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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昼来临,拂晓时我便起身了。我忙了一两个小时,根据短期外出的需要,把房间、抽屉和衣橱里的东西作了安排。与此同时,我听到圣-约翰离开了房间,在我房门外停了一下,我担心他会敲门——不,他没有敲,却从门底下塞进来一个纸条,我拿起来一看,只见上面写着:
“咋晚你离开我太突然了。要是你再呆一会儿,你就会把手放在基督的十字架和天使的皇冠上了。二周后的今天我回来时盼你已作出明确的决定。同时,你要留心并祈祷,愿自己不受诱惑。我相信,灵是愿意的;但我也看到,肉是软弱的。我会时时为你祈祷——你的,圣-约翰。”
“我的灵,”我心里回答,“乐意做一切对的事情,我希望我的肉也很坚强,一旦明确上帝的意志、便有力量去实现它。无论如何,我的肉体是够坚强的,让我可以去探求——询问——摸索出路,驱散疑云,找到确然无疑的晴空。”
这是六月一日。早晨,满天阴云,凉气袭人,骤雨敲窗。我听见前门开了,圣-约翰走了出去。透过窗子,我看到他走过花园,踏上雾蒙蒙的荒原,朝惠特克劳斯方向走去,——那儿他将搭上马车。
“几小时之后我会循着你的足迹,表兄,”我想:“我也要去惠特克劳斯搭乘马车。在永远告别英国之前,我也有人要探望和问候。”
离早餐还有两个小时。这段时间我在房间里轻轻地走来走去,思忖着促成我眼前这番计划的奇事。我回忆着我所经历的内在感觉,我能回想起那种难以言说的怪异。我回想着我听到的声音,再次像以前那样徒劳地问,它究竟从何而来。这声音似乎来自我内心——而不是外部世界。我问道,难道这不过是一种神经质的印象——一种幻觉?我既无法想象,也并不相信。它更像是神灵的启示。这惊人的震感来势猛似地震,摇撼了保尔和西拉所在的监狱的地基,它打开了心灵的牢门,松开了锁链,——把心灵从沉睡中唤醒,它呆呆地颤栗着,倾听着。随后一声尖叫震动了三次,冲击着我受惊的耳朵,沉入我震颤的心田,穿透了我心灵。心灵既不害怕,也没有震惊,而是欢喜雀跃,仿佛因为有幸不受沉重的躯体支配,作了一次成功的努力而十分高兴似的。
“不要很多天,”我从沉思中回过神来后说。“我会了解到他的一些情况,昨晚他的声音已经召唤过我。信函问询已证明毫无结果——我要代之以亲自探访。”
早餐时,我向黛安娜和玛丽宣布,我要出门去,至少离开四天。
“一个人去吗,简?”她们问。
“是的,去看看,或者打听一下一个朋友的消息,我已为他担心了好久了。”
正如我明白她们在想的那样,她们本可以说,一直以为除了她们,我没有别的朋友,其实我也总是这么讲的。但出于天生真诚的体贴,她们没有发表任何议论,除了黛安娜问我身体是否确实不错,是否适宜旅行。她说我脸色苍白。我回答说没有什么不适,只不过内心有些不安,但相信不久就会好的。
于是接下来的安排就容易了,因为我不必为刨根究底和东猜西想而烦恼。我一向她们解释,现在还不能明确宣布我的计划,她们便聪明而善解人意地默许我悄然进行,给了我在同样情况下也会给予她们的自由行动的特权。
下午三点我离开了沼泽居,四点后不久,我便已站在惠特克劳斯的路牌下,等待着马车把我带到遥远的桑菲尔德去。在荒山野路的寂静之中,我很远就听到了马车靠近了。一年前的一个夏夜,我就是从这辆马车上走下来,就在这个地方——那么凄凉,那么无望,那么毫无目的!我一招手马车便停了下来。我上了车——现在已不必为一个座位而倾囊所有了。我再次踏上去桑菲尔德的路途,真有信鸽飞回家园之感。
