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无心插柳柳成荫

文傲wa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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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夜晚的官道上,“哒哒哒哒”的马蹄声,甚是响亮。

    “嗵嗵嗵通”的声音传来,李晓停下了马,警惕的四下看了看,把枣红马拉到一旁的灌木丛中。

    “驾、嗬、……”

    一群鞑子打着马,从这里急驰而过。

    李灵儿在暗处观察了一下,鞑子规模不小,应该在三百到四百人之间。

    “他们大规模的行动,看来是有什么大事情发生。”李灵儿眉头微皱,沉思道:“我必须跟过去看看,万一有什么情况,我还能预个警什么的!”

    想到这里,看了看箭壶中的响箭,李灵儿悄悄上马,远远的缒了上去。

    这群鞑子确实是有任务在身,他们收到情报,今天会有一批军饷,从这里送到大梁边地军营。

    对他们来说,这绝对是一举两得的好事:不仅自己部落可以充实一下,而且还能很大程度上削弱对方的军心,俗话说:“手中有粮、心中不慌。”

    连续的袭扰,让大梁军粮食告急,如果饷银再被劫掠了,这军心一乱,消灭他们还不和玩似的,轻松加愉悦。

    带队的大头目叫特穆尔,准确的说他不是纯鞑子,他是依附在苏赫部落的一个少数民族部落。

    特穆尔是色目人,在蒙元时期,色目人的地位要高于大梁和大夏人,不过,始终是归鞑子调遣,有狗腿子的嫌疑。

    毕竟,他们是依附在人家身后,被人家驱使实属正常。

    不过,特穆尔可不是一般的色目人,他原本是王族,他还有一个梦想:那就是恢复祖上的荣光,恢复他察罕家族的一切……

    整个部落大概两千五百人,其中控弦之士有六百余人,与鞑子不同的是:色目人更善于马下步战,他们的骑射功夫和鞑子们比起来可能弱的一批,不过,崇尚近战的他们,战斗力还是强悍的可以。

    “羽卫军”大营中。

    李敞正和李大鹏相对而坐,正在商议下步的对策,是否把甲字营调入各烽火台共同协防!目前,鞑子们侵扰的频率越来越强,足以说明:他们肆无忌惮之后,隐藏着巨大的阴谋。

    这种阴谋,若有若无的指向了大梁,或是瞄准着躲在幕后的大夏。

    李大鹏愁眉紧锁,作为“羽卫军”大梁的主官,他有些犯了难,他本想李敞只是来这里训练、训练兵士,打发日子来了。

    没曾想,对方作为大夏来支援的高级将领,不仅没有逃避战斗,还处处身先士卒。

    山坳口一战,和熊仁第七甲的配合,十几人英雄作战,就干掉了近六十的鞑子,还俘虏了四十来人,现在,他们还关在大营的牢房之中。

    “难道……是朝中之人的情报有误,李敞并不是他们所描绘的那样,还是有人故意误导,居心叵测……”

    李大鹏摩挲着下巴,沉思道。

    “大将军,如果烽火台告急,整个防线岌岌可危,我同意把甲字营派入各烽火台,两甲人共同防御,以备不时之需。”

    李大鹏权衡利弊之后,做出了决断。

    “好,大鹏兄弟可谓是痛快!

    既然这样的话,咱们就在飞骑营的护送下,挨个巡视一番,也给两营兵士打打气,如何?”

    李敞抚着黑须,目光炯炯道。

    他是一个儒将,但骨子里却是一个战斗狂人,要不然,也不会手下只有十来个人,就敢向鞑子们发动攻击。

    在军营中,“识英雄且重英雄”,如果你敢打敢拼,奋勇杀敌的话,不要担心自己的不受尊重。

    就像现在的展超,不仅被人尊重,还被更多人崇拜,当然了……羡慕、嫉妒、恨也是有的!

    其实,展超也不知道他现在有多火,反正展超的战绩放在那里,谁也抹杀不了。

    大营之中,刚押送完粮草回来的罗波,此时一脸阴沉,他旁边的丁富贵一脸惶恐,腮帮子还贴着一块白纱,不过,他的伤口快要愈合了。

    短短数日,展超连续射杀鞑子超过三十人,还七箭射杀了七头狼,在“羽卫军”的人气暴增。

    同时,连带着乙字营营正田震,都名声大噪起来,风光一时无两。

    不说别的,就是甲长熊仁现在大营中走路都带风,“嚣张”的很啊!

    这就是所谓的“强将手下无弱兵”,要不然,就是“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啊!无论如何,兵精就代表了将猛,所以说,“一荣俱荣、一损俱损”都是很有道理的样子!

    “他们到底要做什么?!”李晓悄悄的跟着特穆尔一行,现在对方整个马队都慢了下来,在马队中出来一支小队,向前跑去,根据李晓的观察,他们应该是选择地形。

    李晓皱着眉头,在认真的思索着,“不管这伙鞑子在干什么,绝对没什么好事。”

    由于特穆尔他们带着鞑子的一样的帽子,李晓没有看出来他们是色目人,只是觉得这伙人,和其它鞑子有所不同。

    “对了,他们背弓拿箭的人很少。”在李晓的认知中,鞑子几乎人人背着短弓,神射手和善射者都背着长弓,更有力大无穷者背着铁胎弓,而这伙鞑子足足三百来人,背着弓箭着不足五分之一。

    “他们是色目人,这伙强盗…狗腿子……”李晓终于看出端倪。

    特穆尔有一个收买人的习惯,押送饷银的车队一出发,他就得到了消息。

    特穆尔崇尚:“能拿银子解决的问题,都不叫问题。”虽然,他在苏赫部落里属于低人一等的存在,但是舍得银子的他,在小部落和穷苦鞑子中的威望不小。

    他的这个举动,在苏赫眼里可能不值一提。

    但是,得到他实惠的人可不这么认为,吃不饱、穿不暖的时候,有人给你送来吃穿,这种雪中送炭永远比锦上添花感触不同,记在心里永远强于记在嘴上。

    “就是那里,选定那个位置埋伏。”探马回来以后,禀报了前面的情况。

    特穆尔看着两侧的山崖,中间有一个并排两个板车通过的山道,他摩挲着瘦尖的下巴,重重的点了点头,眯着眼睛说道:“就这了……弟兄们,赶紧准备起来,我们发财的机会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