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回 起义造反(求收藏呐)

拗人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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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皮正色道:“昨夜张寨主来过小园子,鸨儿娘将大人的处境告知与他,张寨主连夜赶赴梁山,留下话来,让您今晚去园子里相会。”

    “张寨主?可是菜园子张青,张大哥?”

    “是的,梁山似乎有些变故,张寨主是从北边归来,顺路在此落脚,正巧赶上这事,看得出很是上心。还让小的转述,让您莫怕,就是困在牢里,上了法场,也一样能救的出来。”

    李彦听了很是受用,这般看来梁山好汉还真的像小说里写的那样豪气干云。

    “陈大哥一大早跑来送信儿,兄弟甚是感激,一点心意,还请收下,留着吃茶听曲。”

    李彦从袖口里掏出一个银锭,塞进陈皮手里。

    钱来的容易,花着也不心疼,李彦如果能载入史册,肯定会被评为古今第一败家子。

    陈皮客气的推搡了几下后,便紧紧的握在手里了,对李彦千恩万谢,自会有那句:有事您吩咐,小的一定以命相报。

    李彦知道这是一句客套话,也叫套话,如结拜时常说的那句“不求同日生,但求同日死”一样,古今结拜之人何其多,又有几位能做到同日死的。

    刘关张三兄弟被奉为拜把子的典范,也相差三年,才陆续死去。

    所以他可不相信,收一锭银子就能为之卖命,但李彦清楚,青楼是收集信息最好的地方。

    常年聚集形形色色的人,不管是官宦学士、来往行商,还是车船店脚牙,只要是男人,只要谈事,首选必是青楼。

    让陈皮为自己卖命不一定行,但,换点情报出来还是没有太大问题的。

    最不济,有人闲聊时问起阳谷县李彦来,陈皮能为自己竖起大拇指,这一锭银子就没有白花。

    抱着这种心态,那花钱绝对如流水一般了。

    花大自从上次被李彦吓到后,回到家便萎靡不振,已经连着好几天没有去人市“做买卖”了。

    每日里醉生梦死的,喝醉了就站在院子里骂,不敢指名,只骂姓李的不得好死云云。

    好巧不巧,他家隔壁新搬来的也姓李,佃户人家,五大三粗的,结结实实的被打了一顿。

    后来,连姓也不敢提了。

    李彦和宋三扛着俩箱银子站他家门口好一会,直听的发懵,什么天降正义之雷劈死他,南边吹一阵风带走他等等,这般诅咒之语。

    “这人怕是疯了,要不咱另找一个吧。”宋三叹息道。

    李彦咧嘴一笑,道:“你不知道,他是被我吓成这样的,先进去瞧瞧再说,毕竟这厮也属于牙行的翘楚,人才难觅啊。”

    宋三冷哼一声,表示不同意李彦的话,但还是用大脚丫子敲了几下门。

    院里骂声顿消,打开门的一瞬间,花大差点没跪在地上,手扶着门环勉强撑着身体,露出一副生无可恋的表情,道:

    “李,李大人,小的,小的胡说八道,天雷只会劈我,那南风也把我吹到地狱,滚烫的热水也淋我的身上……”

    宋三这才恍然,瞪大眼睛喝道:“啖狗粪的竖子,你一个直娘贼也敢骂我家大人,这便取了你的鸟命。”

    说着放下箱子便要打。

    李彦赶紧阻拦,宋三打花大不用三拳,一拳下去估计也就离死不远了。

    “没事,没事,花大哥心里不痛快,骂出来便是,大可当着我的面骂,我绝不还口。”

    花大苦笑一声,心道:是不还口,你动手啊。但不敢说出来,继续哀求道:

    “您大人不记小人过,放过我这一次,若还有下次,让宋三兄弟一刀将我剁成俩截。”

    李彦笑道:“不会的,不会的,以后都是一家人,我今个来便是给花大哥送银子来的。”

    宋三大脚一踢,百十来斤的木箱子登时飞起,撞在墙上,砰的一声巨响,箱子破碎开来,白花花的银锭子散落一地。

    花大看着自家院墙上的窟窿,打了个寒颤,早些年就听说这放牛汉宋三惹不得,十岁便有搏牛之力,以往少有交集,今日一看果不其然,还好自己够怂,稍微硬气一点,小命难保。

    他没有感觉羞耻,反而对自己的明智沾沾自喜起来。

    “宋三兄弟人中豪杰,佩服,佩服。”花大伸出俩个大拇指,连连道。

    墙倒之声惊动了花大的婆娘,掀开门帘子,就开始骂骂咧咧:“这是哪来的混球,真当我花家没人了,也不打听打听阳谷县花大脚……”

    话未说完,就见一只黑布鞋向自己飞来,下意识歪头一躲,不偏不倚正好拍在脸上,登时被鞋底子拍的七荤八素,鼻血直流,蹲在地上嚎啕起来。

    花大一抖手,哎哟了一声。

    刚才情急之下脱掉鞋扔过去,竟没想到能扔的这般准,赶忙瘸着脚颠过去,连连赔不是,谦卑之态不亚于面对李彦宋三二人。

    李彦背过身无声的大笑,这一幕简直太喜剧了。但有一点他没想到,这无恶不作的花大竟然是个“气管炎”。

    宋三可不知什么叫尊重,放声大笑,嘴里还念念有词。

    ……

    可能是银子起了作用,鼻子上还塞着俩团纸的花婆娘,眉开眼笑的送着李彦等人出离家门,最后还说一句:得闲来家坐坐。

    李彦把此行目的告诉了花大,当然不会说自己是憋着起义造反,只说买几名婢女丫鬟和有拳脚的人看家护院。

    三个人足足走了三四里才到人市,李彦突然觉得有必要买辆“车”,这个车指的是马车。

    一来能节省时间,二来彰显身份,当然,这一切的前提是不去梁山。

    其实他对梁山是存有顾虑的,不到万不得已不会走上这条路,那里再好,也不过是方寸之地。

    而就在这么点儿土地上,生活着近千条粗鲁的汉子,若只身一人还好,携家带口的肯定多有不便。

    李瓶儿和春梅的容貌绝对是件麻烦事,自己和宋三在身边陪伴还好,能震慑心怀不轨的人,但,既吃梁山饭,怎能不为其做事。

    不用想就知道,必会有下山办事的时候,保不齐会有胆大狂徒不惜代价,趁机一亲芳泽,到那时后悔都来不及,就是宋三能原谅自己,他自己也没有活着的勇气了。

    所以,不到万万万不得已,不会上梁山,这是李彦反复琢磨出来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