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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气温回暖,春季宴会越来越近,方刈也越来越忙,我虽然不觉得无聊,但心里总会有那么一丝丝微妙的、好像缺了点什么的感觉。
不希望给他增加任何负担,也不想给他带来任何压力,反正风和日丽,最适合与自然拥抱。我偷偷找叶言教我画画,想把这草长花开的春景留在纸上。
叶言说我没有绘画基础,不如直接教我用刮刀来画,好玩又有意思,适合我这种手残。
我们在草坪上支起画架,放眼望去,草坪上的白色雏菊迎风而舞,远处是一排排松柏,再往上是湛蓝的天空,景致和颜色很简单,却都生机勃勃,感人心肠。
叶言教我调颜色,教我如何利用刮刀上不同的位置画出想要的形状,示范性地先随便涂抹了一张。
“技法很重要,但似乎不适合你,所以我给你的建议是,用心去画。”他说,“用心,说出来很简单,做到却很难。要明白自己为什么想画,想画什么,就像人知道自己从何而来,自己要做什么一样。答案也许很简单,也许很复杂,也许你永远都找不到。”
我忍不住笑了,问他是不是最好还要做一个弗洛伊德的美梦,然后把梦画在纸上。
叶言用一管瘪瘪的颜料敲了敲我的脑袋。
“你最好别干这种事情,小心得精神病。”
“不是你自己先把话说得那么哲学的吗?”
“哲学和艺术本来就有共通点,我不过是挑了一个你更容易理解的说法而已。”
我拿起刮刀,调出想要的颜色,开始往纸上涂抹,暖风拂面,花草清甜,日光和煦,“其实我只是想记下自然本来的样子。”
“自然本来的样子?人眼的感光细胞比很多动物还要少,可见光的范围也窄,谁知道自然本来是什么样子。”他弯腰从地上挑选着草和雏菊,不知道要用来做什么,难道是想教我将花草蘸了颜料,印到纸上?
“那……至少是我看到的样子嘛。”
“你自己睁开眼睛就能看见,用心感受就能体会,何必画下来?”
“因为觉得很美呀!就想留下来。”
“因为觉得很美,你看到了觉得很开心,所以想画下来给他看,让他也开心?”
“呃……”
虽然我没有仔细想过到底为什么想要画下来,只是单纯的想记录——但是他这么一说,好像这确实就是我的打算。
“怎么不说话,被我猜中了?”
不知不觉间,叶言已经编好了手上的花草,白色的雏菊点缀了满满一圈,煞是清新可爱。他随手将花环扣在我头上。
“你……”我尴尬地摸了摸鬓发,不知道该说什么,明明应该道谢,说出口的却是:“我又不是小孩子……你给我这个干嘛。”
“你就是小孩子。”他笑了笑,无奈而认真,“小孩子才会想要把看到的得到的一切自己认为好的东西捧到喜欢的人面前,一旦长大了,就只会想藏起来据为己有。”
“可是一定有很多人都会这样的吧,我还看过一个说法,大概意思是,走在路上看到一棵好看点树就会想拍下来给对方看,这就是喜欢的表现。”
“那你为什么不直接把这些风景拍给他看?”
“这怎么一样,画了画可以送给他,但是拍一张照片怎么送人?况且照片里的风景,他看得比我多多了……”
叶言又摘来几朵雏菊,埋在了我的发间,他定眼看了我几秒钟,微微叹了口气。
“他运气真是好,这样的地位……竟然会有真心对他的人。”他坐到草地上,拿起颜料开始调色,似乎还想再画一幅。
“你的学妹呢?”
“她?……她都是大明星了,跟我还能有什么关系。她再有喜欢的人,也不可能轮到我。我在她心里,只是一个嘴上说着为她好,其实一点都不理解她的庸人罢了。”叶言调了颜色,拿起刮刀开始作画,“我当然理解她,只是因为喜欢她,所以不希望她在人生里付出任何无法预料的代价。后来我想明白了,人生本来就是无法预料的,喜欢应该是尊重、是自由。看她成为她希望的样子,也很美好。”
“我不知道应该说什么,按道理好像应该安慰你,但又觉得没有必要,因为我也是这么想的。”
叶言就像夕阳台上的无聊公子,落花满袖,身畔双燕飞来,却一切终究只是似曾相识。
我们无言地各自画画,过了许久,我总算画完了,转头一看,叶言也画好了一张,只是他的画,有点吓人。
细看之下,我们画上的风景是一样的,不过我的是明净蓝天,他的是赤云蔽日;我的是苍翠松柏,他的是褐色枝桠;我的是青绿草坪和白色雏菊,他的是橘红焦土和黑色渣滓。
“这是……你画的这是……这个色调,看起来好恐怖。”
“这是你纸上颜色的RGB反色。”他将我们的画板并在一起,“视网膜成像是存在的,RGB反色也是存在的,那么到底——哪个才是真的呢?”
