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我是黑社会但是爱米国!

空梵踱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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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噢?”爱德华·杨第一次对事件有了些兴趣。

    “小达米在一家快餐店当服务生,当然了,为了他的安全,我悄悄的花钱买下了全部股权,事情是保密的,除了饭店老板外没人知道,准备等他硕士毕业时把快餐店作为礼物送给他,这样,他可以安心的继续去FXXK读博深造,不必为FXXK的钱伤脑筋。”

    “看来你们兄弟感情挺好。”

    “FXXK,意大利人最重视家族感情”费里切的语气骄傲,随即讪讪的道“这,这点和你们犹太人一样。”

    爱德华脸色一黑,犹太人的家族感情?这和英国人的美食一样不靠谱。看着对方讪讪的脸色,他也知道费里切多半是口不择言,没打算讽刺自己。

    当然了就算真是讽刺,也只能接着,谁让人家说的是大实话呢?

    “好吧,相关的卷宗资料都带来了?我想先了解一下案情,说好,这不代表承诺。我会认真分析案情,如果在我能力范围内,我参与,反之,只能说抱歉了,或者我可以给你介绍几个我的老师?”

    “呃……那等你看完后再说吧。”说着递过一个精致的牛皮文件夹来,厚厚的一大叠,显然是花了不少心思收集的。

    爱德华不接茬,翻开卷宗仔细的看了起来。

    案情并不复杂,但卷宗里夹杂的东西实在太多了,甚至还有达米·尼佐七岁时获得的“优秀童子军”证书,以及三年级时社区颁发的“米国未来科学家”奖章。

    达米年纪和自己差不多,目前在念商科本科。

    毕竟是意大利人,在学霸方面肯定无法和自己的华犹双重血统比,可也算是优秀人才了,宾夕法尼亚大学沃顿商学院,全美最优秀的商科教育基地,以批量培养大企业家和优秀职业经理人而闻名于世。

    达米平时生活简单,放学后除了写作业就是去一家叫“热辣夏威夷”的快餐店酒吧当酒保。

    从卷宗里的照片看,他继承了意大利男人外貌上的优点,个子不高,脸庞棱角分明,天然卷深棕色长发以及白皙的肤色,用英俊来形容并不为过,而且显得非常精致,这在红脖子糙汉遍地的米国是巨大的优势,就外形来说是天生的电影明星。

    爱德华有些嫉妒,自己相貌不算丑,可犹太血统带来的聪明大脑也不是白给的,代价就是必须搭售个巨大的鹰钩鼻子-犹太人的传统相貌特征。

    实在是减分项目,加上这一世的气质有些阴冷,让自己在这个“开放”的社会里得不到女性的青睐,粗犷或者说粗糙的米国大妞们更喜欢五大三粗的肌肉男或者留着波西米亚长发的伪·艺术家真·瘾君子。

    “妈的,这小子肯定很受女人欢迎吧。”他心里骂了一句,嘴里却鬼使神差的说到“这不是小鲜肉么?”

    “小鲜肉?”费里切一愣,砸吧砸吧嘴后一拍大腿,“FXXK的,太对的,那些放荡女人看到他就恨不得把他给生吞下去,就像我们吃萨拉米香肠那样!。”

    “所以,达米女人缘不错?”爱德华问道。

    “是,是的……你要知道,现在去找乐子的女人比男人多,而且给起小费来也更大方,达米就是冲着这个去当服务员的。快餐店是卖酒的,喝多了之后,谁都会大方的。当然了,如果碰到看对眼的……”费里切顿了顿,用严肃又骄傲的口气说道“毕竟我们是意大利男人!”

    米国生活开放,尤其是法国男人和意大利男人堪称妇女之友,媒体花边新闻的常客。

    “好吧”爱德华果断的中断了这个话题,再讨论下去,估计对方要给自己传授什么泡妞宝典了,费里切这种混社会的狠人,又长了一张好皮囊外加种族撩妹天赋的加成,x友都是论打算的。

    硬件条件更好的达米自然是青出于蓝。

    乐极生悲,风流的性格也会带来麻烦。

    半个月前的一天晚上,达米开车送一个醉酒的年轻女顾客回家,之后这位名叫芭芭拉的女士就再也没有出现过。

    整件事情对他最不利的地方在于,很多人都看到步履蹒跚的芭芭拉上了他的车,有更多的人证明,芭芭拉的醉酒多半是被达米灌的,作为服务员,他有请顾客免费喝酒的权力,而女方的小费也给的非常慷慨。

    所以芭芭拉多半见色起意,用钱猛砸小鲜肉,然后好那啥那啥。

    这让爱德华更加火大,“为啥这辈子泡富婆那么容易?请几杯酒就行了?上辈子据说要能经受过快乐球的洗礼,才有资格放弃自我奋斗,FXXK!资本主义社会太tmd腐朽!当鸭子的门槛都那么低!”

