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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天最让人欣喜的就是各色盛放的鲜花了,方刈在我们刚回来时听我随口问过玫瑰花迷宫的事后,就吩咐把起居室每天的插花换成玫瑰,至今已经坚持几个月了。今日早上,迷糊之间闻着熟悉的玫瑰花香,我就知道该起床了。睁开眼,床帐被撩起小半,紫檀矮柜上的珐琅彩瓷瓶里果然已经放好了一大束白玫瑰。
“方刈?”
我听得室内安静一片,有些不安,他昨晚说好今日无事,准备带我出去玩来着,怎么一大早就毫无动静。
“方刈……”
人呢……
“咳咳。”有谁敲了敲半开的房门,“你醒了?方刈出去了。”
我从床上翻身起来跑到门边,果然是叶言!
“你,他去哪里了?”
叶言手里正拿着一本杂志,打开的纸页上印着大大一张衣着暴露的模特照,“你猜?”
“猜个屁!”我瞪了他一眼,脸上热热的,“你怎么乱翻别人的东西啊?”
“哦?”他低头看了看杂志,“呵呵……外面堆得到处都是,你们一天到晚就看这种杂志?”
这杂志确实是方刈给我买的,他那时调侃我寂寞才爱看内衣模特,结果转头就订了好几本这种仿佛是纨绔公子们挑选入幕之宾的花名册一样的杂志给我,熟练得令人气闷。
见我低头不说话,叶言靠近了一点,居然抬手挑起了我的下巴。
他脸上再无平日里那种随性散漫的神色,看上去表情温和,眼神却充满了疏冷和探究,“你……喜欢这种东西?果然……”
“什,什么啊……”
“我看方刈那么喜欢你,肯定是因为……”他又靠近几分,低着声对我说了一句虎狼之词。
“你在乱说什么!”我气愤地拍开他的手,浑身血气上涌,后脑钝钝的痛。
他毫不在乎我的反应,轻蔑地笑了,甩了甩手上的杂志,“这种杂志随便翻开一本,至少能找到十个他上过的女人。”
“你……”我喘着粗气,此刻只想把他推出房间,然后狠狠关上房门。
然而我并没有这么做,叶言好像早就料到我不会动手,靠在门边,脸上如有春风拂过,对我笑着。
“我知道了。”我将目光从他身上移开,咬着下唇,垂眼望着地板,“所以,他出去了,今天也要上课吗?”
澎湃的心潮在不知不觉中已经安静下来,如雁落平沙,白汀洲上浅浅的脚印很快就被江水抹平了。
“嗯?”叶言似乎很惊讶于我突然的冷淡,眼睛直直地盯着我,此刻他并非狂士,也非儒生,认真的劲头,倒像是一个在观察实验结果的科学家。
他恍然大悟,连双眼也因惊叹而微微睁大。
“原来你真的已经……”他收回了手,脸上浮出笑意,“不愧是‘龙’的宿主,就算没有记忆,也一样很厉害啊。”
我毫无兴致,并不想知道他在说什么。
“所以,今天上什么课?”
“谁跟你说今天上课,”他表情放松下来,又成了竹林里恣意斗酒的风流客,“方刈不是答应了和你出去吗,既然他不在,我带你去逛街!”
我早已索然无味,“逛街就算了吧,我不喜欢逛街。”
“哪会有女孩子不喜欢逛街?”他叫起来,“你都多久没有出去了,三个月了吧?不闷吗?”
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他。
是啊,哪有女孩子不喜欢逛街?
可是我真的毫无兴趣,因为方刈昨天答应我的,恰好就是陪我去逛街。
答应好的,却不声不响地走了。
叶言不由分说拉着我出门,甚至还不许我化妆打扮,扔过来不知道从哪搞的一套宽松套头T恤和牛仔短裤,以及一双简单的牛皮蛋糕鞋,一定要我如此换上,说这才是“生活的真谛“。
我不太习惯这样的穿着,牛仔裤短而贴身,配上宽大的短袖,露出两条雪色细腿,仿佛下身没有穿裤子一样,令人尴尬。
他开着一辆高大的吉普,我坐在副驾上,座椅硬硬的,大开的车窗灌进来裹挟着牧草香味的风。
我一只手支在窗边,任由春风将头发吹乱。
“方刈总喜欢把你打扮成精致的美人,你自己也乐此不疲吧。”他说。
“女孩子喜欢打扮有什么问题?”
“可过分讲究打扮,就不好了。”
“为什么啊?”
叶言没有回答我,自顾自放起了音乐,非常的土嗨,他一边加快了车速,一边跟着唱起来。音乐的词调都土得掉渣,他却毫不在意,纵情高歌,我听着这充满乡土风情的音乐和他夸张高亢的歌声,忍不住笑了笑。
“你喜欢逛什么?”趁着间奏,他大声地问我,“大商场,小集市,美食街,公园,游乐场?”
“听说市区里有一个专门卖古董旧货的跳蚤市场,你知道在哪里吗?”
