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 有客远来

凌久耀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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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少雷喜已经无语了,他引气入体便花费了太多的精力在“观想”上,可能也没几个修真者比他这个地球来客更笨了吧!

    他正胡思乱想着,忽听遥遥有人作歌,隐约传入耳膜,“噫乎哉,天秋星未满,城阙夜重重,风枝惊暗鹊,露草覆寒虫,呜呼惜哉,吾辈羁旅长堪醉,只是畏晓钟!”

    雷喜皱了皱眉,抬头看天,如今是极昼时节,哪里有夜,不过星星倒是隐约分辨出几颗,黯淡地挂在天边。

    这个世界的人都已经习惯了,只是苦了他,十几年了,都没有习惯。

    而且最操蛋的是,他以前的生活可是黑白颠倒的。那时晚上写程序,白天睡大觉,搞得现在一到极夜的时刻,精神都会一振。

    别人看见,肯定会以为这丫的**:月黑风高夜,雷喜**忙!

    不过听到来客的歌声,雷喜的心里便不由得好奇起来,在大方村,在何当,都不曾见识过如此人物,也只有他的师父陆益,偶尔会流露出一点才华。

    也许是他境界太高的缘故,已经反璞归真了。

    像这样踏歌而至,率性勃发的性子,恐怕也不是陆益的风格吧。

    雷喜倒是非常喜欢,虽然自己不会这么干,不代表他没有想法。也许他跟李炎一样,骨子里就有股**劲。

    “独坐仙米地,长吁复长啸。旷野人不知,灵光来相照。”

    雷喜这般高声一吟,果真知情识趣,恰如其分。

    所谓灵光,倒不是“灵光一闪”的灵光,而是指这个世界所蕴含淡淡灵气,萦绕万物而滋生荧荧之光亮,这是真正的仙界气象,至少在以前那个地球上雷喜从未看过。

    只听得远处那脚步声一滞,随即逐渐加重,渐渐的,雷喜却觉得那人仿佛出现在自己身后一般,一会儿,竟然从仙米地传出哗哗的声响,一人踱步而出!

    雷喜见来人头戴远游冠,束发却颇为不整;琐碎的刘海垂了下来,和着脸上淡淡邪魅的笑意,有股流浪歌手的气质……

    他身穿文士袍,腰间却佩剑,显然是游历在外的伪侠客,而他的一身打扮,从价值上分析,也绝对不是老方头那种角色,至少不亚于德馨社的大掌柜吧。

    长得倒是挺俊的!雷喜心中暗暗嫉妒,老子亏就亏在这张脸了!

    那人见了雷喜,未语先笑,抱拳道:“多有打扰,冒昧了!正不知怎样熬过这一长夜,却见兄台这里有篝火,在下却之不恭。”

    “公子请便。”雷喜道,“出门在外,就是图个方便,方便别人,也是方便自己嘛。适才听公子高歌有感,心痒作和,若是不妥,还请谅解则个!”

    “哪里话?兄台高才,此诗平实应景,有如天籁,故在下得闻,立刻便不请自来了!”

    两人都哈哈大笑。

    这时,方纶的帐中传出声音,小姑娘讷讷道:“雷喜哥,有客呀,需不需要我出来伺候?”

    “不必了,纶儿你先睡吧,抱歉吵醒你了。”

    “我早就醒了。”方纶笑道,“没事,我马上就出来。”

    那人便颇不好意思地朝雷喜笑笑,问道:“是尊夫人?”

    雷喜一怔,“是舍妹。”

    “你这人倒也奇怪,与妹子深更半夜,荒郊野外,怎么能随便凑和呢?这里前后不都是村子?”

    雷喜见他说得直,不以为忤,反而笑道:“近来犯了点事儿,有人想抓我们,故而暂避于野,以后估计这样东躲西藏的还要许久。”

    那人笑道:“总不是杀人越货的事儿吧?”

    雷喜刚待说话,那处帐篷帘一挑,方纶小丫头钻了出来,先不好意思地浅揖一下,随即走过来不声不响地用兽皮铺了地,摆上几碟小菜,一罐小酒,笑道:“相见即是有缘,雷喜哥你招待好人家。”

    “多谢了。”那人看了方纶一眼,郑重地行礼道,方纶避礼而回,再度钻进帐中。

    雷喜哈哈笑道:“纶儿果然是要过有品味的生活,连这些精致东西都准备得妥妥当当,真难为你带出来。”

    帐篷里哼了一声,没好气地道:“我睡了。”

    雷喜吃了个软钉,尴尬地抓了抓头,捏起一颗花生道:“请用,烤烤火,吃点东西喝点小酒,唠唠,长夜不会寂寞。”

    “说得好!”那人鼓起掌来,眼中真正充满了兴奋之意,“一句平实无奇的话语,就说出了此中三昧!长夜寂寥,寒露深重,有火,有酒,有食物,有人陪,则一切不快尽去矣。当浮一大白!”

    他启开木塞,灌了一大口,又复递给雷喜,眼光灼灼。

    雷喜也没想多,顺势拿起来也灌了一口,剧烈地咳嗽起来。

    这辈子,还没喝过酒呢,不过这味道……真是,赞啊!

