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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清秋和霍时夏很早就醒了过来。可他们没敢去打扰那手握“大权”,脾气乖张的糯儿,由着她任性地睡到了日上三竿。由于他们入住时是三个人,老板只给了他们一个双人房。好在糯儿房间的床比较大,白天舞又身材纤细,她睡得也不算太挤。
其实她还挺喜欢和白天舞一起睡的,因为白天舞那滑嫩的肌肤抚摸起来手感极好,而且还有一股奇异的清凉感。不是那种死人的冰冷,而是一种和谐而舒适的清凉,在这盛夏的沙漠小镇可说是完美的降暑神器。糯儿完全是把白天舞的身体当成了一个大型娃娃抱着睡的。到了后半夜要是想要翻个身,她更是得寸进尺地把白天舞的身体推到了墙角,反正她也不会反抗。
糯儿起床洗漱后的第一件事,便是查验白天舞身上的伤口,果然如她所想,已经完美愈合了,看不出一点伤疤。那白皙无暇的肌肤哪像是练武之人?恐怕那些个每天藏在深闺之中,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大家闺秀也没几个能有如此完美的肌肤。只有伸手上去掐上一下,才能从那紧实而匀称的肌肉中感受到她绝非常人。
糯儿有些失望地给白天舞简单擦拭了一下身体,倒不是因为白天舞的身体脏,而是自己昨晚在她的脖子上留下了不少口水。给白天舞穿上衣服,又心血来潮地花了半个时辰精心打扮了一番,才背了出来。可刚走到门口,她忽然意识到了什么,又把白天舞放回了床上,套上了麻袋,扛了出来。
余清秋和霍时夏早已在门口等待多时。见糯儿扛着白天舞走了出来,余清秋递上了二人不知从哪里搞来的包子。糯儿接过包子,感激地瞟了一眼余清秋,轻道了声“谢谢啦”。霍时夏伸手试图帮她扛着白天舞,她却一下退开,有些警惕道:“你干嘛?”
“我……帮你一把啊。”
“白将军可是个姑娘,你个大男人这么扛着像话吗?”
“这……”
“我受点委屈没事,不能玷污了白将军不是?”糯儿一脸大义凛然道。二人感激地看了她一眼,没再说什么。其实她还是挺喜欢扛着白天舞的,一是不怎么沉,二是凉快。一个包子自然不够,三人又在街上随便弄了点吃的,便沿着神武河骑马南下而去。
……
伤员大军在沙漠中一直走到了深夜才做了短暂的休整。第二天晌午才继续赶路。风波城没有生还者,因此没有消息传出。他们并不知道,一觉醒来自己已经成了仅剩的风波城守军。
浩浩荡荡的大军又慢慢悠悠地走了一天。一开始还有说有笑,可随着中途不断有重伤不治的人死去,人们的心情都阴郁了下来。为了减少负重,给活着的人留下希望,每一个临终之人都嘱咐战友丢下自己。一开始还都执行地很是艰难。可渐渐地死的人多了,活着的人便麻木了。丢下死者也变成了约定俗成的规矩。大军就这样一边行进,一边用同袍的尸体“标记”着自己的行进路线。
军队走得急,没带多少辎重,到了下午就出现了缺水少粮的情况。很多感觉自己快要不行的人甚至或主动或被动地要求把自己留下,以为大军节省辎重。
于是自下午开始,“标记路线”的物件由尸体变成了奄奄一息的活人。
没人愿意,也不敢去想那些被留下的人会在怎样的绝望中死去。也许是饥渴而死,也许是被秃鹰或是戈壁中的沙狼活活咬死。因伤而死似乎已经成了那些留下之人的最佳死法。