“你居然还知道那里?”他哈哈大笑,“现在那儿大都是骗骗游客们的赝品和粗制滥造的垃圾,你有什么想要的,和那个王八蛋说一声,就凭他花一千多万给你买一套《周易》的劲儿,还不双手捧到你面前。”
“你刚刚可不是这么说的。怎么了,你的本职工作是大作家吗?”
“哈哈哈,我倒是想呢。这年头,写得再好也不够自己活,不如骗吃骗喝来得容易。”
叶言嘴上说着没意思,还是一路开到了古董市场,这里是一个半露天的集市,商铺小摊密密麻麻,尘封着经年的艳丽。
我并不会鉴定,即使方刈和叶言教过我不少知识,但真正摆了东西在面前,我仍旧是看不准的,只能随便看看,看看各种各样没有见过的东西。
叶言显然很喜欢这种灰扑扑的地方,偶尔看到有趣的东西,还会放下让我拿起来瞅瞅,等离开了店摊,再给我讲解。
路过一个小店时,我和叶言同时停住了脚步。
橱窗里密密麻麻堆着的玻璃和瓷器里,有一只灰青色遍布纹片的小瓶——尘封的记忆突然松动,就像隔着午后阁楼阳光下旧报纸扬起的尘埃,脑海里闪过褪色的模糊画面:公园,地摊,浓密的树荫,小巧的瓷瓶……
叶言已经跨进了小店,左右看了几样东西,便拿起了那个小瓷瓶。
“眼光不错啊,妹子。”
我并未动手,可是他已经发现了我目光流连的所在。
店主是外国人,叶言直接小声问我:“你喜欢这个?”
“没有。”
“是吗?那真是可惜了,这应该来自明代的龙泉窑,虽然开片细小,泥胎略厚,算不得精品,但折根松枝插上,肯定很雅致。”
“嗯……”我答应他一声,转身就去看别的,以示我真的不感兴趣。
叶言放下了瓷瓶,往店铺更深处去了。
市场不小,但真正让我提起兴趣的东西却真的不怎么多,也许是心情的缘故吧,再加上就算有喜欢的物什,我也不可能买下来,这么一想,确实就会打消掉几乎所有的购物欲。
逛了半天,有点饿了。
“给你。”
我们还在等着快餐店里的炸鱼薯条时,叶言突然推过来一个小盒子。
打开一看,果然是那个瓷瓶。
我望了他一眼,“我不要。”
“很便宜的,我就花了一百二十。”他满脸自豪,“我跟店主说,这是个民国时期量产的仿古瓷器,和他一通瞎掰,他就卖给我了。”
“你真是舌灿莲花。”
“你很喜欢这个瓷瓶吧。”他没有理会我的暗讽,“它是不是让你想起了什么?”
我不敢承认,叶言继续说:“你对过往真的不好奇?我不相信,求知欲是人类最基本的欲望之一。你仔细想想,是因为相信他,还是因为你在害怕?害怕真相超出你的承受范围。”
我警惕地盯着他。
“你可以相信他,但是不能相信我,为什么?”他追问着,“因为你喜欢他?你有没有想过,他是故意让你喜欢他的?”
我的胸口,我的心脏,在不由自主地颤抖。
“你的一切都是他的,你就这么相信他,相信他不会把你推入深渊?”
仿佛百足挠心,我捂住了胸口想减轻这种感受,眼前的不锈钢刀叉反射着顶灯暖色的光,我只觉得如果不用力按紧我的胸口,很可能会忍不住将这把餐刀捅进自己的身体。
我努力调整着呼吸,叩问着自己的内心。
我就这么相信他吗,哪怕被他推入深渊也无怨无悔?
“是的。”我回答道,“哪怕他真的是故意的,故意把我推入深渊——我现在会相信他,等到了那一瞬间,我也不会怨恨他。何况你也说了,我的一切都是他的,如果不相信他,岂不是死得更惨?”
“你……”叶言看到我捂住胸口痛苦的样子,有点不忍,他低声地,仿佛是在自言自语,“你何必呢……”
“何必?”
“……没什么。”他将盒子又往我面前推了推,“小东西而已,不会这都要拒绝我吧?”
我摇摇头,仍旧不愿意接他的礼物。
餐食送到了,我以饿得不行为借口,将盒子推回给他,开始大口大口吃了起来。这家的炸鱼排可真好吃啊,微酸的塔塔酱十分开胃,薯条外酥内软,撒了细细的椒盐,是我最喜欢的搭配。
胸口百足挠心的感觉渐渐褪去,我突然觉得好开心。
好香,好好吃。
脑海里闪过很多很多的画面,全是和方刈一起时候的点点滴滴,在塔楼顶大言不惭地对我说情话,在站台上安抚着被哈里斯鹰惊吓的我,在天空下和我讨论虚无缥缈的哲学;明明很讨厌油腻香味却要给我买炸鱼,明明很怕脏却陪我坐在沾雪的路边……
我不相信,我也不觉得,这些全都是假的。
因为没必要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