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 国子监外小酒馆

特别宅哥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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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蹄哪怕再缓慢,可是始终还是在向前迈动着,长长的路始终有着尽头,看着在遥远的地平线上看到那高耸的城墙,柴绍知道长安到了。

    哪怕隔着老远,哪怕六年未曾回来,可是现在柴绍才发现,这座城市在他的心里边是那么的清晰,那雄伟的城墙,高耸的矗立在长安城的外围,足足有着五丈多高,全由一块块的青石垒成,甚至当初年少在那城门前用腰间佩刀刻下的那一行小小的字迹也都还历历在目。这一切都恍然发生在昨日一般。可是现在自己却是花白了胡须,鬓角也沾染了霜痕。当初的年华一去不复了,现在想来这些年和妻子怄气,实在是一件可笑的事情。

    这一路上的担惊受怕,柴绍想了很多,这些年一直不敢面对%猪%猪%岛%小说Www.的事情在这一段短短的路程里,他彻彻底底的想了一个遍,当初因为李秀宁的强势,他心中感到自卑,从而就此远居边关,这一驻守就是十年,这十年是他自己在逃避,怕被人看不起,说自己不如家中娇妻。但是这段时间在随时都有可能爆发的虏疮的威胁之下,他居然不可思议的想通了,这一切都只是自己在为难自己罢了,就算别人会在背后议论,可是那又如何?难道自己就会少一块肉?

    柴绍此时光棍的想法实在是不知道怎么冒出来的,或者是因为他这一路上一直忧心的事情压迫出来的吧。总之在见到长安城的那一瞬间,柴绍有一种热泪盈眶的感觉,那种患得患失的心情在这一瞬间消失了。他此时就像要回到自己在长安城的家里,那个自己童年少年时期一直居住的地方。现在叫做‘谯国公府’的地方。去那里看看自己的妻儿,还有那一片只有在梦里才能见到的花园中绽放的的槐花。

    没错。柴绍家中的院子里居然栽种了一株槐树,在庭院的正当中,这一株槐树可谓是枝繁叶茂,就像是一柄翠绿的大伞支撑在谯国公府的大院子里。李宽也曾经在这棵槐树上摘过槐花,然后编织成花环给自己的两个妹子带上。当然现在李宽最想回到的却是自己在长安城的小院子,哪怕那里和他的身份实在是不大搭调。

    城门在望,一个个站的笔挺的士兵伫立在城头上,手中长矛拄在地上,矛尖冲着天空。身上穿着的也是黝黑的铁甲。甲叶一片片的反射着阳光,显得明晃晃的难怪叫做明光铠。城门口无数的百姓进进出出,李宽他们骑着马来到了城门外,然后下马而行。

    这一次,李宽虽然也是奉了李二的密旨才去吐谷浑的,可是毕竟没有丝毫的消息昭告天下,大唐出兵了,而后来传到军中的消息都是暗中传递,所以这一次李宽他们归来是没有丝毫的欢迎仪式的。哪怕是进入这长安城,也是剿下了身上的兵刃,还有交了入城费方才走了进来,他们一身的皮甲。早在从高原上下来就被换下了,而且除了腰间的佩刀之外,李宽其余的兵器。那张长弓还有他的镔铁长枪都已经让士兵带回了东郊马场,现在他就是一个骑着马。身佩横刀,想要进长安的游侠儿。而在他身边的柴绍,就是他的管家一类的下人,这年头,游侠儿都已经请得起管家了!所以守城的士兵多收了他两文钱的入城费,借口是他们两人都带了马匹。

    长安城的街道还是那样的横平竖直,像是用尺子拿着画出来的一般。宽敞的街道上,百姓来往,见到牵着马,佩着刀的两人,大多躲闪开来。因为这样的人,都不是一般人,他们要么是游历天下,行心中侠道的游侠儿,还有就是带着刀出来装逼的世家子,这两类人都不是普通的百姓惹得起的,只是这两种人都受大家的一致鄙视。

    因为游侠儿不事生产,全都是在想着那些自己心中的侠义,殊不知其实就是街头混混儿,而那些世家子,就更不是东西了,穿的人模狗养的,结果做的事情却是连狗都比不上。他们只会祸害百姓,除此之外就再无是处了。所以百姓对于这两种人都是能躲就躲,躲不了那就没办法了,只能离着远点就远点。

    “走一走,看一看呢!这里的白面馍馍只要一文钱啦!”

    “大家快来看啊,这是来自西域的绝世珍宝啊!这么大一颗的五彩琉璃,可谓是价值连城啊!走过这村,就没这店了!”

