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朱高煦的变形记

奋斗在洪武末年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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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守敬在元朝位列宰相,而且还干了好几十年,活到了86岁才挂,他的老宅,足足有五进院落,占了大半条街道,那叫一个气派。

    北平的超级四合院啊!

    能值多少钱?

    有谁能住得起?

    在上辈子的印象里,除了于谦的父亲王老爷子,怕是没人有这个福气徐妙云出手可真够大方的!

    刘淳掰着手指头计算;永昌侯蓝玉赏识自己,锦衣卫指挥使有求于己,燕王府送了座府邸,还有宋国公,颖国公的巨额订单!

    “原来咱们已经变得这么重要啦!”刘淳的眼睛冒出了光!

    穿越过来,不过几个月的时间,就有了良好的开局,很值得骄傲嘛!

    三爷绷着老脸,鄙视地瞧着儿子,这小兔崽子又翘尾巴了!三爷伸出棒槌似的手指,狠狠敲刘淳的脑门。

    “臭小子,清醒啊!”

    刘淳吃痛,不满道:“先让我高兴会儿不行啊?”

    “不行!”三爷气呼呼道:“无事献殷勤,这些人可都有自己的盘算!”

    刘淳耸了耸肩,“那又如何?别说上位者了,就算普通老百姓,突然对你好,都不正常。若是他们无所求,那才是怪事呢!”

    好强大的逻辑!

    三爷被噎住了,傻傻道:“你,你小子知道?那你还高兴?”

    “不高兴?我还哭啊?”

    这个兔崽子,越来越胆大包天了,跟他爹都没有客气!

    三爷怒道:“你该想想怎么办?要如何应付才是?”

    刘淳无所谓道:“我为什么要应付,做好自己就是了,其余其他的,随意!”

    “随意?”三爷低呼道:“这几位可不是寻常之人,伸出一只手指头,就能碾死你!”

    “那就让他们舍不得伸手指头呗!”刘淳无所谓道:“爹,其实你想多了,我既然有本事让他们巴结我,就有办法,让他们舍不得动我,放心吧!”

    三爷眉头紧皱,快速转动脑筋,渐渐地,他还真略有所悟纵观这几个月,刘淳的确是借力使力,长袖善舞,才有了眼下的家业。

    可这小子滑头,他没有依附任何一方。

    也不欠任何人的,相反,那些大人物或多或少,都对他有好感。

    就像是郭守敬一样,在险恶的元朝官场,这位能屹立不摇,活了那么大年纪,还被重用,奥妙何在啊?

    关键就是郭守敬人畜无害,他是个纯的技术官僚,不管谁当权,都要借助他的才干,营建工程,治理水患,观测天文,除了他,谁也干不了,干不好!

    刘淳就在努力发扬祖师爷的传统。

    老实做事,不亏不欠,不攀不附,当一个堂堂正正的爷们!

    不求人,才能无惧!

    其实当初爷俩定的方略,就是如此。

    只不过当时柳三只想当个富家翁而已,显然,才几个月的功夫,刘淳已经超额完成了任务!

    值得点个赞!

    想到这里,三爷的脸柔和了许多,“别人倒也无所谓,关口是指挥使蒋瓛,我毕竟还是锦衣卫,不能不听,可我又不好得罪燕王”三爷很清楚,目前他们爷俩最大的靠山,还是燕王府,还要看朱棣的脸色!

    “哈哈哈。”刘淳笑了,“那就不得罪呗!陛下虽然重新恢复了锦衣卫,但权柄比起之前已经下降了太多,没法直接抓人,也没法审讯,诏狱也丢了,就是只没了毛的凤凰!其实是蒋瓛求我们,不是我们求他所以,只需要敷衍搪塞,应付了事就行了!”

    三爷若有所悟,“朱千户死了,北平锦衣卫群龙无首,的确如你所说那,我们接下来要干什么呢?”

