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班底

璀璨石头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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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趁何家不备,路远干了一票,但土豪兄可不想就这样算了。

    “还有没有人想再干他几次的?”

    正嘻嘻笑笑,打算吃散伙饭的众人陡然一愣。

    我去,没听错吧?这爷还不满足?这可是何家的生意,打劫一次就算了,居然还劫上瘾了?

    “大哥,您混哪的?这么大魄力!”

    一个精瘦小哥捏了捏手里柔顺丝滑的绸缎,又掂了掂实实在在的银子,目中闪烁不定。

    “我只问,还有没有人愿意继续干。”

    黑巾遮盖着路远的面容,话语冰冷,透不出一丝情绪。他需要的只是面前这些江湖人士的一个答复,没有义务回答他们的问题。

    “嘿,人死不过鸟朝天,别说,干这事的时候还有点热血澎湃。”

    “何雨那嚣张纨绔,老子早看他不顺眼了,干干干!”

    一番犹豫后,众人纷纷选择了继续跟随路远,其一是他们与何家的确都有些纠葛,打劫何家,油水丰厚,心中还能畅快,何乐而不为?其二,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是路远在“征召处”的出手,这些江湖佣兵知道路远的实力绝非寻常,抱大腿捡漏的大好机会,一向眼尖的他们怎么可能放过。

    至于路土豪呢,目的更直接了,就是要让何家的绸缎庄不好过,家大业大,运输线也长,选择性也多,可同样也就意味着人手的调动需要时间,而这段真空期,正好可以利用起来,狠狠宰他一顿。好歹也要把三百两雇佣金赚回来。

    于是乎,这几日,各条官道上,不论是绫罗绸缎庄的出货线还是进货线,甚至是运货空箱,都被人劫了个精光!

    何家高层怒发冲冠,自是对此事高度关注,调遣了多名高手“护驾”,可无奈运输线太多,高手也不能集中押运。

    路远在祭出了念力偷袭才干掉了对方的主将之后,收走了最后一单货物,这一仗己方几名高手都有受伤,看来何家已经开始重视并且有所动作了。这个时候,自然就该收手了。

    众人相聚酒楼,酒肉入口,酒拳一划,也不管身上的伤势,先痛快了再说。

    闯江湖的,无非就是“今朝有酒今朝醉,谁管你他.妈.的明天是谁”。

    酒宴完毕,路土豪宣布队伍解散,何家的打劫小组到此算是功德圆满了。

    “啥,大哥,这就不干了?哥几个正在兴头上呢!”

    “少特么放嘴炮了,这几天要不是大哥罩着,指不定死在何家雇佣的高手手里多少次呢。”

    “嘿嘿,大哥,以后有活儿再找我啊,给您打个八折。”

    “滚犊子,要是大哥来找我,我免费给大哥当打手,奶奶个腿,真想就跟着大哥混了。”

    路远听着这些粗话,心中倒也畅快,这些人话粗理不粗,明辨是否,恩怨分明,虽是靠着一身武艺,在生死线上赚钱,可比起那些个贪官污吏,迫害百姓之人,已经是非常不错了。

    “好,等过段时间,若我还活着,必然来找你们。”

    路远也是话到豪爽处,酒精一作用,愣是许下了一个承诺。

    这一夜,十几个大老爷们真是醉了,醉的痛快,醉的舒坦。

    第二日,路远无声无息的先撤了,那些个兵器自然就留给了这些与自己打拼了十几日的伙伴,至于赏钱,何家的几批货真的够他们挥霍后半辈子了。

    “葛老三,这里你最大,我们组个队吧,反正有钱了,这段时间都不做任务,等着老大再来找咱们,我觉得,后半辈子想要活出个人味儿来,决不能放了这机会。”

    “成,兄弟们,从今天起,我们就跟着老大干了。”

    “好,跟着老大干!”

    “对了,你们谁见过老大真容?”

    “……”

    这几日神兵阁照常营业,石坤一个人主持,倒也把店铺打理的井井有条,除此之外,期间路远还招了两个贫苦少年来给石坤打下手,这二人一名陈斌,一名段武,均是系统检验颇有炼器资质的流浪儿童。

    除却这二人,这段日子里路远接济的街头乞儿还有不少,并且瞒着石坤,路远还租下了洛阳偏郊区地段的一家大厂房,耗费巨资改装成了宿舍。

    没错,路远将救济而来的流浪儿都寄养在了这里,不仅请了教书先生教他们读书写字,更是请了武术教练,甚至偶尔还亲自露个头指点一二。

    几十双小眼睛懵懵懂懂地看着眼前的救命恩人,一颗颗小心灵都在感恩。

    俗话说的话;凡事都要从娃娃抓起。

    路远是看出来了,这个世界上,光有钱不行,光有权也不行,还必须要有一支自己的部队!亲卫队!

