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明天我要嫁给你》

四海123456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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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让我们去做新人进场时和新人退场后的伴奏,而开场的助兴演唱交给这个陌生人?”

    主唱进医院后临时作为灵魂乐队队长的程志坚看着眼前的酒店经理非常不满,“他凭什么。”

    “一直以来,负责顶峰大酒店的开场助兴演唱都是我们灵魂乐队。”

    婚礼现场的三个节目,新人进场前的助兴演唱、新人进入时的伴奏和新人退场时的伴奏,其中后面两个很轻松、也没有露脸的机会,属于幕后英雄。

    而助兴演唱就不一样了。

    助兴演唱是当着宾客的面调节气氛的,是露脸的,也是最重要的重头戏,这种事情怎么可以让给他人。

    今天让了,明天、后天,又怎么能够拾回来。

    “而且……。”

    程志坚皮笑肉不笑的看着站在酒店经理后面的李霖,“他能行吗?”

    “开场的助兴演唱可不是随便找个阿猫阿狗过来就可以搞定的。”

    “我记得这次是市里有名的富二代鹏程举办的婚礼,有市电视台的人过来全程录像。”

    程志坚对李霖没好感,本来各大酒店在举办中高端婚礼的时候都是找得他们,虽然要求苛刻了一些但收入实在是不菲,可现在凭空杀出一个程咬金,他对李霖有好感才奇怪了。

    “你们不是主唱和人打架受伤住院了吗?”酒店经理面对灵魂乐队的时候也不敢像面对酒店下属一样随意,“我本来请他过来是想要让李霖和你们磨合磨合,争取弄好助兴演唱。”

    “但李霖觉得他和你们以前没有见过,彼此在短时间里面磨合恐怕磨合不过来,所以就在助兴演唱上独奏。”

    “我觉得他说得有道理,就答应了下来。”

    “而且他也不是什么阿猫阿狗,他是P—Rock组合的成员,出道过的。”

    酒店经理把话解释清楚了。

    灵魂乐队是顶峰大酒店下属乐队没错,但当初顶峰大酒店为了挖他们过来花了不少功夫、也给予了相当大的自由,所以灵魂乐队是顶峰大酒店的宝贝疙瘩,他这个经理也不能随意像指挥下属一样指挥对方。

    “噢,原来是P—Rock组合的成员,那个组合我听说过。”

    不等酒店经理心中升起欢喜的感觉,程志坚嘴巴就恶毒了起来,“听说你们出道的第一张专辑卖得非常失败,所以刚刚出道就解散了。”

    “实力可‘真行’。”

    “而你。“

    “经理……你就为了一个实力‘真行’的三流歌手就把我们灵魂乐队像丢垃圾一样扔掉?”程志坚道,他说完后转而看向李霖,“另外你说得对,和不熟悉的人合作,的确会出现一些问题。”

    “不过你有什么本领在开场的助兴演唱上独奏?”

    “你敢不敢和我们比比?”

    “比比谁更厉害。”

    “还有你,经理,你以为我们灵魂乐队没了主唱就不行了吗?你太小看我们灵魂乐队了,现在我就让你见识一下我们灵魂乐队为什么能够牢牢把持星城第一地下乐队的地位。”

    灵魂乐队对同为星城混的P—Rock组合也有一些了解,不过他们对P—Rock组合的印象就是两个三流歌手组成的三流组合,根本就瞧不上这个组合。

    “我答应你。”本来还在旁边默不作声的李霖见到灵魂乐队把矛头指向自己、要和自己比试,就无法继续沉默下去了,他接过灵魂乐队的挑战,“说吧,你们打算比什么。”

    “我们也不占你便宜。”程志坚道:“就比你最擅长的唱歌。”

    “我会用实力告诉你们,我们灵魂乐队即便是没了主唱也不是什么阿猫阿狗可以取代的。”

    程志坚有傲气。

    在灵魂乐队里面,他一直是何森之下的第二主唱,在何森进了医院之后他理所当然的取代何森,成为灵魂乐队临时上的主唱。

    酒店经理听了这话脸就有些不好看了,李霖是他请过来帮忙救场的贵宾,灵魂乐队的程志坚接二连三的说对方是阿猫阿狗,简直就是在打他的脸。

    不过作为顶峰大酒店的经理,面对灵魂乐队这个顶峰大酒店的宝贝疙瘩,也没有办法对他们做出制裁,毕竟他也是打工的。

    “李霖……。”酒店经理有些犹豫不定,他是见识过李霖的唱功的,知道李霖很厉害,但他又害怕李霖会输,毕竟对方的实力也是不凡。

    “我接受挑战了。”李霖笑着说道,“是你先来还是我先来。”

