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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上拿着从方刈那里要来的二十镑纸币,迷路好一会儿后,我终于又找到了休息区。冰柜里雪糕种类不少,我先心虚地看了一眼定价——最贵的是十五镑,对照着标签在冰柜里找了半天,原来是一款巧克力坚果仁威士忌口味盒装冰淇淋。
唔……要不要给方刈买呢,有点纠结,不知道他喜不喜欢吃冰淇淋。
但是钱是他给的,而且男人应该不会拒绝酒味零食吧?
这款这么小一盒居然卖十五镑,应该不会很难吃吧?
况且我买了难道他还敢不吃?!
我探手进冰柜拿了那盒冰淇淋,又挑了一根芒果形状的冰棍,一结账,刚好剩了两镑多。
衣服上没有口袋,我着实腾不出手来吃冰棍了,攥着零钱举着雪糕快步跑回方刈的办公室。
路过办公区域时,白炽灯管与液晶屏幕发出的荧光在飞速后退的视野里与忙碌的男男女女以及敲打键盘的声音混杂,好似一段为赛博朋克风故事铺排背景的前奏曲。
气喘吁吁的推开门,我将雪糕和零钱一股脑放到方刈的桌上,印着国王头像的旧硬币打着转儿,与雕刻着岁寒三友的花梨木桌形成奇怪的对比。平时实在太懒,明明只是稍微跑快两步,一停下来竟然觉得眼前昏昏暗暗地有星星在旋转。
不能给方刈先开口的机会,我一拍桌子,明明眼前还有银河在闪烁,还是凭借仅有的那一丝清晰将那盒威士忌雪糕推到他面前,“给你买的!”
他不知道什么时候又戴上了那副金丝眼镜,手下正拆着一个长条纸盒,旁边还放了一双手套。
“给我的?”他淡淡一笑,又看了看我手上已经撕开包装的冰棍,“下次别跑这么急,小心摔到了。”
“知道啦知道啦,你快吃,要化掉了。”我咬了一口冰棍,瞬间被冻得牙齿一酸,“哇,好冰啊。”
“你吃慢点。”咔哒一声,他手下的冰淇淋盒盖应声而开,我探头看了一眼,里面的雪糕还算细腻,应该挺好吃。
方刈用附送的浅黄色小塑料勺挖了一小块,直接送到我嘴边。
“你吃嘛。”我说。
他将勺子又往前送了送。
勺子里的冰淇淋边缘已经在融化了,我赶紧一口吃掉,“好吃好吃!你快点吃啦!”
手中的芒果形状已经被我吃掉大半,方刈吃了一口盒子里的冰淇淋,忽然抓住了我的手腕。
“我想吃。”他盯着那半块已经不成样子的明黄色芒果,未等我说什么,自己就低头咬了一口。
他先是皱了皱眉,极轻极快,几不可见,问我:“这么甜……你真的喜欢吗?”
我点点头,一边催促他赶紧把盒子里的吃掉,一边三口并做两口,把剩下的冰棍吃了个干干净净,还吮掉了木棍上最后一口的甜味糖浆。
“喜欢呀,我……”我犹豫了一下,还是说了出口:“以前总是看到周围的人吃这个,可是我觉得一镑九九一根冰棍好贵啊。”
方刈的嘴角微微勾起,我继续说:“一个圆生菜一镑,打折的时候五十九便士。刚开始特别拮据的时候,做炒生菜拌饭,我一个人可以吃三四顿,冰棍一顿都吃不饱……”
方刈从我手上取走了那根被舔得干净的木棍,将那盒威士忌冰淇淋塞给了我,终于忍俊不禁,说:“读书不见你过目不忘,这种倒是记得清楚。”
我粲然一笑,“因为这是刻进基因的生存记忆啊。”
吃完之后,方刈少有地吩咐我擦干净桌子,还教我将香粉印好,点燃之后漂在铜炉上熏着。青草的香味中带着甜甜的奶香,安宁沉静,令人想到孤独古远的黄绢长卷。
方刈拆开那个纸盒之后,里面还套着一个锦盒,他去重新洗了手擦净,戴上放在一旁的手套,才去解锦盒上的白色牛角扣。
“小怜。”他小声唤我,“帮我将放大镜拿过来,在书架左边斗柜第一层抽屉的左边。”
我按他说的去翻找,果然有一枚收纳于玻璃面木盒中的放大镜,底下垫了一块折叠起来的黑色擦银布。
放大镜手柄的素面紫檀木上犹如星河洒落,金光点点,木柄与透镜相连的位置是纯银打造的两朵梅花,透镜外也是一圈铮亮的白银,很是雅致。
我将盒子一同送到他手边打开,只见他已经将锦盒里的物件取出,在桌上铺展好了。
是暗黄底色的花鸟画,白色的梅与青色的竹,还有一只我说不上名字的小鸟儿,整体用色十分素净,却正因这素净,倒凸现出梅花之雅洁、细竹之苍翠、鸟羽之明丽。
我寻找着落款,终于在角落中发现细细几丝墨迹,一……下……不对,这是道君皇帝的“天下一人”花押啊!
“哇!”我趴到方刈肩上,以求从正面看得更清楚些,“这是徽宗的画吗?真的?”
“这么说也没错。”
“什么意思?”
