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六章 同伴和家人

天边浮尘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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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才薛沐风把自己和下属和睦的关系表现得淋漓尽致,就连说话的方式都跟慕云兮如出一辙,摆明着笃定幽娜会在这个小城里寻回记忆,待马车抵达攀狐市之后,他就和道清、裴邱赶往释云寺商议三教庭审的相关事宜,只留下幽娜一人独自行动。

    望着纸上记载的住址,她想起薛沐风交代过的话,皓齿微露。

    首先她应当思考的是如何帮助同伴,而不是去见几个素未谋面的家人,薛沐风和慕云兮的行为简直是在强人所难,况且她居然还有家人这件事,听上去就让人感到不可思议,攀狐市和釉岛的直线距离少说也有上千公里,按慕云兮的说法,难道她小时候还漂洋过海来此不成?

    迫于冼承想和亲姐见上一面,慕云兮才叫她和兰泠湘分别进城,目的是利用送这对表兄妹赶往隐阁晏家宅邸的时间,让她尽快熟悉这座城市。

    也不清楚比她先进城的兰泠湘现在怎么样了?商业街的服装那么多,兰泠湘又是那么爱美的人,要不要多挑几件?哎!说不定人家和她一样在为三教庭审一事烦恼,哪还有闲心打扮自己?

    商店的女店员见她久拖不决,便亲自为她挑选衣服,等她回过神,一条带着粉色云朵花纹的短裙已被摆放在架子上,她拿过裙子在下身比划了一阵,觉得不太满意,要求女店员再多挑选几件。

    平时她偏好浅色调的衣服,肩披一个装饰着琉莹的挎包,这样的打扮略显成熟,怕是难以讨得长辈们喜欢,哥特式服饰太过华丽,普通材质的衣服又过于低调,治愈系的装扮容易引人注目,露肩装和吊带装更是让人爱不释手。

    在试衣间里折腾了好一阵子,她总算挑中了一件镶白边天蓝裙褶的长袖连衣裙,然后又选了其它三件不同款式的衣服,来到收银台前排队买单。

    站在队伍最前排的是一对打扮成美少女偶像的双胞胎姐妹,两人一左一右扎着侧马尾,把手里大包小包的购物袋摆上台面,等女店员一件又一件用条码阅读器过机扫描,其过程足足有十来分钟,直到因等待时间过长,导致队伍里传来了小声的怨言,两人才匆忙付完款,临走前左边脑袋扎着侧马尾的女生恰好和幽娜对上眼,她思考了两秒,指着幽娜,发出了“哦!”的一声大叫。

    “沈芳璃!你怎么会在这里?”

    这名字早就让幽娜的耳朵听腻了,心想,反正说了你们也不懂,干脆承认好了。

    “老同学,你还认识我吗?”左侧马尾女生把右侧马尾女生拉到身前,“还有我的妹妹,你不会连她也忘了吧?”

    幽娜挠了挠头,愣了好一会儿。

    “拜托!我是端若弦,这是我妹妹端若音,我们以前是同寝室的舍友啊!这几年我的变化真的有那么大吗?看来需要用惊吓式疗法来帮助你回忆。”说罢,端若弦把双爪伸向幽娜。

    “你再不改掉你的坏毛病,是不会有男朋友的。”端若音见状,立刻从身后拉住端若弦的双手,但没几下就被端若弦挣脱,“多年未见,姐姐只是有点小激动。”

    “差点我就下手打死你了,嘤嘤哼!”幽娜双手护在胸前,尬笑道:“对了,你们买那么多衣服干嘛?让我等了好久。”

    “当然是为了参加下周一在隐阁举办的‘歌姬企划’海选活动,到时晏雯莎会亲自担任评委,挑选具有偶像潜质的未来之星。”说着,端若弦的左手和端若音的右手拼成一个爱心,齐声道,“我们的口号是:‘舞动心跳的天籁之弦,传递欢乐的神韵之音,爱弦音就要多支持我们弦音姐妹哦!’”

    两人手势顿时把幽娜给整懵了,她捋了捋发丝,笑道:“虽然意义不明,但是还是要祝你们好运,毕竟那个著名作曲人也是个厉害的人物。”

    端若弦按着额头,晃了晃脑袋,端若音则上前把手搭在幽娜的肩膀上:“晏雯莎也是我们的同班同学。”

    “算了,时候不早了,下星期记得来看我们的演出。”说罢,端若弦把一张纸条塞给幽娜,和端若音一同挥手道别。

    给钱付款之后,幽娜走出店门,掏出挎包中的笔记本,坐在店铺外边的椅子上,左手打开端若弦给她的纸条,右手翻开笔记本,咬开笔盖,在第二行写下“歌姬企划”海选活动的详细地址。

    才写到一半,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即刻涌上心头,她找到那张冼承给自己的名片,发现上边和纸条的内容竟然是同一个地方,已然没有写下的必要。

    原来冼承的本意是要她参加“歌姬企划”,之前不把话讲明白是怕她拒绝,现在回想起来,她就算去了也不会有多大的机会,一来听说晏雯莎是一个极为傲慢且难以相处的女人,二来是她缺乏足够的信心参加这个人数众多、竞争激烈的海选活动。