    再说案情,事情到了两人上车为止一切正常,但之后开始走向不利于达米的地方,因为没有目击者或者证据可以证明,达米将芭芭拉送回到她自己的公寓中。

    换而言之,从1968年2月27晚上11点坐着达米的车离开“热辣夏威夷”快餐店后,一直到今天3月8日下午五点,整整十天,这个女人就如同蒸发了似的,再也没有出现过。

    托了混血高智商的福,爱德华·杨在很短的时间内一目十行的看完了全部有价值的资料,并且深深的将其记入脑子里。

    揉着太阳穴,他有些疲惫,但思维依然敏捷,“我有个问题,费里切,既然你和你的家族是干这行的,别告诉我你们在司法系统没有可用的人脉。”

    “法律上有句行话,nobody,nocase(没有尸体就没有谋杀)”爱德华轻轻的说道“目前芭芭拉女士只是处于失踪状态,然后检方却已经迫不及待的提起了公诉,这不符合常理。这样一个可以说是巨大的漏洞,你们怎么就没有去利用呢!”

    “真是瞒不过你”费里切看上去有点沮丧,但随即他又显得精神奕奕起来“但我很高兴,因为杰夫没骗我,你确实是出人意料聪明。”

    “说实话,如果这案子是纽约警察局接手的,事情早就真相大白了,我甚至都用不上找内部人,只要他们按照规则展开侦破,达米就不会被怀疑。问题是,FBI介入了!这群该死的苍蝇!”

    爱德华一愣“为什么?这只是一起普通的失踪案,FBI怎么插手了?”

    “噢,我来给你解释一下,虽然纽约警察局和FBI都是执法者,是我这行的天敌,但那是蒙外行人的说法,实际上两者大有不同。”

    “比如?”爱德华端起咖啡杯问道。

    “最基本的,警察和联邦特工的使命就不一样,警察的工资从地方财政开支,他们的工作自然是维护地方治安或者说让这个地方看上去比较太平,哪怕出了大事,他们的第一反应也是尽快消除影响或者干脆压下去,只要一切看起来平平稳稳,那就是他们的功劳了。至于FBI这群狗崽子因为是从国会拿的预算,为了体现他们在联邦治安体系上的价值,就像疯狗一样到处和我们作对。哪怕我们什么都不干,这群狗崽子也会想尽办法来污蔑我们在破坏联邦的安全。”

    “实际上‘家族’和地方警员是共生关系,彼此依靠,甚至说我们是他们存在的理由,没有我们民众根本认识不到警察的价值!而警察也需要人去帮助他们做些不上台面的事情,比如在警察局长的竞争对手那里放点‘小东西’,然后打911电话报警,再往电视台和报社送‘大新闻’,说那家伙是个毒虫瘾君子……或者哪个不开眼的毛贼去撬了参议员情妇的汽车偷走了两人的定情信物,这肯定不能报警,毕竟媒体在警察局都有线人,当然就算警察出动也没任何用处,警灯和蜂鸣器只能给普通民众以安全的感觉,实际上并没有太大用处,要想以最快的速度悄悄的拿回失窃物品,只能靠我们。类似的事情还有很多。”

    “所以,如果不是特别大的问题,警察通常对‘家族’主要成员眼开眼闭,尤其是像达米这样的优秀公民。你不要笑。我这是真话,虽然我们做的生意不大上台面,可我们是真的热爱这个国家也相信这个国家会善待好人。”费里切非常认真的说道。

    这让爱德华感到有些滑稽,黑社会竟然还会发自真心的爱国?

    转念一想倒也明了,毕竟这个国家庇护了他们嘛,这要是在东方某大国,一个“夏季台风战役”就足够把这些货色送到劳改农场边种地边悔罪去了,哪儿还能这么夸夸其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