这是一段三十六小时的旅程。星期二下午从惠特克劳斯出发,星期四一早,马车在路边的一家旅店停下,让马饮水。旅店座落在绿色的树篱、宽阔的田野和低矮的放牧小山之中(与中北部莫尔顿严峻的荒原相比,这里的地形多么柔和,颜色何等苍翠!),这番景色映入我眼帘,犹如一位一度熟悉的人的面容。不错,我了解这里景物的特点,我确信已接近目的地了。
“桑菲尔德离这儿有多远?”我问旅店侍马人。
“穿过田野走两英里就到了,小姐。”
“我的旅程结束了,”我暗自思忖。我跳下马车,把身边的一个盒子交给侍马人保管,回头再来提取,付了车钱,给足了马夫,便启程上路了。黎明的曙光照在旅店的招牌上,我看到了镀金的字母“罗切斯特纹章”,心便砰砰乱跳,原来我已来到我主人的地界。但转念一想,又心如止水了。
“也许你的主人在英吉利海峡彼岸。况且,就是他在你匆匆前往的桑菲尔德府,除了他还有谁也在那里呢?还有他发了疯的妻子,而你与他毫不相干。你不敢同他说话,或者前去找他。你劳而无功——你还是别再往前走吧,”冥冥中的监视者敦促道。“从旅店里的人那里探听一下消息吧,他们会提供你寻觅的一切情况,立刻解开你的疑团,走到那个人跟前去,问问罗切斯特先生在不在家。”
这个建议很明智,但我无法迫使自己去实施。我害怕得到一个让我绝望的回答。延长疑虑就是延长希望。我也许能再见一见星光照耀下的府第。我面前还是那道踏阶——还是那片田野,那天早晨我逃离桑菲尔德,急急忙忙穿过这片田野,不顾一切,漫无目的,心烦意乱,被一种复仇的愤怒跟踪着,痛苦地折磨着。呵,我还没决定走哪条路,就己置身于这片田野之中了。我走得好快呀!有时候我那么奔跑着!我多么希望一眼就看到熟悉的林子呵,我是带着怎样的感情来欢迎我所熟悉的一棵棵树木,以及树与树之间的草地和小山呵!
树林终于出现在眼前,白嘴鸦黑压压一片,呱呱的响亮叫声打破了清晨的寂静。一种奇怪的喜悦激励着我,使我急煎煎往前赶路,穿过另一片田野——走过一条小径——看到了院墙——但后屋的下房、府搂本身、以及白嘴鸦的巢穴,依然隐而不见。“我第一眼看到的应是府第的正面,”我心里很有把握,“那里雄伟醒目的城垛会立刻扑入眼帘;那里我能认出我主人的那扇窗子,也许他会伫立窗前——他起得很早。也许他这会儿正漫步在果园里,或音前面铺筑过的路上。要是我能见见他该多好!——就是一会儿也好!当然要是那样,我总不该发狂到向他直冲过去吧?我说不上来——我不敢肯定。要是我冲上去了——那又怎么样?上帝祝福他!那又怎么样?让我回味一下他的目光所给予我的生命,又会伤害了谁呢?——我在呓语。也许此刻他在比利牛斯山或者南部风平浪的的海面上规赏着日出呢。”
我信步朝果园的矮墙走去,在拐角处转了弯,这里有一扇门,开向草地,门两边有两根石柱,顶上有两个石球。从一根石柱后面我可以悄然四顾,看到府宅的全部正面。我小心地探出头去,很希望看个明白,是不是有的窗帘已经卷起。从这个隐蔽的地方望去,城垛、窗子和府楼长长的正面,尽收眼底。
我这么观察着的时候,在头顶滑翔的乌鸦们也许正俯视着我。我不知道它们在想什么,它们一定以为起初我十分小心和胆怯,但渐渐地我变得大胆而鲁莽了。我先是窥视一下,随后久久盯着,再后是离开我躲藏的角落,不经意走进了草地,突然在府宅正面停下脚步,久久地死盯着它。“起初为什么装模做样羞羞答答?”乌鸦们也许会问,“而这会儿又为什么傻里傻气,不顾一切了?”
