次任务,虽然方景云没有事先告诉他们并让他们去接,但黄明却并没有怪方景云,第一个任务,是难是易都要有人尝试,由别人接去了也好,就当是试验品。犯不着自己去冒险。
进入游戏之后,方景云就在傅书屋里在木墙边依水而置的书桌上拿出那套青竹套装的文房四宝把玩起来。
方景云知道这些东西在现实里很名贵,想不到在游戏中也是如此,不提他一整套使用时的特殊效果,就算是单件,也是精品啊!孔嘉还真如吕流所说的那样大手笔。竟然送给了自己这一套东西。
摊开竹笺,把墨化开,方景云提笔疾书。
墨香满屋,淡而幽清。
不试不知道,一试之下,方景云便觉了这套青竹四宝的好处了。
纸张写一张,就会再次出现一张;墨水化开,幽香四溢,但那墨条却依然如新。
纸与墨是这样,不知道笔与砚又会有什么神奇之处呢?
待方景云写了把昨晚在寒雪山顶所见写下来后。纸已经是十多张了。柳字如骨,铮铮有力。他是深得其中三味,可惜还是没有形成自己的风格,只是仿柳而写。
这也是方景云对自己最不满意地地方。不过他也知道自己的风格并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形成的,那一个书法名家不是经过了千锤百炼之后才成材的,多练多看多学才是正道。
半放置在一边写满的纸张叠好,方景云并没有停止,他不是在为了完成青竹四宝的奇怪任务,而是把他在游戏中去过的地方都一一记录下来。
最初的希望之村,然后是勉世城,再到抱月山,他用了一整天地时间把在这几个地方的所见所闻写在了纸上。不但有他对于这个游戏的一些见解,更有这些地方的特色,只是他所认为的特色只是相对于他来讲了,其他人就算看到了这东西也不会感兴趣。因为记录下来的都是些风土人情,如果他能把所遇到地怪物记载下来的话,那价值就不一样了。
把这三地最让方景云感兴趣的东西写下来后,已经是下午…多了,桌旁的竹笺也已经变成了三本薄薄的小册子,封面上空白一片,似乎在等待方景云为他们着色题字。
将笔放置在一边的笔架上,方景云拿过旁边的小册子翻阅起来,看还有什么补充的地方没有,就像是出版社的校对一般。
自觉没有什么问题后,他开始考虑要给这小册子起个名字了。这里记录的都是自己所走过地地方,算是游历吧,那么这册子是不是应该叫书虫游记呢?
《书虫游记》!好,就叫这个名字,反正是给自己看地,叫什么还不是一样!方景云再次拿起笔,不过他不是练字,而是为这三本书制作封面。
书法与国画是很难分家的,通常精通书法地人作画也不会很差,而喜欢画国画的人也不会对书法陌生。方景云则是在小时候练字之时就已经在学画了,虽然比不上他的字,但他还是喜欢这一道,不然也不会在当初游览寒雪山之时留下了那么多的画作。
青山采药图,是方景云为记录了希望之村中经历的第一本册子所作的封面,因为在希望之村,他就是采药渡过的。
松下品书图,则是第二本册子的封面。勉世城也许有很多值得一看的地方,也有很多神秘之处,但翰林院品书阁却是他在这里中得最久的地方,自然也是画此了,不过,最主要的原因还是方景云并不擅长画人物,如果要他把勉世城繁华的大街画出来,那是要他的难看。
抱月山一行,那日出东方,霞光万丈的一刹那是最让他心动的,夕阳西照虽好,却是让人有几分落漠,方景云并不想选择,所以,云山日出图就成了第三本册子的封面。
虽然是墨色深浅之间的变化,但还是让方景云把其中的得意之处描画到了细处。这一画,就花去了他三个多小时的时间,沉醉其中的他并没有饥饿的感觉,更不知道吕流、傅书、叶竹三人早就站在一旁细看他手中的笔如灵蛇般动转,用一支写字之笔画出了这么细致的画作。
夏天的夜晚来得迟,但还是经不起方景云这一坐。等到他收笔起立凝视着平摊在桌面上的三本册子满意地点点头时,天早已暗了,外面已是华灯初上。
不过,方景云还是没有察觉到天色的变化,因为在他的身后,叶竹与傅书两人正各手拿一盏明灯照耀着他。
再次提笔,在封面上各自写下了以上面的水墨画为题的名字后,再在右下角处写上了书虫二字,望着封面上墨迹未干的三本书,方景云微笑起来。终于完成了,不过,还有很多东西没有写,光明村、狂战城,混远城……
这一些地方,都得写下来,就算是在游戏中给自己留下一些纪念吧!
当他准备找地方清洗毛笔与那方红丝砚之时,却突然现外面的天已经黑了,可是为什么自己这里还是明亮如旧呢?
方景云连忙转身,却现吕流正望着桌面上的三本册子,眼中闪着奇怪的神采,而傅书与叶竹,则是手掌着灯微笑望着他。
“晕!你们什么时候起来的?怎么不叫我啊!”方景云一手拿着一样东西道。
傅书放下手:“呵呵,我们早起来了,人老了,睡的不多,本来是想叫你吃东西的,但看到你在忙着,我又看着看着入了神,就忘记了。”
叶竹在一旁连连点头,表示他也一样,吕流却是走向书桌,凝望着那里的三本书,自言自语地道:“《青山采药》、《松下品书》、《云山日出》,每一本记载了一个地方,书虫,这三册总称什么?”
“《书虫游记》,我准备把我走过的所有地方都记录下来呢,这个名字是不是很俗?”
吕流拿着《青山采药》,翻开第一页,借着灯光看了起来,一会后才道:
“想不到你竟然能把一个地方写得如此精细,《书虫游记》,谁敢说这名字俗?不过,如果你真的按这名字的话,恐怕你就得多走些地方了。”
“哈哈,我又不是没试过,闲来无事欣赏大好河山何尝不是一件乐事?捧书夜读,赤足千里,就只怕没有恒心而已。不过,这一方面我倒是从来不担心的,放心好了,我会做的。”
[奉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