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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老拉比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原本120w面值的股票,现在变成300w美元的现金。
之前爱德华说过,如果到时候收益超过100w,那么他将从超过部分中分享15%,作为自己的奖金。
这个比率很大了。
老拉比原本以为这小子,多半是今天抛100明天抛200,细水长流,这么算来的话,最多这些股票以120w的价格出手,那么20w乘以15%,三万美元。
不是小数字,但对于一个喜欢自己外孙的外公而言,倒也不算什么,可能会有点心痛,但他估计实际上根本卖不出那么高的价钱,到时候给几千美元大概就差不多了。
可眼下(300-100)*15%,30w啊。
整整三十万美元啊!
买凶杀人的话,可以干掉三个众议员了。
米兹拉西拉比有点怀疑,祖孙两人中,自己大概才是混血的那个……
爱德华的表现,那真是亚当显灵……
虽然很想跪下来祷告并且感谢主的恩赐。
但显然自己的外孙并不是那么好说话的。
此刻,爱德华靠在藤椅上,抱着一个巨大的玻璃盘,里面是外婆烤制的曲奇饼干-这是老拉比一个礼拜的口粮,但却被这小子以“为你的健康考虑”为由全部夺走……
胜利者当然是不应该受到批评的,优待还来不及呢……
“艾德,艾德”米兹拉西拉比眼巴巴看着他,嘴唇蠕动了半响才艰难的开口“那个掺了蔓越莓的,是我最喜欢的口味……”
“嗯?是嘛?我也觉得挺好吃的”说着把最后一块此种口味的饼干塞到自己嘴里。
看着外孙嘴角秫秫而下的饼干屑,米兹拉西拉比心如死灰。
最终祖孙俩经过开诚布公的交谈后达成协议,爱德华从净利润中分走20万美元,那笔五万美元的欠款自然也作废了。
签完支票后,米兹拉西拉比笑道:“艾德,你真让我吃惊,你竟然能在华尔街里赚到那么多钱,但是我们的智慧告诉我,股票不是一个好的投资。好的投资是不动产和那些金边债券。显然在这方面,你还有点嫩,不如,你把钱投到我这里来,我给你每年百分之14……嗯不行,13%的回报如何?作为我的外孙,我就不收你管理费和手续费了……”
爱德华白眼一翻,“好啊,不过,我正好在华尔街还多赚了点,要不一起扔到你这儿?”
“好,好你有多少?如果超过十万美元的话,我可以算14%的收益率,但管理费0.15%可不能免。”
“好的,我算一下……”爱德华假模假样的摸出本子,“325w美元……”
“上帝啊”米兹拉西拉比白眼一翻,晕了过去。
一顿掐人中的抢救过后,对方才苏醒过来。
爱德华开出一张325w美元的支票给他,“这是上回你入股的那些钱的成本与收益,咱们算两清了……你把这些钱按照当初约定的比例分出去吧,可别克扣啊,老尼佐虽然年纪比你大,但我觉得他弄死应该是非常轻松的,甚至都不需要手枪”
“你真是出乎我的意料……”老头子,不去拿支票只是盯着他看着“完全让我无法想象。”
“还行吧”某人大喇喇道,顺手往嘴里添曲奇。
“我知道你筹钱要大干一场,并且也知道你会在华尔街掀起浪头来,但我真的没有想到,你竟然能干出这么大一番事业。”
“我要重新考虑我的退休计划了,怎么样这个暑假,你就跟着我吧,我觉得是该交一些东西到你的手里,让你为家族为社区多出一点力气……”
听起来像是要求,但实际上这是老头子在给他好处,老头子钱不算多,但最要紧的是各种实务骚操作技巧和庞大而复杂的人脉关系网络。
这等于是把爱德华当接班人来培养了。
一般人听到这个话,只怕当场就要跪下来表忠心了。
但某人却非常臭屁表示,“呃,这个最近没空……”
“嗯?”这出乎拉比意料之外“你有事情要做?”
“当然”
“能说说么?让我听听能有什么更重要的事情……”老头子显然有点不高兴,兔崽子分明是不识抬举“难倒是去华盛顿实习么?给某个参议员老爷当助手?”