筱赋禅的神志开始有些不清醒了。他不知道自己推着这板车中的何嗣是否也会在他不知不觉中死去。他甚至不确定,那一动不动的何嗣是不是已经死了,自己是不是推着具尸体走了几百里路。
他从未觉得背上背着的两把剑是如此的沉重,甚至觉得它们有些多余,萌生了想要把它们就这么丢弃在大漠之中的想法。
何嗣终究还是死了,按说他的伤势已经趋于稳定,不该死的。也不知他是为了他人自断经脉,还是因为在曝晒之下太久没喝水脱水而死。没人知道,也没人有心思去纠结这个。
得知何嗣死的消息,筱赋禅的第一感觉不是悲伤,而是放松——他终于不用推着板车走了。当然他立刻就对自己的想法产生了愧疚感。他四仰八叉地瘫软在板车上,脑中一片空白。他开始有些羡慕何嗣,希望自己也能就这么一走了之,这样就不用再受这非人的折磨了。但一想到自己还要完成何高的遗愿,便打消了这个念头。
方玉山似乎早就失去了神志,只是如行尸走肉一般向前走着,全然没注意到一旁的筱赋禅已经停了下来。
伍凌豪发现何嗣死了的时候哭了。他是因为保护自己才身中十三箭的。筱赋禅有些好奇地打量着他,他想不到一个大男人居然也能哭的如此撕心裂肺。不过更让他感到不解的是,伍凌豪居然还有力气哭得如此撕心裂肺。
“你们先走吧。我在这里守着他。”伍凌豪的哭泣突兀地戛然而止,淡淡地对筱赋禅说道。
“你留在这里就是个死。”筱赋禅仍趴在板车上,有气无力地说道。
“他既是我的长官,也算是我的师兄。我不能让他曝尸荒野。”
筱赋禅没有继续劝伍凌豪,因为他实在没有力气了。他艰难地爬了起来,拍了拍伍凌豪的肩膀,从他手中接过惊浪半刃刀,什么都没说,踉跄着向前走去。
伍凌豪就那么坐在板车上,看着大部队渐行渐远。筱赋禅还是回头望了一眼伍凌豪,那也是他见伍凌豪的最后一眼。没人知道他后来怎么了。也许就那么死在大漠中了吧。又或许,往好处想,是被路过的商队救下了呢。
到达祥瑞公国边境之时,还活着的伤员不到三千。他们在边境遇到了祥瑞公国的驻军。没有人会想到,一国军队擅自闯入他国边境,遇到戍边军队并被“逮捕”之时会如此的兴奋。
祥瑞公国比大漠帝国还要小,整个国家的军队加起来不过十万人,能存在完全是因为剑锋帝国的扶持。
远远瞧见那五千军队浩浩荡荡地向边境开来之时,守将吴西的心中是崩溃的。他还以为大漠帝国又为了向诸国“炫耀”自己的武力,派人来打自己这没什么油水的弹丸之地了。可当他在城楼上看清来者穿着剑锋帝国的盔甲,又大部分都是伤兵的时候,便立刻意识到了事情比大漠帝国来“耀武扬威”还要严重得多。
周遭诸国之中,有实力击败剑锋军队的,只有神武一国。唇亡齿寒,如果剑锋西疆沦陷,神武大军南下,自己这弹丸小国都不够给他们塞牙缝的。
吴西连忙命令手下出城接应剑锋军队,把他们迎进了城。又召集了全城的郎中来给伤员治疗。当然,那么小的边塞城镇,叫破了天也就找来三个人,可聊胜于无啊。
还活着的,官职最大的就是一名叫徐年的步兵校尉了。吴西找到了他,问清了情况,顿时惊出一身冷汗。
怎么想都知道,风波城肯定又易主了。没了风波城那层屏障的庇护,小小的祥瑞公国不过是神武的囊中之物。吴西自然不敢有任何耽搁,立刻差人去汇报大公,讨论对策。
从祥瑞的边境到首都吉祥,快马加鞭只需三个半时辰。祥瑞大公很快收到了消息,吓得险些从王座上摔下来。不过他也很快想到了对策。