    相比之下,根据第一行的名字,绘画出家人的想象图倒是一件容易的事:对方是一位留着灰色长发的贝仑族美女,浓眉大眼,穿着朴实无华的衣服,微笑时脸上常挂着浅浅的酒窝。

    另外一幅画的是这位美女的丈夫,高高的个头,留着遮额短发,衣服是作为上班族的西装革履。

    其它方面只能依靠她的联想,比如她的家人可能是养姐、养妹,又或者是养母,绝不会是近亲,因为釉岛早已毁灭,她真正的亲人怕是已经不在了。

    湛蓝的瞳光中倒影着滚到她脚边的皮球,以及飞快向球跑来的小男孩。

    幽娜弯下腰,把皮球交到了小男孩的手上。

    “谢谢姐姐!”小男孩接过球笑道。

    “不必客气,姐姐想知道贝仑街123号怎么走?”幽娜指着笔记本上的地址。

    “这不就是我家吗?走吧,我带你去。”小男孩挥了挥手,叫幽娜跟着自己。

    于是,他们穿过商业街,来到一条有着大量旧房子的住宅区,并在其中一栋双层平房前停下脚步。

    只见小男孩大喊了声“娘”, 幽娜要拜访的人便出现了,经过反复对比,她发现自己猜得八九不离十,那人果然是一位年轻的少妇。

    “请问,你是麦小茉小姐吗?”幽娜行了个礼,试探性地问。

    “嗯!你是?”妇人把替儿子擦手的纸巾揉作一团,抬头望向幽娜,眼神逐渐由平淡转变为震惊。

    没等幽娜反应过来,麦小茉居然冲上前抱住她哭了:“芳璃妹妹,这些年你一直杳无音信,我还以为再也见不到你了。”

    幽娜顿感不知所措,想不出安慰的话语,直到麦小茉抹干眼眶中的泪珠,带领她走进家门,在客厅的沙发上坐下。

    麦小茉端出水果,倒满了茶水,打发儿子到一旁玩耍,自己则坐到了幽娜的旁边。

    “所以……你到底是我的?”幽娜顿了顿,觉得这样问有点不太好,急忙向麦小茉表以歉意,“五年前的经历,导致我失去了幼时的记忆,对很多人和事没有了印象。”

    “我是你的姐姐!这是你的外甥” 麦小茉摸了摸儿子的头说,“除此之外,你还有一位养父,也就是我爹麦襄医生。”

    聊起往事,麦小茉不禁感慨万分,就在幽娜失踪的那一年,经朋友介绍,她认识了雪鸠餐厅的一位厨师,两人一见钟情,很快结了婚,并且有了小孩。但不幸父亲的早逝加重了家里的负担,丈夫不得不每天工作到很晚才回家,而她除了要看管孩子之外,还要兼顾药铺的生意。

    虽然两夫妻的钱是挣得不少,但是花销更大,生活质量也并未提高,烦心事却接连不断:比如近日来买药的人只少不多,经常和药厂商因价格方面的问题争吵不休,还有种植在院内染上黄叶病的雪珠草。

    提到这种药材,麦小茉就会回想起当初骨康剂发现的过程,要不是沈芳璃在熬药时一次偶然的失误,药铺就会少赚两千万,这还没算申请专利所得的那一部分。父亲遗像上的笑容就不会如此欣慰。

    现在看来,沈芳璃虽非亲生,父亲却将之视同己出,以前不能把沈芳璃留在家里,实乃迫不得已。

    待幽娜的眼睛从遗像上移开之后,麦小茉带她参观以前沈芳璃居住过的房间。

    木制的书桌、衣柜,复古风的梳妆台,精致的单人小床上铺着一张粉色棉被,相比之前住过的客栈,条件确实要好很多,但限于幽娜内心并不认同这层关系,一切在她眼里显得极为陌生。

    喷淋里的热水犹如瀑布一般顺着秀发流到下水道中,她一动不动扶着墙壁,试图让自己清醒。

    她是幽娜,并非沈芳璃。或许在梦中她可以做沈芳璃,现实中她只会是幽娜,麦小茉对她好只是把她错看成了别人,一旦得知真相就不会这么想了,要怪就怪自己产生了想体验亲情是什么感觉的这种自私的想法,她也不清楚这么做,是对?是错?

    唯一能确定的是,麦小茉是真心待她,要不然就不会为她准备合身的换洗衣服和丰盛的晚餐了。

    洗完澡、擦干头发之后,她就迫不及待亲口品尝麦小茉做的菜肴。此时,门外的一阵敲门声预示着麦小茉的丈夫到家了。

    那人的长相和幽娜画的想象图有点相似,一进门,她就赶紧向姐夫作自我介绍。

    烛光照耀的饭桌前,三人相谈甚欢,麦小茉把儿子抱到大腿上喂饭之时,问起丈夫雪鸠餐厅的近况。

    “生意虽好,但这世道不太平,难免让人忧心忡忡,特别是最近几日,餐厅内鱼龙混杂,各大派系的宗教人士都聚集于此,像是在讨论三教庭审之事……”

    接着麦小茉的丈夫谈了关于此事自己的看法,两人一直聊到深夜,幽娜也不好打扰他们两夫妻,晚饭过后,就匆忙回房歇息了。

    结果却在床上辗转反侧,久久不能入眠,脑子里想的满是姐夫刚才谈论之事。

    这回她不再犹豫,同伴和家人之间,她已然作出了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