    那人哈哈大笑,“看你饮酒的样子倒像是个老手,却不知竟生嫩得紧!”

    雷喜赧然道:“久疏不练了!”

    “旷野人不知,灵光来相照。”那人摇头晃脑地复吟了一遍,闭目坐了片刻,这才道:“好啊,寓情于景,入木三分,此诗何名?”

    雷喜微微一怔,思索道:“就叫荒野遇夜行人如何?”

    那人脸上的笑容很是奇怪,最后拍腿大笑道:“极是,极是!就叫这个名罢!”

    “还未请教公子尊姓大名。”

    “在下姓冯,这位兄台贵姓?”

    “在下姓雷,名喜,南部湛阳县大方村人氏。”

    “哦,湛阳可是久不在大荒政区名列之内了,其毁于兽潮,有好几十年了吧?”

    “是啊,眼下只有大方村还屹立着,它的位置不错,四面只有些小村寨,如果人口进一步增长的话,过不了多久,也会变成县治的。”

    “兄台似乎对家乡很有感情啊。”

    “那是,毕竟养育了我,那么多年没有功劳,也有苦劳。”

    两人又是一阵大笑,冯公子继续问道:“适才听兄台作诗,元能隐含,声震于天。莫非兄台还是仙门中人不成?”

    雷喜心中一动,口中却恍作不知地快速回答道:“自然,不敢相瞒,鄙人师从东部神州第二大宗门,沧云门,乃座中阵师名家六斋先生的弟子,奉命游历在外。”

    说到这里,微微赧然一笑,“公子切莫在意,无论仙凡,英雄不问出处,你我仍当平辈论交。”

    那人神情有些复杂,却还笑道:“自是,应该的,应该的!兄台却原来是偌大仙门弟子,真是叫人敬佩!不知兄台何时回转,莫不成一直在外游历?”

    “快了,宗门使者此前去引渡另外一位师门长辈钦点的弟子。”雷喜开始胡吹大气了,只不过他年纪小、模样嫩,表情又是那么正直,一点看不出邪恶虚伪的模样,所以欺骗性很强,尤其他一边吃东西,一边心不在焉的说话,看起来就是在酒后吐真言,“也该到了。我沧云门乃东部前十位的大门派,弟子数千,其规模在南四洲莫可比也。我在大方村仙庙查验资质时,说我太过普通,结果根本没有仙门收我,真是可笑!”

    “着实可笑!”那人跟着感慨道,脸上却是一点快乐的表情都欠奉,随即他叹息起来,“据我所知,仙门中那些资质最优异者,往往还不如资质次一些的成就更高。而那些灵根拔尖的弟子,当然也有最为出类拔萃的,不过绝大多数,渐渐都泯然众人。这其中,有死于天劫,有走火入魔的,有难以晋阶的,比比皆是,反倒比起资质差的道途更为艰难。”

    “这么说,反倒是资质差劲的混得好?”

    “你曲解了。我是指有些人,资质算不得最好,但也算不得最差,普普通通罢了,可他们依靠自己的努力和勤奋,最终竟比灵质优异的更获成功。依据仙门榜单,也正是这群人中,度过最终仙劫的人数最众,百有五、六,着实不简单!”

    “一百人只有五六个吗?”雷喜有些震惊地道。

    冯公子露出讥色,“百余五、六,已经很不错了。资质优者,百余四、五,资质差者,百不剩一,这就是修真之途必然的牺牲!”

    雷喜一时间又是迷惘,又是不信,竟至呆怔。

    如果比率那么低,像他这样资质平平的,又怎么能度得了劫呢?

    难道修真修真,最后就只能修成死人?

    那还修个屁啊,回家该干嘛干嘛去!

    雷喜一时冷汗满额、心跳加速,充满了对未来的恐惧和彷徨。

    冯公子只是不语,静静地喝酒吃菜,仙米地里,只听到风吹穗摇的沙沙声,一时万籁俱寂。

    雷喜好容易稳定了心神,只觉气滞,浑身微感不适。

    他旋即突如其来地一阵好笑,暗道:老子这是怎么了?听了他三言两语,自己就怕成这样?这说明道心不诚,肯定成不了仙!

    又想:咱修真是为什么?说到底就是追求长生嘛!凡人有生老病死,仙人也会有,但其过程肯定要长得多……能度到仙劫,这就快成仙了,那还离老子十万八千里呢!就算到时要死,估计人也活够了,巴不得来道闪电把自己劈挂,省得浪费柴禾再烧。

    想到这里,他不禁哈地一笑,擦了擦汗,“叫公子见笑了!道途虽艰,但也充满了机遇,充满了挑战。人生,就是要享受这种拼搏奋斗的过程,而不应耽于安乐、沉湎酒色。修真这个词其实可以这样解释,我们是在修改自己注定腐朽的命运,寻找真理的天堂,便谓之修真!”

    冯公子眼睛一亮,道:“修改命运,注定腐朽的命运?寻求真理之途?好,好得很哪!兄台果然慧根独具,在下佩服……不知,兄台将往何处而去?”

    “先暂避几日,等师门使者到了,再作打算吧。”雷喜淡淡道,浑身充满了威势,“也不能就这么轻易算了,都逼到头上来了,害得我东躲西藏,其罪大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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