    街面上的叫卖声不绝于耳,大家都在为了生活而繁忙着。只是在这农本位的时代,商人的地位实在是低的可怜,就和那些签了卖身契的奴仆相差不远,甚至作为一个勋贵,打杀了一个商人,只要上缴数贯钱的的罚款就能免于惩处。所以这些商人虽然叫喊的厉害,却是没有一个敢强行到街上揽客的,都在自己的小摊后面扯着嗓子喊,喊的声音大就有更多的人上门买自己的货物。

    李宽本想和柴绍分道扬镳,可是却被拉住了,因为柴绍许久未曾回家了,所以想要给妻子和儿子买点礼物回去,只是这些年他一直在边关,未曾回来过,对于京城现在并不是很熟悉了,因为这几年长安城的变化非常大,原本的那些什么小吃店,或者小摊贩,都大多不再原地了,所以想要买到心仪的东西,没有熟人指点陪同,还真不是一件容易事。这不李宽就被抓壮丁了,虽然这小子也大半年没在长安城中混了,可是却比起柴绍自己好多了。再加上他虽然不在长安城中,他的那帮子兄弟狗腿却一个不落的在里边呢,有什么消息定然瞒不住他们这些纨绔。

    “那行,我这就联系程家的三兄弟,让他们一起带个路!”李宽想了想也同意了柴绍的建议,毕竟这一次他是和自己一起回来的,要是就这么丢下他跑了,有点不地道。

    “程家三兄弟?他们成吗?”柴绍一听李宽提起的这几个人,顿时一阵头大,因为这程氏三兄弟实在是不知该怎么说了,哪怕远在边关,对于这三个堪称是混账的程家三兄弟也是如雷贯耳,这几年柴令武倒还好,在李秀宁的管教下,虽然混在娘子军的一群女人堆里却也没有多大的劣迹,可是这三个家伙却是没那么消停了,和尉迟恭家的两个傻小子一起,成为了长安城的几个祸害,可谓是恶名昭著。别的不说长安城里边的文臣子弟没有几个能逃脱他们几个的拳脚。

    当然这也是文臣和武将之间的彼此不对付造成的,文臣家的孩子大多都被父辈逼着学习诗书,所以一个个鄙视满嘴粗口,浑身肌肉疙瘩的武将家的混小子。以为他们就是粗俗匹夫,不见他们的父亲时常在家大发雷霆呵斥那些只知道用拳头讲道理的什么名将么?这样的人怎么能将大唐治理好?所以他们就是蛮子,都是不堪造就的废材,除了一身肌肉疙瘩,还有提着刀枪和敌人拼命之外,还能做什么?现在大唐正处于飞速向前发展的时候,这些人一点用处都没有。

    正是因为这些所谓的读书人看不起武将子弟,所以他们随时都要面对人身威胁。那些长满肌肉疙瘩的家伙,嘴皮子上面讨不了便宜就用拳头把丢了的面子找回来,其中以不善言辞的程氏三兄弟和尉迟家的大傻和二傻最爱动手,要不是程咬金和尉迟恭都是那种那脸不当脸的滚刀肉,说不定早就将这几个闯祸的小子打死了。

    这几年,这两个老将都不知道被多少人弹劾过,说他们教子无方,说他们嚣张跋扈,可是却从未见李二惩罚过这两人,该怎么样还是怎么样,而文臣还是一直坚持不懈的告状,这就成了一道朝堂上的家常菜。

    李宽知道在哪里找的到程家的三兄弟,这三个家伙是最不爱读书之类的了,但是程咬金这个家伙虽然自己不识几个字,却还是要自家的几个混小子去国子监混混日子,毕竟这是李二交代下来的,他怎么也得遵旨不是!所以现在这三个家伙一定是在国子监外面的小酒馆里喝酒呢!李宽虽然这两年不怎么在长安城,可是还是这三个家伙更是不知道挪窝的主,所以一定能找得到的。

    果不其然,在国子监外面的一家小酒馆里,三个铁塔一般的汉子正坐在一张桌子上就着一盘小菜喝着一坛子酒仙居的‘黄粱一梦’!这是一种高粱酒,度数很高,但是偏偏入口非常的柔,不知不觉就让人喝多了,然后昏昏睡去,所以才叫做黄粱一梦。

    “来干了这碗!”一个面黑环眼,鼻梁高耸满脸络腮胡子的汉子举起手中的海碗,然后大喊一身仰头就喝了起来。

    “来喝了这碗!”另一个面黑环眼,鼻梁高耸满脸络腮胡子的汉子举起手中的海碗,然后也大喊一身仰头就喝了起来。

    “来整了这碗!”还有一个面黑环眼,鼻梁高耸满脸络腮胡子的汉子举起手中的海碗,然后同样大喊一身仰头就喝了起来。

    “我靠,这才两年不见,这三个祸害怎么长成这样了?还真的是程咬金的种,姑丈,你看这三货长的多像啊!”一个戏谑的声音传来。

    “那个龟孙,活得不耐烦了?”三个黑脸汉子同时一拍桌子,然后哗的站起身来,这是才看出三人的不同来,三人虽然看起来都一样,可是站起身来之后,却是一个比一个矮,坐在最上首的那个最高,背对着大门口的那个最矮。(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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