读者呀,且听我解释。
一位情人发现他的爱人睡在长满青苔的河岸上,他希望看一眼她漂亮的面孔而不惊醒她。他悄悄地踏上草地,注意不发出一点声响,他停下脚步——想象她翻了个身。他往后退去,千方百计要不让她看到。四周万籁俱寂。他再次往前走去,向她低下头去。她的脸上盖着一块轻纱。他揭开面纱,身子弯得更低了。这会儿他的眼睛期待着看到这个美人儿——安睡中显得热情、年青和可爱。他的第一眼多么急不可耐!但他两眼发呆了:他多么吃惊!他又何等突然,何等激烈地紧紧抱住不久之前连碰都不敢碰的这个躯体,用手指去碰它!他大声呼叫着一个名字,放下了抱着的身躯,狂乱地直愣愣瞧着它。他于是紧抱着,呼叫着,凝视着,因为他不再担心他发出的任何声音,所做的任何动作会把她惊醒。他以为他的爱人睡得很甜。但此发现她早己死去了。
我带着怯生生的喜悦朝堂皇的府第看去,我看到了一片焦黑的废墟。
没有必要躲在门柱后面畏缩不前了,真的!——没有必要偷偷地眺望房间的格子窗,而担心窗后已有动静!没有必要倾听打开房门的声音——没有必要想象铺筑过的路和砂石小径上的脚步声了,草地,庭院已踏得稀烂,一片荒芜。入口的门空张着。府第的正门象我一次梦中所见的那样,剩下了贝壳似的一堵墙,高高耸立,却岌岌可危,布满了没有玻璃的窗孔。没有屋顶,没有城垛,没有烟囱——全都倒塌了。
这里笼罩着死一般的沉寂和旷野的凄凉。怪不得给这儿的人写信,仿佛是送信给教堂过道上的墓穴,从来得不到答复。黑森森的石头诉说着府宅遭了什么厄运,一火灾。但又是怎么烧起来的呢?这场灾难的经过加何?除了灰浆、大理石和木制品,还有什么其他损失呢,生命是不是象财产一样遭到了毁灭?如果是,谁丧失了生命?这个可怕的问题,眼前没有谁来回答——甚至连默默的迹象、无言的标记都无法回答。
我徘徊在断垣颓壁之间,穿行于残破的府宅内层之中,获得了迹象,表明这场灾难不是最近发生的。我想,冬雪曾经飘入空空的拱门,冬雨打在没有玻璃的窗户上。在一堆堆湿透了的垃圾中,春意催发了草木,乱石堆中和断梁之间,处处长出了野草。呵!这片废墟的主人又在哪里?他在哪个国度?在谁的保护之下?我的目光不由自主地飘向了大门边灰色的教堂塔楼,我问道,“难道他已随戴默尔-德-罗切斯特而去,共住在狭窄的大理石房子里?”
这些问题都得找到答案。而除了旅店,别处是找不到的。于是不久我便返回那里。老板亲自把早餐端到客厅里来,我请他关了门,坐下来。我有些问题要问他,但待他答应之后,我却不知道从何开始了。我对可能得到的回答怀着一种恐俱感,然而刚才看到的那番荒凉景象,为一个悲惨的故事作好了一定的准备。老板看上去是位体面的中年人。
“你当然知道桑菲尔德府了?”我终于启齿了。
“是的,小姐,我以前在那里住过。”
“是吗?”不是我在的时候,我想。我觉得他很陌生。
“我是已故的罗切斯特先生的管家,”他补充道。
已故的!我觉得我避之不迭的打击重重地落到我头上了。
“已故的!”我透不过气来了。“他死了?”