“这个问题就像在问性本善还是性本恶一样,好像没法说得清。”我想了想,“可是人的心中总是有标杆的,蓝天白云或者赤日焦土的表象未必是真,心中的那根标杆才是。”
叶言笑了笑,像春风拂柳,像杨花吹絮——不同于平日的狂浪不羁,我想,这才是他的“心”——他对我说:“是啊,你可要记得守好自己的标杆,不要再丢了自己的赤子之心。”
下午还画了一副喷泉与睡莲,傍晚时,我将两幅画一并送给方刈。
本来担心告诉他这是叶言教的画会让他不高兴,但想到他们似乎关系特殊,上次即使吵了架也很快和解了,想必是不在乎的。方刈果然对叶言的教学无甚所谓,还夸我用的颜色很别致,随即让李管家将画拿去裱好,要挂在书房里。
他专门为宴会而定制的衣服也做好了,我坐在沙发上一边把玩他的新领带,一边看艾妮和李帮他换上织花衬衫和一整套灰色暗条纹英式剪裁西服。
淡黄色缂丝领带上是细密的云纹图样,偶尔交织其中的银线闪闪发亮,在灯下十分有流风回雪之韵,而领带最末端的三角上,织了一小丛长在流波之间的水仙花。
他们替方刈整理好了衣服,从我手上取走领带,帮他打了一个完整的温莎结。领带下半部分被藏进衣服里,那一丛水仙花不见踪影,只有流风轻云衬托着他邈如谪仙的姿态。
我从镜子里看了他的模样,鼓起掌,“好看!”
“真的?”他转过来,面对着我,放轻了声音,犹豫地问:“你真的觉得好看吗?”
“好看呀,我骗你干嘛。”
虽然稳重的英式剪裁比修身的意式要略显宽松一些,但完全遮掩不住他的风流意气,真是翩然绝世。
感觉自己盯着他看了太久,我不好意思地移开眼睛,一边站了起来,“好渴,我去喝水。”
说完却发现这个借口更加令人难堪,什么好渴啊,听上去太奇怪了!
“等等。”他阻止了我,挥手让管家和女仆都出去了,自己到茶桌上泡了一壶新茶,倒进描画着知更鸟和玫瑰花的骨瓷茶杯里,然后稳稳地端着茶碟,弯腰递到我手边,“既然是公主殿下,当然要我来上茶。”
什么呀!我脸红红地接过茶杯,“你,你不要乱说,什么公主的……”
“殷商王族的‘龙’,不就是某种意义上的公主吗,何况你本来就是我的——”他弯着腰,凑到我耳边,身上的龙涎香味氤氲不散,清冷幽远如遗世东君,深沉温厚如千金之子。
我赶紧打断他令人面红耳赤的情话:“我,我才不是呢!我就是,就是……我就是一只兔子!普普通通的那种!”
方刈低低一笑,温柔地说:“好,小兔子……可我是森林里的野兽,遇到小兔子就想吃掉,这可怎么办?”
“我……呀!”
他一把将我抱起,眼神幽深,目光流连之间,呼吸也微微加重了一两分。我稳住震颤的心神,忍住想攀着他的肩膀亲吻他的冲动,结结巴巴地说:“方刈,你……一会儿衣服弄脏了……这种料子很难清洁的吧……”
他轻笑一声把我放下来,自己放松地坐到沙发上,灼灼目光盯着我,“那你帮我脱啊。”
我虽然觉得很害羞,可这仅有的一点操守早就在他的媚色之下倾塌殆尽,双手从他胸膛划过,脸枕在他的肩上,我一边解着他的扣子和领带,一边咬着他的耳朵,熏熏如醉,“方刈……嗯……你真好看……我好喜欢……”
“喜欢什么?”他回应着亲了我两下,“喜欢我,还是喜欢……脱我的衣服?”
“哼……坏蛋!”我蹭了他的脖子几下,恋恋不舍地从他身上离开,“我去帮你拿换的!”
这个人真的是……一天到晚那么忙,不累吗?
我把李管家叫进来帮方刈换衣服,他怨念地盯着我,发出一声极轻的、不知道是戏弄的调笑还是不满的冷哼。
“让你帮我脱衣服,怎么还找别人代劳?”他换好一身便装,懒懒地靠在沙发上,尝了一口刚才递给我的那只骨瓷杯里的红茶。
“我……你白天这么累,晚上就不要再……”
澄黄的茶汁变暗了些许,应该已经凉掉了。
方刈皱了皱眉,我及时替他换上了一杯热柠檬水,递到他手边。
“知道我累,不应该好好犒劳我?”他似乎挺渴的,接过水杯就是两大口,喉结随之上下滚动,“唉,肩膀好酸啊……”
我自然心疼他辛苦,走到他身边想要认真替他按摩,结果可想而知,我确实就是一只经不住诱惑的心软小兔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