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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多的时间,刘路平与之前发生了天翻地覆般的变化。
一路上,李琦带着刘路平一边朝蜀山方向前行,一边以旁观者第三方的上帝视角让刘路平见识到了更多的人情世故,人心险恶,人间冷暖……
刘路平从刚开始的愤青,随着一次又一次事情翻转所带来的磨砺,变得越来越成熟。
一路上紧赶慢赶,时间匆匆而过,李琦一行赶在了端午节前夕来到了蜀山脚下的蜀门镇。
此时的蜀山脚下早已人满为患。
再过三天,就是蜀山开山收徒的日子。
错过这次的话,就需要再等三年才行。
蜀门镇,坐落于蜀山脚下。
如同蜀山的门户一般,故而得了蜀门镇这样一个称呼。
镇子规模不大,但凭借着蜀山每三年一次的收徒聚集而来的人气,镇子里的人生活富足。
镇上的酒菜滋味都很不错。
特别是镇上的猿露最为出名。
其不仅酒香醇厚,余味之中还带有一股淡淡的果香,又不辣喉,即便不善饮酒之人也能小酌上一杯。
但这酒极易醉人,所以店家都会适当的给食客控制摄饮数量,避免醉倒后难以收拾。
这酒之所以让人趋之若鹜,不光是因为滋味的缘故,还有其来历更让它增色不少。
这酒并非人酿出来的,而是由这巴蜀深山中的老猿采摘山中各种野果酿造而成。
这家掌柜的先祖因为机缘巧合,救了山中猿猴部落的首领一命,其首领为了报恩,于是给他赠酒。
这赠送的酒水原本带有一种苦涩味,但通过二次加工,蒸煮,提纯后,就变得不苦不涩,酒味醇厚,余味悠长,机缘巧合之下,成就了猿露之名。
后面不知他的后人与山中猿猴怎么达成了协议,这份因为感恩馈赠的酒水就这样一代又一代的保留了下来。
因其来历的不凡与独特滋味,让无数好酒之人对它趋之若鹜。
由于基酒的产量是由蜀山中的猿猴酿造,人为无法干预,故而产量并不稳定且稀少。
加之蜀山七子之一的天玑道人每年都会从原有产量中提前预定走一大部分,让这酒流转到市面后愈发稀少。
如今这酒的价格已经长期在一个高位徘徊,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
……
“这生意,也未免太好了些吧。”
刘路平被镇子里爆满的人气吓到了。
走进镇子里,入眼就是一片酒楼,食肆,甚至路边小摊上人满为患的场景。
看着这个拥堵的画面,李琦不由想起了以前每逢大假时,那些5A,4A景区中密密麻麻的人头,也是如现在这般密集。
人挨着人,人挤着人,摩肩接踵,热闹非凡!
不过人多了以后,也容易产生矛盾冲突。
但因蜀门镇就在蜀山脚下,当世四大圣地之一的蜀山在世人眼中威严隆重,所以来到这个镇子的人大都比较克制。
即便口角上发生了不愉快,也不会把事情闹大。
至于会不会在离开蜀山后报复,就得两说了。
镇子里的酒楼早已被住满,在镇子外面还有成片的帐篷连在一起。
一眼望去,有一种吹角连营的感觉,颇为壮观!
而没有准备帐篷的人,只能选择露宿野外。
……
两人一驴在蜀门镇的人海中艰难的向前挪动着。
刘路平实在想不通少爷怎么还在坚持要在这个到处都是人的镇子里找到住处。
“幸好这个世界上还没有民宿这个概念,否则真就只能露宿荒野了。”
李琦内心暗暗想着,对那些客栈酒楼住满以后只能露宿荒野的人,他秉承一种鄙视的态度。
换句话来说就是:不知变通!
不知道是李琦运气好,还是他那张英朗帅气的脸给了他极大的助力。
抑或是李琦给的价钱实在让人无法拒绝,他们住进了一处僻静的小院。
经过友好协商,这户人家同意将房屋让给李琦住两天,这两天他们会搬到亲戚家中借住。
而李琦所付出的代价是二十两黄金,以金珠兑现。
这是一个普通人家五年的收入!