    “你先来吧,免得等下我们唱歌的时候打击得你信心不足、发挥失常又来责怪我们好赖账就不好了。”程志坚牙尖嘴利,处处对李霖讥讽,瞧不起李霖的实力。

    “好的。”李霖噙住笑,走到程志坚后面一个人的面前,对着他说道:“能不能把你的吉他借给我一下。”

    那人看了程志坚一眼,在等到程志坚同意之后就将吉他借给李霖,末了还叮嘱一句,“这吉他很贵的,你别弄坏了。”

    “放心吧,我不是外行人,我知道如何弹吉他的。”

    李霖招来一根凳子,抱着吉他坐在上面,手指轻轻的触摸上面的弦,手指拨弄一下,发出一声‘咚’的声音。

    “我要唱得这首歌叫《明天我要嫁给你》。”

    说着,李霖自顾自的弹了起来,弹得很认真,吉他上的音符一个一个从李霖的手中飘荡出来,交织成一篇乐章。

    等前奏弹完之后他就开口唱了起来。

    “秒针分针滴答滴答在心中

    我的眼光闪烁闪烁好空洞

    我的心跳扑通扑通地阵阵悸动……。”

    他的声音很轻柔、也很欢快,在唱的时候语调很快,往往一个音节吐露出来又开始唱另外一个音节了,但他吐字清楚,保证听着在听到这个字的时候再听另外一个字能够连得起来。

    听了李霖的开口,灵魂乐队的几个人脸色就不好看了起来。

    行家一出手、就知有没有,他们听了李霖唱歌时对气息的控制,就知道眼前这个人绝对不是那种业余的歌手,而是在科班毕业的,即便是不是科班毕业的也有名师教导。

    “程哥。”程志坚旁边一个人凑上去,“他好像有几把刷子。”

    “有几把刷子不代表他就厉害。”程志坚冷笑一声,“科班毕业的几个没有刷子,但在歌坛里面他们混的下去吗?”

    “远的不说,我们哪个不是科班毕业的,结果呢,我们还不是在酒店和酒吧混着,期待有一天有唱片公司能够看上我们然后力捧我们上位从此飞黄腾达。”

    李霖不管程志坚和自己队友之间的谈话,他只是继续自弹自唱,“我问自己要你爱你有多浓

    我要和你双宿双飞多冲动

    我的内心忽上忽下地阵阵悸动……。”

    李霖缓缓的将一个少女在结婚之前的着急、慌乱尽皆展现在歌声里面,给面前的众人展开一幅待嫁少女在闺房中等待即将到来时候大喜日子的紧张、害怕甚至是种种荒诞做法的画卷。

    突然,他话音一转,轻松欢快的唱着:“明天我要嫁给你啦、明天我要嫁给你啦

    要不是每天的交通、烦扰着我所有的梦……。”

    这首《明天我要嫁给你》是李霖前世的歌坛天王周华建收录在专辑《花心》里面的一首顶级歌曲,它将待嫁少女在闺房等待时的心情完全的展现出来。

    一片死寂!

    李霖对面的灵魂乐队个个都膛目结舌的看着李霖,其中一个人立即退缩了,“陈哥,我们没有必要比下去了。”

    “我们不如他的。”

    “是啊,歌好,唱功也很好,我们没得比的。”另外一个人也附和了起来。

    都是歌坛混饭吃的,他们了解一首歌的好坏,对李霖这首《明天我要嫁给你》他们仅仅是一听,就知道是好歌。

    本来李霖要是没唱功的话他们还可以指责一番,顺便摇头晃脑的说暴遣天物,可对方表现出来的唱功完全将这首《明天我要嫁给你》演绎了出来,即便是想挑刺也挑不出刺。

    “是的。”程志坚很不想承认但也不得不承认,他嘴巴像是苦胆破了一样苦涩,“我们输了。”

    “经理,他真的是那个唱烂歌的P—Rock组合的成员吗?”

    说着他就想要扇自己一个耳光,如果这首《明天我要嫁给你》是烂歌的话,那么他唱的歌算什么,垃圾都不如的东西么?

    “是P—Rock组合的成员,不过对方已经单飞了。”酒店经理扬眉吐气了,“而且他还被华夏好声音的制作人看中,将会成为华夏好声音新一期的学员。”

    “羡慕……。”程志坚羡慕的看着对方,不过他没有妒忌,因为他觉得对方的歌和唱功都完全可以配的上华夏好声音。

    ”明天我要嫁给你啦明天终于嫁给你啦

    要不是你问我要不是你劝我

    可是我就在这时候害怕惶恐。”

    一曲唱罢,李霖将最后一个音符弹出来后就站了起来,“献丑了。”

    “不。”程志坚已经对对方五体投体,他看见李霖站起来有邀请他们上场的趋势连忙说道,“你如果这是献丑的话那么我们这些人就是小丑了。”

    “另外我们认输,输得心服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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