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夜宵

慕青蝶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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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许秋天宜乔迁,方刈不知何时悄悄咪咪买了套房子,等我知道时,已经被他告知准备明日入住。

    也是,他在这儿霸占人家整座酒店足足两月有余,是该还给惦记着体验王府酒店的游客们了。

    收拾的事儿自然不用我操心,搬家前一天夜里一切如常。我洗完澡往身上涂了润肤精华,穿了件又短又薄的吊带睡裙,躺在沙发上晾着。

    打开社交平台,有一条私信,是周乔发来的,大意是看见我点赞了剧组的微博,给我发了几张她和宋蓁在片场的合照以及一些场景陈设,说宋蓁的剧组很有趣,不仅她这个人风趣幽默,一路拍戏下来还学了许多知识。

    和她稍微聊了几句,她抱歉地表示她正在拍夜场戏,戏份到了,还不知要拍到几点去,下回得空再和我聊天,提前向我道晚安。

    周乔彬彬有礼,说话温和又不至于过分客套,我对她的印象挺不错。

    浴室的水声停了,我打开电视,找出方刈爱看的那个综艺节目,他这人惯了吃夜宵,洗完澡后总还要小吃一顿,看节目放松放松。

    我从茶几的果盘里拿起一根牦牛肉干,撕开包装,咬了一口。

    真香,不知道今晚的夜宵是什么?

    我本来在学校时是不吃夜宵的,一来打工回家已经很晚了,没那时间;二来零食很贵,我买不起那么多,若是自己做一顿,劳累损耗的能量还不够吃进去的夜宵补的。

    说白了,就是被方刈惯的毛病。

    最开始跟着他吃夜宵时我一直觉得既幸福又铺张。幸福是因为我本质上是个吃货,而与他吃夜宵、吃零食这种事,完全满足了我长久以来压抑了的本质需求;铺张是因为觉得夜宵不是必须,以前我稍微饿着肚子睡觉也不见得有何不妥,而现在单纯为了满足欲望居然还要多吃一顿,算算价钱,每天的夜宵至少多花掉我以前一周的伙食,真是过意不去。

    方刈对我的逻辑表示万分惊奇,同时又很怜悯,说没想到我以前过得那么惨。

    我立刻反驳,他以往日夜窥视我的生活,怎么会连我活成什么样子都不知道。

    他滞愣半秒,才有些尴尬地说,也许是因为那时不喜欢我。

    我倒没有觉得自己多惨,因为印象之中,那些日子里也是有很多快乐的。只是能和他一起完成心愿,我……快乐得不知道该如何向他诉说了。

    想到这儿,眼眶居然不争气地湿润了,我听见方刈拔掉电吹风插头的声音,赶紧眨巴眨巴眼,让这点无病呻吟的小眼泪蒸发。

    方刈揉着头发从浴室出来,他单穿了一件宽松的长袖衬衫,手臂伸举之间,我甚至能看见他穿在下身的平角裤边。

    ……

    不能好好穿衣服吗?穿件睡袍也好啊?

    “小怜。”他坐到我身边,衬衫上有淡淡的熏香味,我立刻趴上他的肩膀,埋头在他颈窝狠狠吸了两鼻子。

    真好闻。

    他低笑着夸我可爱粘人,拥住我的肩膀,温柔地问我想吃什么。

    和他这样气息相接,我哪里还想吃什么果腹之物,伏进他怀里乱蹭,才发现他居然连扣子也没好好扣全。

    “嗯……小怜。”他挺了挺身,低头吻了我两下,“先吃完好不好?我好饿,没有力气。”

    我故作不满,在他怀中扭来扭去,企图以此交换更多的条件。

    其实并非想要从他那儿得到什么好处,单纯是享受这样对他撒娇的行为。

    喜欢、爱、依赖,听起来热烈又浓重,但若出于真心,那么当它们反射在日常生活里时,必然都是点点细节,涓涓细流,不会有许多浮夸电视剧描写的那么轰轰烈烈。

    如同林夕遥在咖啡馆里告诉我的一样,“热恋中的女孩子,就算进餐时不能与男友同坐,也会在吃完之后马上蹭过去”。

    爱,也许在很多时候,都是不起眼的小事吧。

    方刈大概是没空窥探我的脑袋瓜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到底想了些什么,只当我是想向他讨要,一个劲罗列着我平日里爱吃的食物,问我要不要吃,听我一直哼哼唧唧说不要,又问我是不是不高兴了。

    什么什么,什么不高兴,他这些话的前后逻辑连起来,很有点儿可怕啊!

    “没有!”我从他怀中坐起,粲然一笑,“就是想逗你呢。”

    “好,逗我。现在都学会逗我了。”方刈刻意拖长的语调无奈而宠溺,他摇了摇头,点燃一支细烟,手肘撑在腿上,扫了眼放在茶几的腕表,“啧,怎么还没送来。”

    他高声唤来林渺,林渺回报说马上就到,已经端出厨房了。

    过了还没到半分钟,我忽然就闻到了食物的香气,提起鼻子深吸两口,好香,有点呛,好像是……火锅?不对,是麻辣烫!