处事圆滑,滴水不漏似乎是祥瑞卫氏刻在血液中的天赋。无论形势如何变化,他们总能独善其身,甚至从中捞到好处。万年前,还是大漠帝国将军的卫阳便是大家公认的老好人。当时的大漠帝国已经日薄西山,神武在五百年前宣布独立,拿下大漠帝国的大部分疆域,把不可一世的大漠帝国变回了刚刚崛起时的样子———龟缩在大漠之中。
眼见恢复帝国昔日荣光已是痴心妄想,两个手握“重兵”的将军决定干脆自立山头。卫阳见他们势大,便也跟着凑了个热闹,一起分裂成了武之国,沙之国和祥瑞国,将本就所剩无几的大漠帝国疆域又缩小了四分之三。沙之国更是得寸进尺地占领了大漠帝国的昔日首都绿洲,将天子赶到了当时还是荒芜之地的赤沙城。
分裂之后,祥瑞国的卫阳自知实力弱小,且不合礼制,便立刻抱起了一旁已经独立建国万年,强大的剑锋帝国的大腿。当时的剑锋皇帝蔻玄见有人主动投诚,自然乐得接受,赐了他们个公国的名号。祥瑞公国就此变得“名正言顺”。
而后的祥瑞公国便表面效忠剑锋,实则和所有邻国都暗中勾结,就这么在大国博弈的万年之中不仅和谁也没闹掰过,还捞了不少好处。可以说祥瑞公国能够立足至今,历代大公的左右逢源功不可没。
当代祥瑞大公卫许安立刻写了两封信,分别召见了两个信使,派去了风波城和无锋城。
去无锋城的信使自然是去要赏和求援的。信中一方面陈述了祥瑞对剑锋军队如何照顾有佳,出动了多少资源救助他们,为了帮助剑锋军队,自己的国民都要挨饿之类的。当然,这其中夸大的成分必不可少。另一方面述说了自己多年来如何对帝国“忠心耿耿”,自己的战略位置如何重要,神武人南下自己国土岌岌可危,一定要派兵支援等等。
当然,卫许安不会蠢到真的相信剑锋帝国的支援,于是便有了去风波城的那封信。信中的内容是祥瑞公国愿意献上一份厚礼以换取和平。当然他信中没有提及厚礼是什么。他要先观察神武人的态度。
躺在祥瑞边境小城的五千剑锋将士们,都以为已经脱离了苦海,开始幻想着很快就能回家。他们又哪里知道,自己已经成了别人谈判的筹码,案板上的鱼肉。
……
神武帝国南疆
风波城
将士们正一车一车地把尸体运出城,集中焚烧。旭昱怡然自得地坐在帅府正堂的大帅椅上,抚摸着他父亲曾经摸过的椅把,心中念道:爹啊,你从小就瞧不起我,只知道宠我那婊子生的弟弟,还把我赶出家门,逼我在江湖上吃了三年苦。今天,我帮你拿回来你丢的东西。你倒是回来看看,我和弟弟到底谁更优秀?你看着吧,你生前没完成的事,我会一件件帮你完成。
这样想着,旭昱的心情大好,连城外焚烧尸体而传来的焦臭味他都觉得有些沁人心脾,不由自主地哼起了小曲儿。
曲子是他被赶出家门,独自闯荡江湖之时学到的神武民谣。讲的是丈夫如何处置不忠之妻和她与外人的野种的故事。内容极为血腥残暴,显然是乡野村夫才会传唱的不入流的东西,可曲调却甚是优美,据说是因为乐曲改自宫廷乐谱。
相比于优美的曲调,旭昱更喜欢的是曲子的内容。在旭铭失踪,他通过各种手段在兄弟之中脱颖而出,成为了一家之主后,便是用民谣中描述的手法对付他的那些弟弟和妈妈们的。
忽然,一个士兵走了进来,告诉他祥瑞使节求见。旭昱有些奇怪,他不理解为何祥瑞要派使节来找自己。难道自己还没开始做南下统一的打算,他们就迫不及待地来投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