    “这还不简单,别管这些乱七八糟的,做我们自己的事情!开荒种地,办作坊,炼钢铁啊!”

    刘淳自信笑道:“大炮一响,黄金万两。燕王朱棣已经前出金山,冯胜的大军也进入草原,二十万大军,人吃马嚼,需要多少东西这么好的赚钱机会,怎么能错过?”

    刘淳道:“我们先定一个小目标,比方说赚个一百万两!”

    刘淳的眼睛变成了两个圆形方孔的铜钱,拼命嗅着空气中的铜臭味,像是鲨鱼一样,凶狠地扑上去。

    就在刘淳变成金钱动物的时候,身在北平的小胖墩极度不开心父王带着人马出征了,王府一下子冷清下来。

    母妃悬着一颗心,谁都能看得出来。

    身为燕王府的长子,虽然不能跟着父王出征,他也要做点事情。

    “母妃,孩儿想去白羊口!”

    “去白羊口?看你的朋友?”徐氏轻声问道。

    “是一方面。”朱高炽答道。

    “那另一方面呢?”

    “我,我想替父王做军粮,替他打造武器,为父王尽孝心!”朱高炽扬起圆圆的胖脸,认真道:“母妃,我背会乘法表了,能学郭氏的本领了,以后我就能帮到父王了!”

    徐妙云微微含笑,长长的睫毛,弯曲成漂亮的弧度,半点不像三个孩子的妈。她探手捏了捏儿子的脸蛋,真是个好孩子!

    “你既然想去,那就带着你二弟朱高煦一起去,而且你们去了之后,要真正干活学本事,可不许跑去装王府的少爷,给柳小郎捣乱!”徐妙云认真提醒道。

    “明白,母妃真好!”

    朱高炽把大脸凑到母亲的手边,任凭揉捏,房间里充满了笑语欢声。

    转过天,朱高炽就迫不及待出发了,他脱去丝绸的衣服,换上了粗布短打,穿着麻鞋,还弄了一个斗笠带着,活脱一个农家的憨小子!

    朱高炽骑着小毛驴,乐颠颠奔着白羊口而去,朱高煦一身讲究的盘领窄袖丝绸袍子,绣着飞禽走兽,扎着玉带,孩子不大,可酷劲十足。

    跟朱高炽,完全是两个风格。

    他人小,却弄了一匹大马,比他哥高出了一大截。

    俯视着大肉球,朱高煦神采飞扬,那叫一个得意。

    他用力抽打战马,向前狂奔,让朱高炽在后面吃灰这熊孩子得意了一个时辰,可渐渐地小脸就难看了。

    穿得太多,天气又热,浑身冒汗,湿透了衣衫。

    这还不说,骑在战马上,磨得大腿内侧生疼,再加上出汗,这滋味一点都不好受。

    朱高煦的马越来越慢,不一会儿,被朱高炽赶了上来。

    小胖墩斜了一眼马背上的二弟,笑道:“父王领兵,千里出击,日夜驱驰,还要跟鞑子交战。似二弟这般娇贵,怕是永远没法随着父王出战了!”

    “你!”

    朱高煦气得胸膛一起一伏的,这个大肉球,越来越不可爱了!

    “小爷才不会输给你!”

    他咬着牙,恨不得咬朱高炽一口,这丫的一身肥肉,肯定好吃!

    气归气,朱高煦的把柄却是被小胖墩给抓住了,这家伙处处学父王,那就拿父王的标准要求他,不愁他不上钩。

    果不其然,朱高煦咬着牙硬撑,这哥俩别别扭扭,向白羊口进发。

    总算是赶到了白羊口,呈现在眼前的一切,让朱高煦崩溃了,低矮逼仄的茅草屋,窝头、咸菜、豆腐汤!

    这哪是人吃的东西?

    该死的大肉球,还有可恶的小和尚!

    存心整他!

    朱高煦不但不吃,还留下了一句话,“我就算是饿死,也不会吃一口东西!”然后这小子就摔门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