精英学生给参议员老爷当助手是米国政坛的传统。
参议员老爷的职责首要是立法,其次是监督行政分支,尤其是要盯着总统,不让这家伙以权谋私,尤其当总统和自己不是一个党派的时候。
这两个职责看上去简单,但实际是非常繁琐复杂的。
并且参议员老爷日常还有很多的社会工作要参加,比如学校落成,医院剪彩,伤兵退伍等等等等。
这样他们就需要以自己的名义助手来帮助自己完成许多日常工作。
参议院也给每个老爷一笔资金来支付他们的雇员工资。
雇员分为长期和临时。
长期雇员实际上就是参议员的私人幕僚班底,这些人通常是名校毕业具备不错的专业能力,可以帮着东家出谋划策,甚至是亲自下场去处理某些问题。
而能成为长期正式雇员,实际上也是平民子弟迈入政坛的第一步。
参议员老爷也喜欢提拔那些毫无背景的优秀年轻人,让他们加入自己的权力帝国,这样既可以保证权力长存也合适的时候把人调拨出去开分基地。
南希之前跟着布鲁斯特老爷就算此类。
喜欢带绿帽子的柯林屯跟着富布莱特老爷的情况则要稍微复杂些-他是临时工转正的。
临时雇员真的就是临时工,负责处理日常杂物,比如把参议院的相关文件按照规定的要求寄给各自的收件人,帮助整理日常文档,老爷竞选时负责定外卖等等。
真正的平民子弟,只有在临时雇员的岗位上发光发热后,才有机会成为正式的长期雇员。
这也是绿帽柯与南希·裴罗系之间的差别,后者可以一步到位,但前者却只能按部就班。
爱德华到九月份就升三年级了,这个暑假的选择不多,要么去陪参议员老爷,要么去地方法院或者巡回法庭见见世面。
米兹拉西拉比的猜测倒也不算离谱。
但爱德华的回答让他差点再度晕过去。
“不,我要去度假!”
“度假!?”老拉比赶紧摸出硝酸甘油含上一片。
想了想觉得还不保险,又摸出硝苯地平,照例舌下含服,这样可以确保心脏和脑血管都不出问题。
“艾德,给块饼干,该死的,这药的味道真怪……”
老头子贪婪的把饼干塞到嘴里,然后舔着手指,直到那点奶酪味道完全消失,才依依不舍放下手。
“度假?我有点无法理解,这个暑假对你的重要性,你应该比我清楚!你为什么去度假?当然我不是责怪你,你是成年人,应该有自己的选择……但是,我还是……”
“确实是去度假,我太累了……”爱德华叹了口气,“这段时间我的血压也高了不少,我可不想年纪轻轻的就含药片……”
“那么我想问问,你去哪儿度假?加州,还是佛罗里达?”
“马萨诸塞州的科德角……”
这是新英格兰地区著名的度假地点,以沙滩洁白,海浪温柔而著称,尤其是夏天温度并不高,而且科德角还是早期移民的定居点之一,基础设施非常完善,民风也颇为淳朴。
“哦,那倒是不错……”米兹拉西拉比点点头,只是他神色有点奇怪,似乎在努力的思考什么什么。
“艾德,我不是老古董,但是,我还得说一句,你对果体海滩真的就那么向往?”老拉比问道。
“果体海滩?”轮到爱德华愣住了,“你说科德角有果体海滩?”
“哎?”外公看着外孙“你要去的地方你自己都不知道?”
