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仇人现身

洗澡的兔子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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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佑的行事作风,在朋友圈里也是出了名的,好的时候,勾肩搭背真像是亲兄弟一样。

    一个不如意,就立刻翻脸不认人,脏字乱飞那都是轻的,拳脚相加绝对是家常便饭。

    所以,熟悉他脾气的房二也能敞开了和他干架。

    反正,李佑打赢了他高兴,就算是输了,他也会自己抓机会找补回来。

    自打出了马球场,房二就一直捂着脸,生怕被旁人看到他的丑态,说来,他也是个要面子的人。

    然而,他们还没来得及去清洗伤口,就被另一场热闹吸引去了目光。

    前院居然又开战了!

    李佑这一下午,简直是火力全开,刚在后院马球场上和房二干了一架,屁颠屁颠的跑到前院,还以为真有什么紧急事务要处理,结果,道理是一句也没讲出来,又抡上拳头了。

    他这一天的行为可真叫人不齿,第一架打女人,这第二架他又向着老头挥拳头。

    房二他们赶到,顿时目瞪口呆。

    却见,齐王府的头牌红苕,正倚着一颗老槐树,独自抹泪。

    这怎么又哭上了。

    难道又挨打了?

    沈安当然不知道情势发展,可房遗爱却渐渐瞧出了些端倪。

    前院的花圃附近,李佑正被几个属下拉住,脸上气哼哼的,而在他的对面,一鬓发花白的老者,亦是被人架着,表情凶狠异常。

    明眼人都能看出,这两人是刚刚撕扯了一通。

    沈安看着,那老者年纪似乎在五十上下,脸面泛红,一个突兀的鹰钩鼻子,给人印象极为深刻。

    “沈郎,你可看准了,你的仇人来了。”房二在他耳边轻声说了一句,沈安一惊。

    怎么着,这里也有我的剧情?

    “是谁?”

    “还能是谁,长孙无宪啊!”

    什么玩意?

    今天这是什么日子,几大魔头全都聚到一起了。

    李治亦凑了过来,沈安的仇人,这可是件大事。

    甭管沈安是如何想的,李治确实是把他看成是大恩人,他将房遗爱的话揣摩一番,终于明白,他们所说的大仇人,正是他的半个舅舅,长孙无宪。

    “哼!”

    “又是这个烂厮!”

    他的话成功引来房二的侧目,瞧他这愤愤的模样,没想到,他也讨厌长孙无宪。

    好歹他们也是沾亲带故的,不过,等他长大,连一手把他扶上位的亲舅舅他都能痛下杀手,这半个舅舅,肯定就没有放在眼里过。

    沈安却没想到,长孙无宪竟然有这么大岁数。

    要知道,去年皇后仙逝之时不过三十六岁,长孙无宪怎么会像个老头子。

    人的心态有的时候就是这么奇怪,刚才他还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揣着手,等着看热闹。

    这一刻,沈安的脸就沉了下来,仿佛前方站着的不是长孙无宪,而是电影里的终极大反派。

    史莱特博士!

    伏地魔!

    “他怎么会来?”他问房遗爱。

    房二耸耸肩,表示遗憾,这事他真不知道。

    他能确定,今日的宾客名单里,绝对没有长孙无宪,因为就连终极大魔王李佑,都十分讨厌他。

    灵感瞬间击中了房二的大脑,他抛给沈安一个你懂的眼神,两人便一前一后的就加入了战局。

    “怎么,我摸一把怎么了?”

    “她那屁股上还能长疮还是怎么着!”

    “你个老不正经,谁让你进来的!”

    “看我打不死你!”

    要不是左右侍卫拉扯着,李佑的拳头早就抡在长孙的脑袋上了。

    当然,刚才也没少打,看着长孙的脸上也挂了彩。

    长孙是一个老恶胚,说起打架也从来不含糊,瞪着眼睛,喷道:“来啊!”

    “你个小崽子,老子打架的时候,你还光屁股呢!”长孙无宪蹭鼻子瞪眼睛的,嚯,气势真是不小。

    别看这是齐王府,但他就跟在自己家没两样。

    骂骂咧咧,嘴上不干不净,张口屁股,闭口屁股。沈安咋舌,看看,这还是皇亲国戚呢,真是斯文扫地啊!

    孔圣人见之流泪,孟夫子闻之伤心啊!

    两边的侍卫都努力的拉着,卖力的劝着,现在的李佑和长孙无宪,就像两只被拴着的斗鸡,红着脖子,瞪着对方。

    围观的房二和沈安,这才明白了事情的经过。

    原来,还是因为女人才动手的。

    “稍等,他们再动手,我们再加入。”房二低声在他耳边说道,沈安明了,虽然房二的脑筋赶不上他,可若论对李佑的了解,当然还是房二更胜一筹。

    视线移动,沈安发现,混乱的始作俑者,现在正在老槐树下站着,而暴脾气的高阳公主,竟然就站在她的身边。

    这这这,她什么时候过去的!

    沈安惊讶的看着她俩站在一起,还有说有聊的,不知在嘀咕些什么。

    别看高阳脾气暴躁,绝对不是个能容人的,可到底还是个女孩,其心思敏感程度,绝对不是那些粗粗拉拉的男人能比的。

    从马球场出来,她一眼就瞧见了树下的红苕。

    红苕眼底的泪痕,她瞧的真真的。

    就在房二他们盯着李佑的时候,她就轻摇缓步的来到了树下,这个红苕她原来就认识。

    说实在的,别看她现在是个王府的宝林,也算是有身份的体面人,可出身却着实一般。

    没当上宝林之前,她只是王府的一名露采女。

    所谓露采女,听起来不错,好像是个有名分的贵女,其实,就和打扫卫生的侍女没两样。

    平日里擦擦桌子,扫扫地,当然了,在王府嘛,改变命运的机会还是很多的。

    金莲进府的那一天,张大户就认为,她绝不会只是一个婢女,他和她必定会发生点别样的故事。

    红苕的命运也是如此,她虽然负责王府的打扫工作,可心思却从没放在这上面。

    可也怨不得她,生就这样一副媚骨,又身处在贵戚的圈子,你让她安心做粗活,也太屈才了些。

    于是,进入王府,十个手指头还没怎么沾水,她就被李佑收入囊中。

    半年没到,就摇身一变,成为了王府最风光的女人。

    李佑这人吧,他有一个特点,别看他对女人非打即骂,却绝不允许别人动他的女人一根手指头。

    高阳也是个好事的,走过来一把就抓住了红苕的肩膀。

    啧啧,瞧这纤薄的身子,这还不一捏就碎啊!

    怪不得把李佑迷成那副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