壕无人性!
这是刘路平最直观的感受。
小院不大,房子有一定的年代感,但庭院打扫得比较干净。
不难看出,虽然这座院子的主人收入虽然不是太高,但对生活品质上还是极为注重的。
这也是李琦选择这个小院的原因之一。
看着带着孩子正在收拾家中细软准备搬家的小院原主夫妻二人,刘路平不由想到了有一次偶尔从少爷嘴里听到的一句话。
“钱不是万能的,但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
这一刻,刘路平表示举双手双脚赞成。
看那些在镇子外面的路边,树上露宿的人就是最直观的反面教材。
他们中或许有的人确实不会变通,酒楼客栈没有了住处,能想到的就只有露宿荒野。
但还有一些人应该是尝试过,但手里却没有足够的财物打动蜀门镇的居民……
于是这两种人都只能苦逼的在晚上数着星星睡觉了。
……
夜色融融,黝黑的天幕上缀满繁星点点。
夜晚里的蜀门镇静谧,安详。
一缕轻柔的月光透过纸窗,均匀的洒落在房中。
居住在主屋的李琦此时不断的在床上辗转,眉头紧皱,身体时而绷紧,时而放松,脸上呈现出痛苦的表情。
元丹破碎,痛彻灵魂深处的撕裂感,让李琦猛地一下从床上弹坐起来。
“哈呼……哈呼……哈呼……”
急促的呼吸声,大口大口的,贪婪的呼吸着屋内的空气。
此时的李琦没有了白天的丰神如玉,宁静淡然的姿态,反倒像是在水中即将溺死之际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的人。
逐渐冷静下来后,李琦发现自己浑身上下早已被汗水湿透。
整个人此时就如同是刚刚从水里被打捞起来的一般。
梦魇,挥之不去……
即便已经过去了百年,李琦仍然不能忘掉当初那种元丹破碎的无能为力,充满了恐惧与无尽的痛苦。
这一切,在梦境中仍然是那样的清晰,仿佛就是昨天发生的事一般。
今晚的月色独好,仿佛给整个漆黑的夜晚点亮了一盏节能灯,这让李琦觉得好受很多。
使劲的摇了摇头,好似要将噩梦给自己心境所带来的负面影响从脑海中甩出去。
身上的衣物因为被汗水浸透,所以黏黏的贴着皮肤。
李琦皱了皱眉,在这个世界过了将近二十年的锦衣玉食的生活,让他很不喜欢现在这种感觉。
于是李琦将衣服脱掉,只穿了一条底裤走出房间。
来到院内的水井旁,打上来一桶水。
哗……
随着水声响起,李琦一桶接着一桶水给自己身上从上往下淋去。
在连续给自己淋了十多桶水后,终于觉得清爽了。
刘路平在旁边的屋内睡得死沉,李琦不断冲水的声音也没有将他吵醒。
因为是夏天的夜晚,周遭虫鸣声不绝于耳。
黑夜的天空今夜无云,一轮明月当空,使得周围的繁星光芒都被遮盖了许多。
李琦此时没有了睡意,随即一个纵身,飞檐走壁般跃上了房顶。
在屋顶上找了一块地方,以双手为枕,躺了下来。
看着满天繁星点点,心中一时涌起千头万绪的思绪。
当日若非师尊在最后关头于千钧一发之际赶到,那自己就真的死了。
不过那时的自己肉身早已崩溃,元丹碎裂,一身修为全废。
即便是师尊出手,也只保住了自己最后剩下的魂魄碎。
肉身是人在世间横渡的舟楫。
失去了肉身的滋养,魂魄就是无根的浮萍。
不光不能恢复,还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不断虚弱下去。
即便有圣人护持,他的灵魂得以拼凑恢复过来,但没有肉身滋养,他的灵魂总有一天会彻底消散。
为了能够让自己复活,师尊石海以造化之力在自己的残躯之上为自己重塑了肉身。
这具肉身足足花了圣人二十年的光阴才炼制成功,期间不知耗费了多少天材地宝,才打造出了如今这具身体。
如今自己的这具肉身,哪怕只是一滴血,也足以生死人肉白骨。
这具肉身中沉淀了太多天材地宝的药性精华,可以说,他就是一株行走的绝世宝药。
与此同时,他的这具肉身防御也极其强大,毕竟花了圣人二十年的时间祭炼。
因此,他此时即便没有修为在身,也可以轻松实现飞檐走壁,表现得力大无穷。
有了肉身后,就是魂魄与肉身重新融合的过程。
这个过程足足耗费了近百年的光阴,最终自己才在这具身躯中苏醒过来。
这时,李琦又想起了自己刚醒过来时,师尊所说的话。
“醒了?”