“因为这是从真迹上揭出来的第二层。”方刈依旧在用放大镜观察画上的笔触,一边说:“将原画分揭几层,在其上覆同时代所造之纸描摹,可以以假乱真。”
“那……这样原作岂不是再也无法完好如初了……好可惜啊。”
“嗯,能留存到现在,已属幸运了。”
方刈将放大镜放到一旁,从椅上站起,“你来看吧。”
书画最是难懂,我自是什么都看不明白,只觉得用笔利落而细致,明知是画,仍觉得梅枝欲动,栖鸟若飞。
不同于西洋透视画的真实,它所记录的,更像是“物性”,是整套文化体系里对这些物的定义,画皮更画骨。
“这是孟雨晴卖给你的吗?”我问他。
“嗯,她还跟你说过?”
我遂将那晚上地事情一五一十告诉方刈,“我以为她找你卖不出去,想通过我卖给你呢。”
方刈轻笑,“她在试探你。”
“我有什么好试探的,我又没钱。”我嘀咕道,“最讨厌别人试探我了,本来因为她长的漂亮我还挺喜欢她的……”
“因为你和我有关,她对你更清楚一些,就会对我更清楚一些。不过你啊……什么时候才能改掉这种喜欢漂亮女人的坏毛病?”
“我,我哪有……”我无辜地望着他,“那完蛋啦,我那天还故意装了一副没文化的样子呢,这下她岂不是觉得你品味有问题?”
方刈好笑地摸摸我的头发,“这有何妨,我本就不在乎名声,更何况什么品味。”
他说这句话时,云淡风轻的,好似对此事全不在意。我心中莫名一颤,仿佛在这瞬间与他心灵相通,连名声都可以不在乎,到底经历过什么……
冥冥之中,我觉得自己应该是懂得那种感受的。
在天翻地覆之后可以重新立起勇气面对一切,是因为差点就要失去比名声重要百倍的东西、因为劫难之后仍然有愿意抛名却利去守护的人和事。
“我不管别人怎么看怎么说,在我心里,你就是一个翩翩浊世佳公子。”
我低着头,眼睛湿湿的,赶紧偷偷用力眨巴几下。
他听完我的话,半晌,才低声说:“在如今这个利益至上的浮躁时代,所谓名声不过是权势金钱堆砌起来的金谷名园。刚才你也看到了,我……没有你想的那么完美。”
“人哪有完美的啊?我觉得你没有错,你又没有强迫别人,只是你情我愿的交换嘛。再说了,如果我是男人,我有这样的条件,我也忍不住喜欢漂亮女孩子啊!”
“噗……哈哈哈哈……”方刈大笑着,“我还是第一次听女人说这种话,这话让其他女人听见,你估计要被她们的唾沫淹死。”
“所以,我只跟你说嘛。”我抬起头,认真地望进他的眼睛,“我知道你对我好,无论你以前、现在、以后做什么样的选择,我都相信你。”
将近傍晚,愈发倾斜的阳光终于照在我们身上,方刈摘了那副金丝眼镜,金色的光彩将他细密柔软的头发、长而卷翘的睫毛、甚至深如潜龙之渊的瞳仁,悉数映成淡淡的浅棕色,令人想起熠熠生辉的金丝发晶。
不,他并不是金丝发晶这样的普通之物,他应该是鹰蛇王冠上的松石,是权杖顶端的蓝宝,是琳琅组佩中最华贵的白玉璜。
我从未想过,也不需要如普世价值观说的那般“拥有”他,只要能在他心中最亲近的位置与他一直同行,已是我最大的希冀。
锦色天光之中,他就像神子在宣读誓言,淡然而坚定,望着我的眼睛认真地说:“我绝对不会让你失望的。”
嘴唇上有黏黏腻腻的感觉,我伸出舌头舔了舔嘴角,却更加口干舌燥起来,威士忌的酒香还在口腔里徘徊,奶油的甜味已经又传送到了脑神经,我滴溜着眼睛四处张望,一无所获,看来只能到卫生间洗一洗了。
“你找什么?”方刈将我寻寻觅觅的样子看在眼里,大概是留意到我不住地舔着嘴唇,便说:“你在这里等我,不要走。”
他用自己杯中的水将叠好的抽纸湿润,仔仔细细替我擦拭着双唇。
望着他越靠越近却始终没有碰到我分毫的脸,我只觉自己双颊发麻,越来越热,几乎要控制不住主动凑上去的欲望。
“方……”
没等我说完,他已经站直了身子,“应该擦干净了。”
心里有点失落,虽然如羽毛一般轻盈,可我还是感受到了来自胸口的异样抽紧,就像心脏被拧了一把。
浸湿的纸巾被他随手一扔,划过一道完美的抛物线,落入远处的纸篓。
我被他抱在怀中,教着如何将那幅花鸟画妥帖收好。刚才的香粉早已燃尽,衣料翻叠之间,余香醺然……
这样的时光安静而美好,阳光下的空间晶莹剔透,却不知道是美仑美奂的玻璃器,还是任性公主最爱的小雨泡。
常听人形容,某些东西就像瓷瓶一样脆弱,一碰就碎,可我不明白,瓷瓶还是有许许多多,经历了千年依旧流传于世。
“小怜?小怜?”
我想得入迷,竟然没发现方刈在和我说话。
“啊,我刚才有点打瞌睡了,你说什么?”
“我是说,再过段时间,我要回家一趟,你——想不想和我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