“不知道啊……”
“你和谁一起去的?”米兹拉西拉比敏锐的察觉到了问题所在。
看着小子的表情,显然他应该是真不知道那儿的果体海滩特别出名。
这是新英格兰地区历史颇为悠久的果体海滩,从上世纪末就开始存在,许多名人都曾经在那儿赤条条的晒太阳,但名声并不大,年轻人不知道倒也正常。
比如36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住尤金·奥尼尔,他曾被誉为“在尤金之前,米国只有戏院,之后才有了戏剧”,鼎鼎大名的剧作家和布莱希特齐名。
当然很多米国人知道他是因为他有个女婿更加出名-查理·卓别林。ps,他女儿算是某种程度的私奔,所以翁婿关系极为恶劣。
还有玛格丽特·桑格夫人,米国妇女计划生育运动的发起人之一。
著名的记者约翰·里德以报道米国和欧洲的共运和工人运动而闻名,在一战中作为战地记者为合众国发回大量有价值的报道,他的妻子,路易斯·布莱恩则是著名女权运动家……
科德角的果体海滩是他们的最爱……
当然对于某人而言,这统统不知道,这就说明,他肯定是和别人结伴去的,并且也是对方选的地点。
“嘿,嘿,艾德,艾德,你在干什么?为什么在傻笑?你现在的样子看起来很让人担心……”米兹拉西拉比被打断了思考显得非常恼怒。
只是眼下爱德华的样子确实有点滑稽,脸上挂着笑容,嘴角咧到耳朵根,看得出这是发自内心的欣喜……
当然这挺好,只是,嘴角的唾沫挂的老长,都快滴到衣服上了,但他自己没有任何察觉,这会儿依然维持着笑容,这看上去就有点诡异。
米兹拉西拉比一辈子阅人无数,但对于这种表情,他只在唐氏综合症患者的脸上看到过,而且是重度的……
他有点搞不清楚,自己的宝贝外孙这是怎么了?
忽然一个念头,从他脑中闪过!
“这小子应该是恋爱了!”
想到这儿,外公脸上显出几分慈祥之色来。
爱德华年纪也不小了,好像还真没听说他有交往过女朋友,眼下听到果体海滩那么兴奋,啧,显然……
米兹拉西拉比挺得意,觉得自己还没老,脑子还算好用……
他当然希望爱德华早点结婚,这也是老年人所共有的特性。
米国这点不错,倒是没有催婚催生的习俗。
但,作为特别注重家庭传承的犹太人,米兹拉西拉比显然也有自己的想法-爱德华早点结婚,最好新娘也是犹太人。
但他也知道,这基本属于痴心妄想,现在的年轻人可根本不管这一套,彼此看对眼就是了,肤色种族啥的都不是问题……
想到这儿,他轻轻的试探道:“艾德,艾德,对方的宗教信仰能接受嘛?”
这显然是废话,要是不能接受,怎么会约着去呢?
“能够”爱德华依然处于痴呆状态,脑子已经不大好用,只是顺嘴回答道“她也是犹太人!”
米兹拉西拉比觉得上帝显灵了!
她!犹太人!
还有比这更棒的事情嘛!
尤其是她!
在这个基佬满天飞的时代,要说米兹拉西拉比不担心自己外孙取向的话,那是扯淡。
可担心了有如何?
这又无法干涉……
现在从外孙嘴里得到了明确答案,他的一颗心放了下来。
犹太女性,很好,没有比这更好的了……
爱德华就这么晕晕乎乎的离开了外公家,他依然沉浸在突如其来的幸福中而无法自拔。
确实是有人约他去科德角海滩度假,但这个人并不是他女朋友。
而是
……
露丝伯格!
事情是这样的。
随着学期结束以及全美院线股票的获利了结。
爱德华终于有时间来琢磨自己和露丝伯格的关系的。
说白了,就是怎么想办法推倒!
推倒,推倒,当然要推才能倒!
推不是问题,只要自己用力,对方肯定倒,这些日子来,两人在私下里经常相互苟且几下。
露丝伯格不但不反感他的揩油行为,甚至有时还会主动撩拨他。
可当爱德华火苗子上来,真要拿她就地正法的话,她却又不肯起来。
不是露丝伯格装x。
她的理由也挺正当,地点不合适。
两人日常接触通常都是在教室或者办公室,没啥人,但毕竟是公共场合。
揩油啥的问题不大,可以掩人耳目的来做。
但真做起来,万一被人撞破-当然了,这在米国也不是什么问题。
但一个教授一个学生,这事情传出去,可能会被有心人加油添酱去指责露丝伯格有违师德。
作为一个法律人,她怎么会犯这种低级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