“我说的是现在的老爷,爱德华先生的父亲,”他解释说。我又喘过气来了,我的血液也继续流动。他的这番话使我确信,爱德华先生——我的罗切斯特先生(无论他在何方,愿上帝祝福他!)至少还活着,总之还是“现在的老爷”,(多让人高兴的话!)我似乎觉得,不管他会透露什么消息,我会比较平静地去倾听。我想,就是知道他在新西兰和澳大利亚,我都能忍受。
“罗切斯特先生如今还住在桑菲尔德府吗?”我问,当然知道他会怎样回答,但并不想马上就直截了当地问起他的确实住处。
“不,小姐——呵,不!那儿已没有人住了,我想你对附近地方很陌生,不然你会听到过去年秋天发生的事情。桑菲尔德府已经全毁了。大约秋收的时候烧掉的——一场可怕的灾难!那么多值钱的财产都毁掉了,几乎没有一件家具幸免。火灾是深夜发生的,从米尔科特来的救火车还没有开到,府宅已经是一片熊熊大火。这景象真可怕,我是亲眼见到的。”
“深夜!”我咕哝着。是呀,在桑菲尔德府那是致命的时刻。“知道是怎么引起的吗?”我问。
“他们猜想,小姐,他们是这么猜想的,其实,我该说那是确然无疑的。你也许不知道吧,”他往下说,把椅子往桌子稍稍挪了挪,声音放得很低,“有一位夫人——一个——一个疯子,关在屋子里?”
“我隐隐约约听到过。”
“她被严加看管着,小姐。好几年了,外人都不能完全确定有她这么个人在。没有人见过她。他们只不过凭谣传知道,府里有这样一个人。她究竟是谁,干什么的,却很难想象。他们说是爱德华先生从国外把她带回来的。有人相信,是他的情妇。但一年前发生了一件奇怪的事情——一件非常奇怪的事情。”
我担心这会儿要听我自己的故事了。我竭力把他拉回到正题上。
“这位太太呢?”
“这位太太,小姐,”他回答,“原来就是罗切斯特先生的妻子!发现的方式也是再奇怪不过的。府上有一位年青小姐,是位家庭教师,罗切斯特先生与她相爱了——”
“可是火灾呢?”我提醒。
“我就要谈到了,小姐——爱德华先生爱上了。佣人们说,他们从来没有见到有谁像他那么倾心过。他死死追求她。他们总是注意着他——你知道佣人们会这样的,小姐——他倾慕她,胜过了一切。所有的人,除了他,没有人认为她很漂亮。他们说,她是个小不点儿,几乎象个孩子。我从来没有见过她,不过听女仆莉娅说起过。莉娅也是够喜欢她的。罗切斯特先生四十岁左右,这个家庭女教师还不到二十岁。你瞧,他这种年纪的男人爱上了姑娘们,往往象是神魂颠倒似的。是呀,他要娶她。”
“这部份故事改日再谈吧,”我说,“而现在我特别想要听听你说说大火的事儿。是不是怀疑这个疯子,罗切斯特太太参与其中?”
“你说对了,小姐。肯定是她,除了她,没有谁会放火的。她有一个女人照应,名叫普尔太太——干那一行是很能干的,也很可靠。但有一个毛病——那些看护和主妇的通病——她私自留着—瓶杜松子酒,而且常常多喝那么一口。那也是可以原谅的,因为她活得太辛苦了,不过那很危险,酒和水一下肚,普尔太太睡得烂熟,那位像巫婆一般狡猾的疯女人,便会从她口袋里掏出钥匙,开了门溜出房间,在府宅游荡,心血来潮便什么荒唐的事都干得出来。他们说,有一回差一点把她的丈夫烧死在床上。不过我不知道那回事。但是,那天晚上,她先是放火点燃了隔壁房间的帷幔,随后下了一层楼,走到原来那位家庭女教师的房间(不知怎么搞的,她似乎知道事情的进展,而且对她怀恨在心)——给她的床放了把火,幸亏没有人睡在里面。两个月前,那个家庭女教师就出走了。尽管罗切斯特先生拼命找她,仿佛她是稀世珍宝,但她还是杳无音讯。他变得越来越粗暴了——因为失望而非常粗暴。他从来就不是一个性性情温和的人,而失去她以后,简直就危险了。他还喜欢孤身独处,把管家费尔法克斯太太送到她远方的朋友那儿去了。不过他做得很慷慨,付给她一笔终身年金,而她也是受之无愧的——她是一个很好的女人。他把他监护的阿黛勒小姐,送进了学校。与所有的绅士们断绝了往来,自己像隐士那样住在府上,闭门不出。”
“什么!他没有离开英国?”