    火锅和麻辣烫的味道不一样,后厨的侍应生们果然端进来了一个大砂锅,红辣红辣的底料里浸泡着一串串竹签串成的各式肉块、丸子、瓜菜、豆制品,煮成深绿色的藤椒串从红汤里露出几颗,还有剁成段的干辣椒、八角、香叶等等,一看就是又麻又辣的口味。

    侍应生把一只大碟子放到我们面前,正想往里面调和香油麻酱等佐料,方刈开口了。

    “放下,出去。”

    林渺朝侍应生们使了眼色,示意他们跟自己一同退出去,等他们全都离开以后,方刈微皱的眉头和眯细了的眼睛终于舒展,问我想先吃什么,他来调酱汁。

    “都行嘛,你随便拿。”我说。

    “那先吃肉。”他说着就把一大把肉串放到盘里,开始倾倒——对,真的是“倾”倒——芝麻酱、香油、花生碎、白芝麻粒。

    这还不够,方刈往酱料之上又撒了干辣椒面,加了两勺蒜蓉和海鲜酱,撒上大把的香菜碎,最后把肉串和佐料拌匀,对我说可以吃了。

    我随便一拿,手中竟是一串黄白色的牛肚。

    记得方刈不吃这玩意,可我接连拿了四五串都是它,不禁问:“你不是不爱吃?怎么让做这么多。”

    “你爱吃啊,没发现我都放在你面前了吗?”他一下撸掉一串泡椒牛肉,“嗯,好吃。”

    “嘻嘻,方哥哥真好。”我双手捏着那支牛肚签子,好开心。

    “一般吧。不过是几串牛肚,喜欢吃就多吃点。”他从自己面前的肉串堆里翻出来两串没有夹着泡椒的牛肉,放到我面前。

    我因他这样细致的关照很感动,“你自己不喜欢,却惦记着我爱吃,我觉得你对我特别好,我很开心。”

    他笑了,“不至于吧,几串牛肚就让你这么夸赞我,听起来都有点不真实了。”

    “我说真的啦!”我噘嘴,“人家说真话你还不爱听,非要我骗你才舒服?”

    “不是,只是觉得,几串吃的而已,连举手之劳都称不上。难道别人请你吃点儿什么,你也觉得别人对你好?”

    “当然不会啊!”我的眉头都皱起来了。

    方刈一脸不信,“怎么不会?你这么馋。”

    “那也没人请得了我吃东西吧!我整天都跟你一起呢。”

    “想请你吃的人,自然有办法请到你。”

    怎么在这个时候忽然这么直男了啊!还胡搅蛮缠的,有完没完了。

    我只好把话说明,“因为你是方刈,我喜欢你,所以觉得你对我好,所以接受你对我好。别人要请我吃饭,我连吃都不稀罕吃呢。”

    用深如渊海的目光定定与我对视几秒,方刈这才舔了舔唇,勾起嘴角,满意地说:“就喜欢听小怜说喜欢我。我也喜欢你。”

    这个人!连吃夜宵都不放过,我不过哼哼唧唧地逗了逗他,他就要一步一落子地把我逼得向他表白才肯罢休!

    方刈先前是不怎么看综艺节目的,至少不看现在电视屏幕上放着的这个真人冒险类节目,觉得很蠢;是他把我从林夕遥家里接回来后,我才发现他原来已经看了有一段时间了。

    问及他怎么看起了这种“傻乎乎”的节目,方刈直言因为里面有一位常驻嘉宾长得和我很像,那时他见不着我,又不敢存我的照片,更没有我的好友,偶尔闲下来时很想念,只能看一看这个明星的综艺和电视剧。可惜她演的电视剧着实太烂,一贯喜欢看国外烧脑悬疑剧的他尝试了很多次仍旧接受不来,综艺倒是可以当做吃饭时放个背景,渐渐的就养成了追着看的习惯。

    大概是“只缘身在此山中”,反正我是不管怎么琢磨都觉得那女明星不像我,方刈竟然还告诉我,连方槿利都说过她长得和我相像。

    我脑袋里十万个问号,他说的那位女明星,我自觉五官是比不上她的长得端正,方刈非说那只是人家妆化得浓,我化上精致浓妆时,和荧幕上的她就特别像。

    随意了,反正人长得是挺漂亮,我对综艺节目兴趣不大,纯属喜欢美女,便陪他一起看。

    这一集是时尚主题的冒险游戏,正在进行的环节是男嘉宾在限定时间内为女嘉宾自主搭配一套走秀服装,主题自定。与那位女明星搭档的男嘉宾为她选了一套非常可爱少女的POLO衫、百褶裙和运动鞋,并且说,这位女明星平时出于工作需求,总是需要穿很华丽的礼服,踩很高的鞋子,表演最出色完美的自己,十分辛苦;所以在这一环节里为她挑选了舒适又少女的衣服,希望她在强大而努力的同时,私下里也能拥有一颗天真快乐的少女之心。

    方刈正吃着一串鱼丸,听到这话后立刻揶揄男嘉宾是撩妹高手。

    他很快恢复了平日的云淡风轻,却认真地对我说:“我希望小怜能够勇敢面对人生困苦,希望你能看清得失取舍;更希望你,永远不要失了自己的赤子之心。不管天地如何无情,人,始终是有善恶之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