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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间内,除了把守着木门的卫兵,便只剩下一个裸着上身、只有半人高的老头。
老头瞎了一眼,孔洞的左眼眶中只剩下干瘪的眼皮。松弛的上身皮肤下,肌肉的纹理丝丝可见。
一个老头,原本没有什么奇怪的吧?糟糕的是,在那老头面前的长桌上,摆着一长溜奇特的工具!
钳子、小刀、小榔头、细长的钢针...这些玩意儿,一看就是刑讯逼供之用啊!
“喂!我只是个嫌疑犯,用不着大刑伺候吧!”罗杰转身朝身后的卫兵吼道。
话还没吼完,身后一记铁脚就踹了上来,罗杰戴着镣铐头重脚轻,本就有些疲乏,这下一个趔趄滚入了房中,还想着要从地上挣扎暴起,两柄长枪已指在他的喉咙口。
“嫌疑犯和罪犯,有什么区别?只要稍微让你吃点苦头,我们很快就能弄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罗伯特爵士站在门口,叉着腰朝罗杰冷笑。
“把他架到刑架上去!”
另有两名骑士领命上来。罗杰抬头迅速瞥了一眼身旁的刑架:这玩意儿的上方横梁两端,各有一个圆环,显然是用来固定犯人的双手之用。不用说,要是上了这刑架,下来可就难了!
罗杰在地上戒备起来:两名骑士势必先要上来打开他脖上的镣铐,想要对这帮铁罐头发难,这是唯一的机会了!原本以为铁罐头还会有什么荣誉之心,带他过来会先审问一番,没想到竟然动起了私刑!现在可不是坐以待毙的时候!
“小家伙,等他一打开镣铐,我就会行动,你机灵点!”
“知道啦!”夏琳在边上打了个哈欠——这小鬼头!倒是一副无所谓的样子!
四个铁皮罐头围着自己,身上只有皮靴中藏着的一把匕首,究竟要怎么玩?只有手拿钥匙来开锁的那名骑士有下手机会!自己现在半躺在地上,对方弯腰来开锁...是了!用飞身技骑到他脖子上去,拔出匕首,对准他头盔上的孔洞,只需大喝一声:
“别动!再动就插进你脑袋里去!”
大功告成!
接下来怎么做,罗杰还没想好,要看小家伙怎么行动了。还没等罗杰计算完飞身技的具体动作幅度,门外楼梯上,已传来沉重的脚步声!
“罗伯特!你回来了吗!”
声如洪钟,就如那沉重的脚步一般。罗伯特爵士脸上变色,踏进房内肃立一旁。而罗杰身旁的几名骑士,也都停下了动作,贴着墙壁站得笔直!
来人很快上到了顶楼房间内,严厉的目光扫了房内一圈,停在罗伯特爵士身上。
“罗伯特!让你出去调查命案,你回来后竟然不知道先向我报告吗!”
发问的人,比罗伯特还矮上半头,铠甲下的身躯粗壮无比,手持一根长柄权杖(显然是用来揍人的那种)。这人没有戴头盔,粗眉大眼神色威严,浓密的八字胡随着他的气息抖动着,一头红色短发好似火焰在烧。
“加布里埃尔大人!我正打算向您去报告呢!”罗伯特战战兢兢地说道。
加布里埃尔大人,正是炙热之星骑士团的团长!此刻环顾过房中情形,早已心中有数。他手中的权杖蹬蹬地在地砖上捶了两下,冷笑道,“什么时候我们骑士团可以先斩后奏了?什么时候炙热之星可以动用私刑了?!”
“大人,这人就是罗纳德大人家仓库命案的嫌疑犯...”
罗伯特搬出罗纳德大人的名字,显然是想说明案子的重要性。罗纳德·坎贝尔贵为六团评议会成员之一,牵扯到他的案子岂是能等闲视之的?
“咔!”加布里埃尔右手一振,手中的铁杖,已经直直地插入了地砖之中!
