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灵泉白莲 至麒麟族

蝶梦庄周V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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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回说到逍遥与纤珠在不周山寻宝,得到三件大宝贝……

    其三乃是混沌灵泉。记得当时找到混沌灵泉的时候,逍遥激动得难以自制,抱起纤珠亲了又亲。

    混沌灵泉乃是灵泉宝池中最为厉害的,没有之一。比逍遥岛上的先天阴阳池和通灵寒泉更胜一筹,即使是以后西方教赫赫有名的八宝功德池也要靠边站。

    混沌灵泉乃是高密度的混沌之气液化成水而成,纯净之极。泉底有一滴混沌圣水,乃是水之本源的最终形态。正是这滴混沌圣水的存在,才使得混沌灵泉能够不断地将各种灵气转化为混沌灵液。

    虽然逍遥对混沌圣水垂涎三尺,但恐怕还未吸收多少,逍遥便已经爆体而亡了。而且混沌灵液怕也只剩下这一泉了,杀鸡取卵,不智。

    即使如此,这混沌灵泉对逍遥仍有不可估量的作用,此时正在体内小混沌中,不断地提纯混沌之气,扩大其范围。

    寻宝之旅已经进行五百多年了,这日,狂风肆掠,乌云遮空。却是逍遥使用无穷毒物,甚至毁掉千诛万毒果而炼制的毒道至宝已然成型,正接受天劫考验。

    电蛇雷龙不断轰下,半空中,一朵九品白莲光华大盛,幻化出无数莲花花瓣迎上天雷。天雷还未击中白莲,便被腐蚀一空。

    八八六十四道劫雷完毕,一道仙光落下,照在白莲之上,却是天道承认了白莲的存在。

    也许有道友要问了,逍遥已经炼制了好几件先天灵宝了,次次渡劫成功,这天劫也太差劲了吧?各位看官勿急,且听我解说一二。

    这其一嘛,自然是炼制灵宝所用的灵材好,第二则是炼制宝贝的人技术高。第三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此时天道不全,鸿钧尚未合道,天劫弱一些情有可原,以后可就没这么容易了。

    劫云消散,白莲缩小落入逍遥掌中,一番探察,已然知晓了白莲的情况。白莲内含三十五道禁制,为一流先天灵宝,奇毒、剧毒、慢毒、淫毒……无所不包。效果千奇百怪,腐蚀肉身、污晦元神、消散法力、致聋、致哑、致盲、昏迷……数不胜数,防御效果也是不弱。

    逍遥伸手一点,白莲进入纤珠眉心,一朵莲花印记在其眉心若隐若现,更添几分魅力。

    “好生使用,不准滥杀无辜,不过要是有人敢欺负你,直接下死手,打不过还有公子我给你撑腰。”

    “那我要是想欺负人怎么办?”

    “能被你欺负是他的荣幸,记得事后给他扔些功法、丹药、灵酒、战技、法宝之类的东西就行了。”

    “可我想欺负你。”

    “那就要看你的本事了。”

    “我香不香?”说话间纤珠一双玉臂已经环上了逍遥的虎腰,身上出现一层粉红色气体。

    “我又没吃过,怎么知道?”

    “那你吃了我。”这绝对是赤·裸裸的挑逗,粉红色气体笼罩的男女热吻,相拥。

    五百余年间,纤珠不断地诱·惑逍遥,虽然没有吃掉纤珠,但亦时有亲密举止。纤珠一直在寻找适当时机让自己成为公子的女人,在她看来,现在的时机已经成熟。于是毫不犹豫地放出了红鸾瘴气,催发**。

    正在激吻中的纤珠忽然翘臀吃痛,耳边传来逍遥的声音,“有人过来了,还有,以后不准对我使用红鸾瘴气。”

    纤珠眼中闪过一道厉芒,心中暗恨,“哪个杀千刀的,竟然打扰老娘的好事,一定要让他好看。”

    那人你打不过,不过你要是把本公子伺候舒服了,我就勉为其难地帮你教训他一下。”

    一道身影自天边而来,迈步间便已到了逍遥身前。是一位伟岸英俊的青年男子,身穿玄幻色道袍,上饰麒麟花纹,气质高贵,有厚德载物之感。

    逍遥打量着对方,越看越诧异。暗道:“缩地成寸竟然用的比我还厉害,盘古九变形态之一,有亚圣境界,不愧是土德麒麟,来头不小啊!看样子盘古九变除了大道之体、鲲、鹏,还有玄武、青龙、朱雀、麒麟,以及还没见过面的白虎。那剩下的最后一形到底是什么?”

    却说来人打量逍遥也是越看越吃惊,那个充满野性气息的女子依偎在男子怀中,看都不看自己一眼也就算了。这个俊朗男子的独特气质,比自己有过之而无不及,而且明明比自己低一个境界,却从他身上感到一股极其危险的感觉。

    男子当先开口道:“贫道墨玉,忝为麒麟族大长老,道友有礼了。”

    “贫道逍遥,一介散修,不值一提,道友有礼了。”逍遥回道,“不知道友所为何来?”

    “有感灵宝出世,前来一观。”

    “道友却是迟了一步,灵宝已然认主。”

    “天下宝物有缘者得之,如此也是贫道机缘不知足。”到底是大族出身啊!看看人家这气度、这涵养、这胸怀,让人不得不竖起大拇指称赞啊!

    “不知道友可有意去我族中一观,也好让我等略尽地主之谊。”墨玉又邀请道。

    “洪荒三族,威名赫赫,如今只有麒麟族未曾去过,颇为遗憾,今日正好一游。”

    “道友请。”“请。”

    当即三人身化流光而去,途中墨玉不断地加快速度,逍遥始终从容地跟在他身后。墨玉的缩地成寸厉害,逍遥的空间神通也不差啊,而且逍遥本来就以速度见长。墨玉见逍遥不快一步也不慢一步,而且还带着一个人,不由颇受打击,只好安慰自己,速度并不是自己的强项。

    数日后,三人来到麒麟族的大本营——麒麟崖。说是崖,其实是周围很大的一片地方,因有一座陡峭,高大,奇特之极的悬崖,又麒麟族居住在这里而得名。

    墨玉领着逍遥二人前行,途中有已经化形的族人在相互切磋,也有未化形的麒麟在嬉戏。虽然都对逍遥投以好奇的目光,但因大长老的威严而不敢上前。

    因为洪荒之中先天灵气浓郁,化形生灵大多英俊漂亮,极少有丑恶的人物,但就相貌而言,三族仍比其他种族高出一筹。龙族以男子居多,凤族以女子为主,而麒麟族则较为均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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