“离开英国?哎哟,没有!他连门槛都不跨出去。除了夜里,他会像一个幽灵那样在庭院和果园里游荡——仿佛神经错乱似的——依我看是这么回事。他败在那位小个子女教师手里之前,小姐,你从来没见过哪位先生像他那么活跃,那么大胆、那么勇敢。他不是像有些人那样热衷于饮酒、玩牌和赛马,他也不怎么漂亮,但他有着男人特有的勇气和意志力。你瞧,他还是一个孩子的时候我就认识他了,至于我,但愿那位爱小姐,还没到桑菲尔德府就给沉到海底去了。”
“那么起火时罗切斯特先生是在家里了?”
“不错,他确实在家。上上下下都烧起来的时候,他上了阁楼,把仆人们从床上叫醒,亲自帮他们下楼来——随后又返回去,要把发疯的妻子弄出房间。那时他们喊他,说她在屋顶。她站在城垛上、挥动着胳膊,大喊大叫,一英里外都听得见。我亲眼见了她,亲耳听到了她的声音。她个儿很大,头发又长又黑,站着时我们看到她的头发映着火光在飘动。我亲眼看到,还有好几个人也看到了罗切斯特先生穿过天窗爬上了屋顶。我们听他叫了声“佩莎!”我们见他朝她走去,随后,小姐,她大叫一声,纵身跳了下去,刹那之间,她已躺在路上,粉身碎骨了。”
“死了?”
“死了!呵,完全断气了,在石头上脑浆迸裂,鲜血四溅。”
“天哪!”
“你完全可以这么说,小姐,真吓人哪!”他打了个寒颤。
“那么后来呢?”我催促着,
“唉呀,小姐,后来整座房子都夷为平地了,眼下只有几截子墙还立着。”
“还死了其他人吗?”
“没有——要是有倒也许还好些?”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可怜的爱德华,”他失声叫道,“我从来没有想到会见到这样的事情!有人说那不过是对他瞒了第一次婚姻,妻子活着还想再娶的报应。但拿我来讲,我是怜悯他的。”
“你说了他还活着?”我叫道。
“是呀,是呀,他还活着。但很多人认为他还是死了的好。”
“为什么?怎么会呢?”我的血又冰冷了。“他在哪儿?”我问。“在英国吗?”
“呵——呵——他是在英国,他没有办法走出英国,我想——现在他是寸步难行了。”那是什么病痛呀?这人似乎决意吞吞吐吐。
“他全瞎了,”他终于说。“是呀,他全瞎了——爱德华先生。”
我担心更坏的结局,担心他疯了。我鼓足勇气问他造成灾难的原因。
“全是因为他的胆量,你也可以说,因为他的善良,小姐。他要等所有的人在他之前逃出来了才肯离开房子。罗切斯特夫人跳下城垛后,他终于走下了那个大楼梯,就在这时,轰隆一声,全都塌了下来。他从废墟底下被拖了出来,虽然还活着,但伤势严重。一根大梁掉了下来,正好护住了他一些。不过他的一只眼睛被砸了出来,一只手被压烂了,因此医生卡特不得不将它立刻截了下来。另一只眼睛发炎了,也失去了视力。如今他又瞎又残,实在是束手无策了。”
“他在哪儿?他现在住在什么地方?”
“在芬丁,他的一个庄园里,离这里三十英里,是个很荒凉的地方。”
“谁跟他在一起?”
“老约翰和他的妻子。别人他都不要。他们说,他身体全垮了。”
“你有什么车辆吗?”
“我们有一辆轻便马车,小姐,很好看的一辆车。”
“马上把车准备好。要是你那位驿车送信人肯在天黑前把我送到芬丁,我会付给你和他双倍的价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