    东汉末年,战乱四起,就算混个大司马,混个大将军,又能如何?到时候董卓入,袁绍出,还不是任人鱼肉,成为傀儡?与其将心思放在当官做吏,给朝廷打工,还不如组建一支自己的队伍,有了兵权,才有挺直腰杆说话的资本。

    兵,不在多,质量足够好是完全可以碾压数量的,一万只碌碌无为的闲散蛀虫还不如一头腾跃九天的璀璨巨龙,更别说,路土豪还承担不起养一万只蛀虫的经济负担。

    路远挑人也是有技巧的,系统的程序虽然只能用来鉴别炼器师,可炼器水平也从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一个人的潜力值,再者说,路远修炼了天元火雷诀,本身就具备了一定的慧眼,他所选出来的流浪儿肯定不是一般人。

    在这些幼童眼中,路远就是他们的救命恩人,是他们生命中的曙光,而武术教练和教书先生更是初步满足了他们小小的求知欲和英雄梦,对路土豪的崇拜之情自然是犹如滔滔江水,奔流不绝。

    心情大好,路远独上紫晴楼,只可惜慕容紫璇这一日不在。

    不在就不在吧,在了反而是麻烦,路远要了一壶佳酿,自斟自饮,第一次喝紫晴楼的酒,路土豪惊奇的发现居然不是那么难以下咽,甚至入口还有些许清凉,过到喉管处辣意渐显,入腹一阵温热,体内的天元火雷诀所凝聚的元气都不由得活跃了起来。

    当真是此世不多的好酒!再配以小菜一二,路远幻想着日后自己的兵团,时不时还发出一两声痴笑。

    “路兄好雅兴!”

    路远痴笑之际,却有一道熟悉的人影迎了上来。

    全身甲胄,威武雄雄,来人自是景伦。

    “有甚雅兴,孤酌自饮耳。”路远摆了摆手,好像对景伦就没有其他动作一样。

    “自饮无趣,不如为弟与兄作陪?”

    景伦依旧淡笑,亮银枪不在,腰间跨了一把七尺青锋,锐气倒是更显内敛了。

    路远看了一眼景伦,嘴角带笑,自是心照不宣,这货明显是来找紫璇的,紫璇不在,这才发现了自己,借个由头过来骗酒喝罢了。

    “行,再来十瓶!”

    路远不知为何,兴许是心情不错,亦或者是少年心性作怪,竟想与景伦拼酒。

    景伦一愣,十瓶?这货是酒桶转世?

    不过是男人自然不会逃避这种决斗,当即收敛了笑容,不论是何种对战方式,只要进入了战斗状态,景伦都会严正以待。

    路远看着景伦如临大敌的样子,不禁有些想笑,不过自己好歹欠了对方一个人情,这顿酒请了倒也应该。

    “干杯!”

    景伦红着脸,酒气充斥着身躯,虽然不知道这两个字是啥意思,但自从第三瓶酒下肚之后,路远每次喝都要喊上一嗓子,一开始倒是真把景伦吓了个半死,后来也就渐渐习惯了,心想大抵是这货醉了,发酒疯吧。

    路远心中的畅快无人能懂,但他也不需要人懂,难得的好酒,干脆就醉他一回又如何?

    “景伦,你造吗?我告你,何雨,何家,那个绸缎啊,那个货啊,嗝——就是老子劫的。”

    路远感觉舌头粗大,话都说不清楚了,但却还是拉着景伦,两个天灵盖相抵着。

    干了大事,憋在心里那不叫痛快,说出来才叫痛快!更何况是说给景伦听,路远觉得这位一向看何雨不对路的禁军副统领一定会惊呆的,更是会从心里佩服自己。

    洋洋自得,少年心性尽显。

    事实也的确如路远所料。

    景伦惊呆了。

    “小弟佩服!何家的货路兄都敢动,太岁头上动土估计也不远了。”

    后一句自然是个玩笑,表示其对路远的肯定。

    官府做事讲究一个证据,景伦手握兵权,却不能假公济私,而路远一个江湖散人,想到了就做,自由自在,快意恩仇,倒是让景伦有些羡煞。

    “嘿嘿,想必何家现在一定在为此事东奔西走,可小爷我不干了,让他们白忙活去吧,哈哈哈。”

    路远打了个酒嗝,抓起了最后一壶酒,拍了拍景伦的肩,一副小子你还嫩的表情,紧接着便摇摇晃晃的出了紫晴楼,哼着小曲儿回神兵阁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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