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夜宴1

许巧儿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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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唐天宝十四载,深秋,寒潮渐入雍丘。

    秋风呼啸而过,竟能从中捕捉到一丝欢快的鼓点,快而急的节奏,催命似的,荡在雍丘城的上空。县令令狐峻正在私邸大宴宾客,请的是当朝最红的大将军、东平郡王安定国。

    西四居后面的角门,平日无人出入,门房只住着一个青面坡脚的小厮,名叫常安。他幼时曾随令狐老将军上过战场,是个牵马小童,伤了腿脚以后,只能守在门房,做一个最下等的小厮。

    角门的门房盖得简陋,单薄的木质架构,一个小门,四周都是窗户,以便观察外面的情景。如今天冷,糊了一层薄薄的窗户纸,并不能抵御寒气,一阵风过,小小的门房吱吱乱响,随时可能被风裹走似的。

    常安从管厨房的小厮那里弄来几块黑碳,早早地点着,搁在碳盆子里过了烟,这会已经烧得通红。他从几块木板拼成的床底下掏出一把板栗,用刀子划开一个小口,丢进火里,没一会,就听见“噼—啵”的炸裂声,香甜的味道就出来了。

    他拿火钳子把烤好的板栗夹出来,吹掉上面的碳灰,再放在一个粗陶碟子里,递到坐在火盆前缝着衣服的绿衣面前。

    绿衣手上缝的正是常安的袍子。寻常的夏布穿的久了,被磨出不少窟窿,露出的大片的棉花。不暖和不说,如果被主子看到了,肯定要以衣帽不整的罪名责罚。府上每两年给仆人制新衣,可也轮不到常安。

    “常安,你为何不离开?”绿衣轻声问道。

    “我—我—无处可去。”他在战场上为老主子挡过一刀,胡人的弯刀快而锋利,一刀削掉他半张脸,他失去知觉后倒在战场上,又被马蹄踩伤了腿脚。

    那场战争死伤无数,自己侥幸留了一条性命,老主子也险胜胡人,被封了个五品将军,可以荫庇后人。

    老主子知道感恩,放了他的奴籍,许他自由,他却拒绝了。如今天下太平,以常安的能力,养家糊口绝对不成问题,何必寄人檐下,仰人鼻息度日。

    “先放下针线,尝一尝今年新出的栗子。”门房外面长着一棵不大的毛栗子树,挨着令狐府,外面的人不敢惦记,里面的人不稀罕,到是便宜了常安。每到秋季,就拿竹竿一个挨一个地敲下来,晒干存起来。

    常安知道绿衣爱吃毛栗子,迫不及待地把粗陶碟子端到女子面前,板栗总要热着吃才香。

    “再有几针就缝好了,经这一夜风,赶明天凉,你就能穿出去了。”绿衣手上不停,心想着前面宴席也不知什么时候结束,她不能在这里呆太长时间,大娘子那边回来还要一通侍候。

    常安凑到灯下看着绿衣,白皙纤长的手指搁在青灰色的旧袍子上,极不相衬,她手上的动作却很熟练,针尖穿梭,针脚细细密密,仿佛在绣一件华美的袍子。粉黛未施,脸颊白净清晰,泛着淡淡的光泽,让人看着心动。

    他剥开一粒栗子送到她的嘴边,她楞了一下,香甜的味道直冲鼻息,她犹豫着张开嘴含住那颗油黄温热的栗子。

    她的唇柔软微凉,常安心口微微一颤,赶紧把手缩到背后,不知所措。

    他第一次见她时,就知道她跟别的丫鬟不同。她负责照看大娘子养的花,四月里几盆芍药赶上花期,要精心伺候,早上搬出花房晒太阳,落晚再搬回去。

    那天也起了大风,片刻之后就下雨了,她忙不过来,那盆大娘子最钟爱的胡红浇了雨,刚冒头的骨朵被雨打折在地上,大娘子非常生气,罚她在雨里跪一个时辰。

    花房挨着西角门,常安透过破漏的窗户看到她挺直地跪在雨里,没有哀求,没有哭泣。他看不过去,把自己常戴的雨笠给她送了过去,还抓了一把刚烤好的栗子。常安至今都记得她双手捧着栗子对自己笑的样子,哀痛有之,释然亦有之。

    绿衣把栗子散在口腔里细细品味,又香又甜,跟东都洛阳西山上产的板栗相比,却少了一些粉糯的口感。

    洛阳是她的故乡,离着雍丘不远,可是她却再也回不去了。

    “绿衣—过---过了年你也二十了,我--去求一求老爷,你可愿意跟我离开雍丘!”

    常安的手还缩在背后,此时却被自己攥得酸疼,他有些胆怯,又怀着希翼,等着绿衣的回答。他知道自己长得不好看,身体也落了毛病,可是他愿意一辈子对她好,他有能力养活她,让她不必在仰人鼻息地受气。从战场上爬出来的人,这点自信还是有的。

    炭盆子里炸了一个火花,绿衣吓得手一抖,指尖被针戳了一下,殷红的血就冒了出来。常安向前抓住她的手指,一边按在伤口,一边在自己的枕头下找出一瓶药,是主子赏的云南白药,他一直没舍得用。

    针尖大的伤口,哪需要上药,他找到了药,却已找不到伤口,绿衣笑着说他太傻,手上的活计又续上了,却始终没有回应他前一刻的问题。

    气氛一时沉静下来,只有炭盆子不时发出“噼-啵”的声音。绿衣收好最后一针,用牙狠狠地咬断留在袍子上的线,心里却想着“我绝不是在等什么,那人离开也有六年了,音信全无,难道还指望他回来带自己离开!”

    她收起针包,下定决心似的,拎着常安的袍子站起来,拉过常安的手。他盯着通红的炭盆子看了半天,双眼微红,手心也被指甲攥出了深深的红印。

    喜欢一个人,总会变得卑微起来,她也曾在一个人面前变得很低,低到尘埃里,也没有唤回那人的倾顾。

    她骂了一句“傻子”,也不知道是骂自己还是骂常安,然后举起袍子在他身上比划起来。

    他身材高,她举起手才够得到肩膀,青灰色的棉袍上大大小小缝了六块补丁,她把布裁剪的工工整整,顺着织缝细细密密地缝了一圈,不仔细看,还真看不出来。

    这样安稳平静的日子很好,她告诉自己,想要脱离奴仆的身份,重获自由,常安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不过她身上背着仇恨,心里藏着别人,对常安实在不公。

    “你说的事,容我再考虑一下!”她轻声地说,常安却已激动地站了起来,握住她的手,不知道说什么好,一股脑地把自己剥好的栗子捧到她跟前,看着她一个一个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