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六章 烽火边关连三月,北归大雁翔云天

徐牧姜采薇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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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缓缓驰行的马车。

    七八骑人影,不断忽快忽慢,探查着前方路子的情况。

    司虎一边赶着马,偶尔会抬头,看向后方的马车顶。

    都不知几日了,那位小驼子,还是孤僻得很,怕吓着女眷和孩子,只裹了一件灰袍,抱着弯弓,一动不动地坐在马车顶上。

    风大了,会缩着身子,紧紧把灰袍抱住。

    雨大了,接过姜采薇递上的纸伞,会礼貌地说上一句多谢。

    “真是个怪人。”司虎嘟嚷了句,索性不再理会,认真地看了眼手里的馒头,大口咬了下去。

    徐牧也有些不忍,勾着手,递了碗热水过去。

    “多谢东家。”弓狗伏身在马车顶上,双手缓缓接过。

    “陈盛,让人加快赶路。”

    “东家有话,我等加快一些,今夜便到镇子!”

    ……

    河州城,城外的难民嚎啕,不绝于耳。

    偏偏在这样的嘈杂里,官坊前有了一桩喜事。

    几队营兵开道之后,不多时,一骑全身亮银甲的人影,冷冷踏了过来。

    兵部的宣礼老吏,满意地抬起头,抓起手里的卷宗,嘶哑而又闷沉的声音,便响了起来。

    “着!筒字营校尉赵青云,为破狄将军。”

    待老吏宣完礼,一共三门花炮,呼啸着打上天空,惊得城外的那些难民,又是一阵巨大骚乱。

    “赵将军勿怪,筒字将军这封号,着实不好听。兵部考虑到赵将军的破狄军功,索性便赐了‘破狄’二字。”

    “这世上,从此再无筒字营,有的,只是我大纪朝的破狄将军。”

    骑在披甲战马上,赵青云闭了闭眼,但随即又马上睁开,迅速伸出手,将自己身上的亮银甲,重新认真理了一遍。

    “破狄将军军功卓越,兵部听说之后,更是三道红翎加急,往长阳送去了喜报。陛下见着此等喜报,必然会龙颜大悦。”

    “赵将军以后的仕途,恐怕要羡煞人了。”

    “多谢军参。”

    下了马,赵青云面沉如水,短短的几天时间,原本清秀的脸庞上,已经蓄起了短须。

    “兵部对于赵将军,可是多有厚望。故而,将河州的孝丰营,全权调给赵将军。”

    在旁的河州府官,以及校尉鲍周,脸上皆是古怪之色。

    “第一个军务,便是希望赵将军,能带兵出城,把压城的难民杀退一些,免得像望州一般,引起了慌乱。当然,多杀一些也是无妨的。”

    赵青云站在阳光里,只觉得整个身子,寒意连连。

    他想起了,拜别那位小东家时的说话。

    “徐坊主放心,我赵青云这一生,与狄人势不两立,此生之所愿,唯报国安民尔!”

    杀难民,充军功,报的什么国。

    赵青云微颤身子,再回过头,已经是满脸清冷和萧杀。

    ……

    “东家,刚才有马车跑过,我听了些事情。”林路上,陈盛绕着马回来,语气闷闷。

    “什么事情?”

    “听说河州城那边,已经有营兵和官军,开始杀难民了,杀得难民退去几里,到处都是尸体。”

    徐牧皱了皱眉,河州城里的狗府官,估计是怕望州城的悲剧重演,才想着立即杀退难民。

    只是这样一来,对于那些难民而言,必定是一场灾难。

    “我听说了的,是一位新的将军领兵,这几日都在河州城附近,出出入入,每一轮回城,都带着上千个人头。”

    “打听到赵青云的消息吗?”

    “并无,只知道河州城的偏将满了,估计要调去其他的大营。”

    不知为何,徐牧松了口气。

    “陈盛,先去探路吧。”

    “东家放心。”

    五列马车缓缓往前,遇城镇休息,无城镇便原地扎营,小心值夜。一转眼,大半个月的时间过去,不知不觉,已经到了内城边上。

    “这便是纪河,我纪人的母河!”周福兴奋地不断挥手。

    久在边关,他已经许久不似这般高兴了。

    早在靠近之时,徐牧便已经听到,耳膜里滚动的隆隆声。

    “我大纪母河,万里奔腾不息!星垂平野阔,月涌大江流!壮哉!壮哉啊!”

    周福喊着喊着,突然像个孩子一般,呜呜哭了起来。

    徐牧很难想象,一个饱经沧桑的中年男,突然变得矫情,情绪零碎。

    “徐坊主,这是我第一次见纪江,也不知怎的,便有些不痛快了。这纪江还在,我大纪却千疮百孔了。”

    徐牧怔了怔,瞬间明白了周福的心事,这分明是民哀国弱,失望之心无以言表。

    “徐坊主,无事了。”周福哆嗦着起了身,抹了好几把眼睛,“见笑,徐坊主见笑。”

    “周掌柜真乃性情中人。”徐牧走前两步,将周福一把扶住。

    此刻,对于周福,他并没有任何的讪笑之情,反而是有些动容,即便是最普通的百姓,都会顾念家国山河。

    这原本便是人之常情。

    “徐坊主,你是否也去长阳。”

    长阳,即是大纪朝的国都,同时也是整个内城一带,最富庶的城市。

    但徐牧并不打算去长阳,他更想去的,反而是另一个临河的城市。

    “徐坊主要去汤江?”

    汤江,便是徐牧想去的地方,乃是一座造酒大城,据说城外的河水里,一路流淌而过,尽是酒汤的浓郁香气。

    “如此,我等只能在前方的岔路口分别了。不过,徐坊主须记得,我到时在长阳开了酒楼,还请速速送酒过来。我周福的酒楼,只用徐坊主的私酒!”

    这便是友谊,一路杀出来的友谊。

    “长阳离着汤江,也不过一百里之地,徐坊主,你我暂别!”周福拱手抱拳。

    徐牧也跟着抱拳。

    担心周福一路上出事情,分了一列马车后,另让周洛带着另一个青壮,沿途跟随,等送到了长阳再回返。

    “李小婉,你打算什么时候走?”待周福的马车走远,徐牧才转过身。

    “登徒子,要你管!”

    “不好意思,我是东家。”

    “呸,登徒子东家。”

    徐牧揉着额头,“你且说,到底要回哪里,我派人送你们去。”

    “徐、徐坊主,乃是汤江附近的澄城。”在后头的范谷汪云,齐齐开了口。

    李小婉气得瞪眼,“登徒子,你是嫌弃我,想把我赶走!”

    徐牧回想了番,发现这三人,除了吃白食之外,确实没有什么优点,下意识地点了点头。

    “烂心肠烂肝!”

    说不清为什么,李小婉突然红了眼,生气地把头缩回了马车。

    姜采薇站在一边,有些无奈,只得上了马车,安慰了李小婉几句。

    徐牧见怪不怪,反正这李小婉,官家大小姐的脾气,向来就如此。

    “弓狗,你坐稳了。”

    “行车。”

    ……

    “烽火边关连三月,北归大雁翔云天。”醉醺醺的老秀才又醒了过来,爬上马车顶,抱着酒葫芦,和受宠若惊的弓狗,你一口我一口地喝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