“对这副肉身可还满意?”
石海一边问,一边随手一点,一面水镜在李琦面前凝成。
李琦看着镜中人,被里面那人的帅气给惊呆了过去。
“花了百年光阴,你的魂魄终于与这副肉身完美的契合在了一起,不会在今后的修行路上形成障碍。”
“虽然这具肉身与魂魄已经完美契合,但在过去这一段时间里,你的魂魄还是有了一定的损耗。”
“加上之前还伤到过本源,所以还需一段时间的蕴养,神魂之力才能完全恢复过来。”
“切记,唯有彻底恢复后,才能开始重新踏上修行路。”
“想来在修行方面,这具肉身应该会比你之前那具更具潜力,也算是不幸中的万幸了。”
“现在已经过去了一百二十年,如今是你大哥在位,李承乾这个名字我觉得不适合再出现了,从今以后,你就改名为李琦吧……”
……
回忆起自己醒来与师尊相见时的画面,李琦眼底出现了一丝温暖。
但转瞬后,又有一丝无奈于眼底浮现。
自己神魂之力未复,最有效的方法就是继续沉睡来恢复。
但师尊这一百二十年来因为怕出现意外,所以寸步不离的守着自己,还有许多事需要等他去处理,所以在他醒来后,就给他安排了任务。
去蜀山拜师学剑,同时在藏书阁中去领悟一种叫做斩命剑的剑术。
这个世界正如自己之前所判断的一样,有着普通人所不知道的一些问题存在。
正因这些问题的存在,所以五圣人虽然站在了这个世界的巅峰,却失去了最宝贵的自由。
他们李家的历代皇者,才会因为成为诛仙阵的主阵者而寿元短暂。
阴曹地府,黑衣邪僧,明显不是来自一处地方,但却又统一的执行一项任务,这背后,到底是谁的意志在谋划这一切?
看着满天星辰,李琦闭上了双目,强行中断了自己的联想。
他现在需要力量!
强大到无可匹敌的力量,强大到可以镇压一切敌人的力量!
而且必须是超越了当今五圣人的力量才可以。
因为即便是五圣人,在他的认知中,目前也是受制于某种不可为人知的平衡之中,轻易不敢出手的。
在自己没有绝对实力之前贸然去调查这些事,那就与找死无异!
蜀山乃是天下第一剑宗,其修行法的最高境界为一剑破万法,一剑演万法!
时至今日,蜀山剑派仍然是世间公认攻伐力天下第一的修行门派。
现在的自己,身怀师尊石海的传承,还有李家的修行秘法,书院藏书楼中读过的许多修行典籍,如今再上蜀山,这天下五位圣人的传承,自己占了三席……
若是没有那未知威胁的话,自己几乎是躺赢的状态啊。
李琦在屋顶想着一些有的没的,一夜无眠……
在不知不觉间,东方破晓,金色的阳光如同一道道利剑,刺穿了黑暗,给人间带来光明。
一轮红日从地平线缓缓升起,群星隐退,无量的光明为人间万物带来了生机。
在刘路平起床前,李琦从屋顶下来,重新洗了个澡后,回屋穿好了衣服。
今日就是蜀山开山收徒的日子,李琦与刘路平牵着小灰早早的出了门,按照之前的约定,原屋的主人也会在今天回来。
挑了一处摊点,将小灰随意的拴在旁边,然后点了两碗红油抄手,两碗豆腐脑——咸的,配上红油葱花,两人吃得不亦乐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