罗伯特身子一震,赶紧闭上嘴巴。
“罗伯特,你不要忘了,你还是骑士团的一员,不是什么私人的佣兵!”加布里埃尔直直地盯着罗伯特,“骑士团首先是依据托姆神的旨意和美德行动的!然后才是服务世俗的众人!就算罗纳德是六团评议会之一,我们骑士团动用刑讯之前,也必须得到六团评议会一致通过才行!我看你是不是要把见习骑士的课,再重新上一遍?!”
罗伯特打算动用私刑,自然是为了急于在案情上突破,好在上层阶级面前邀功。但这会儿被加布里埃尔这个死脑筋撞个正着,可是连一点辩解的余地都没有了!
加布里埃尔走到罗杰身前,居高临下审视着地上的罗杰,“你站起来!”接着头也不回地又问罗伯特,“为什么把他当作嫌疑犯?”
“大人,这个人正在案发现场附近鬼鬼祟祟,而且,他对案场的死尸数量有质疑!”
“是吗?”团长又扫视了一眼罗杰,“你是谁?又为什么在案发现场?”
罗杰犹豫了一下。究竟用什么身份面对这帮铁罐头比较好?在来的路上,曾考虑过一口咬死自己只是个路人,或者入住暖暖花园的商人(汉斯医生可以作证)。但是如果对方追问自己做什么生意、多少本金、货物销往何处等等细节,又很容易露出破绽。
难道要告诉对方:自己只是个游戏玩家?不知道这样这游戏会不会死机的?
“我再问你一遍:你究竟是谁?”加布里埃尔严厉的声音响起。
“我是一个狩魔猎人,我叫作罗杰。”
“狩魔猎人?”团长的脸上微微露出惊讶的神色,“一个狩魔猎人,为什么要关心本地的土匪命案?”
“大人,在案发现场,有血族的气息。我就是被这股气息吸引来的。”
“啊...哈!所以你说少了一个!是指血族吗?”罗伯特急急问道。
“罗伯特大人,我只是说’少了什么’,并没有说’少了一个’,你听错了。我只是凭着对血族的熟悉,认为现场应该还有些别的证据。”
“那你在现场,为何不说!”
“够了!罗伯特!”加布里埃尔厉声呵止下属,“狩魔猎人是值得尊重的职业!尽管他们也出于私利要求高额的报酬,但仍然解决了很多棘手的问题!他们无论做什么,都是有一定理由的!”团长又转向罗杰,“但是,我至少还要对你的身份做进一步的证实:请你告诉我,你所知的血族,究竟是一种什么东西?”
罗杰稍稍想了一下,“血族,世人称之为恶魔,实际上是生物学上的一种病态。信仰上的力量并不能消灭他们,要消灭它们,我更相信宝剑与武艺!”
团长脸上露出惊讶的神色,“罗杰先生...你是我碰到的第一个这样描述血族的狩魔猎人!世人对血族知之甚少,总以为要靠神圣之力才可以将它们逐回地狱,你是第一个明确表示可以将它们斩杀的!”
“的确如此,大人。血族比人类强壮很多,往往引起恐慌,但它们并非不可击倒!”
加布里埃尔满意地点点头,“很好、很好...我没想到竟然能碰到一位斩杀血族的专家!不过这样子的会面,罗杰先生也未免太丢份了!卫兵,你们还在等什么!将他身上的枷锁打开!”
罗伯特心中叫苦不迭:原以为可以建功立业,没想到竟然抓了个狩魔猎人回来!这兔崽子在现场装什么怂?惹得自己花老大功夫回来吃瘪?
卫兵已经松开罗杰的镣铐,罗杰顿觉轻松不少,活动了一下自己的手脚。加布里埃尔好奇地看着他,“狩魔人,你过去遭遇怪物,都用什么武器?”
过去?那当然使用红宝石戒指来BBQ啦!但罗杰懒得向对方解释这个,况且眼下自己的戒指又不知所踪,便随口答道,“我喜欢用火和剑,低阶的怪物,徒手也能制服。但我身上的一些物资,在来星城的途中,遗失了大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