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坠入地狱的流星 第六十四章 无用之囚牢

披萨不是饼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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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天时间一晃而过。

    这一日全城百姓都在议论纷纷,城守府终于从狐妖案里缓过气来,将要重新接手城防事宜。

    李正气紧了紧身上的官服,又将脖颈处的皮毛裹了裹。

    “天气冷得好快啊,今年的冬天不知道又有多少人会被冻死在风雪中?”

    抓起桌子上的雁翎刀,又看了看墙上高高挂着的那把空心的环刀。

    看着偌大一柄空心刀,竟然被冷风吹得飘来荡去,还发出咚咚地闷响声。

    他抬起头来,笑得无可奈何:

    “我李正气还有过那么无知的岁月,也算是个污点了吧。”

    府衙作为城守府直属衙门,虽然换防本身跟他们挨不着边,但是象征性的配合着添些威势,还是要做的。

    所以这天一大早,府衙上上下下二十来号人,就聚集在了一起。

    老爷霍英雄前天就失踪了,也没交待什么,估摸着大概就是跟着三皇子去军部做交接了。

    所以就轮到他们要去做另外一桩事。

    三皇子那边所谓的城防交接,以霍家两兄弟众所周知的关系来看,十有八九就是去削面皮的。

    不过好歹三皇子在场,应该打不起来。

    想到这儿,李正气也觉得好笑。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他这个原本的一个纨绔子弟,竟然也开始关心起这些大人物之间勾心斗角的博弈来了?

    摇了摇头,将这些思绪撇开,他打开房门,看着外面哈哈喝气的一干人等,道:

    “时辰差不多了,咱们出发,我在前头开道,老朱你后面带队,老林你带四个人策应,听明白么?”

    所有人都学了新的切口,闻言一起大喊:

    “清楚明白!”

    大队人马鱼贯而出,从府衙到禁事局路程倒是不远。

    可是官僚这个东西,谁也说不明白。

    明明很简单就可以做出的选择。

    要么他们去禁事局将人接了回返,要么禁事局直接将人送到府衙,多轻松?多简单?

    可世事不是简单而论的。

    府衙大张旗鼓去接人,丢的是三皇子的脸。

    而若是禁事局将人送到府衙门口,大司禁论级别还高上一级呢。

    所以直接经手的捕神李洪义照顾双方颜面,选了当中的通衢大道,青龙大街,作为人犯移交的中转之所。

    “恶心的官僚!啊呸!”

    老朱跟在身后一脸的烦躁。

    他一大早还没睡醒,就要操持着一干兄弟,去青龙大街将阵仗布好,免得那里聚集围观百姓过多,到时候误了正事。

    从府衙出发,众人皆是步行。

    捕快队伍不同于禁事局官员或者护卫军士,都是不配给马匹的,哪有捕快骑着马跑来跑去去办案的?

    所以被叫做巡街狗,自有来处。

    朱班头看了眼队伍的最后方,城守护军里面抽了两个巡城大队,统共四十号人,不紧不慢地跟着。

    “头儿,你说至于么,黄小子那婆娘咱不是没见过,就那么个女子,能有多少威胁,至于弄那么多人来么?”

    李正气闻言也撇了一眼那些跟班,那是老爷特意打了招呼地,昨晚就过来驻岗了。

    为了保密或者脸面起见,都穿了府衙的青衣,对外自然就说是府衙自备的。

    “你少去操心这些有的没的,上头怎么安排,咱们怎么做,谁知道黄小子的婆娘化妖之后是个什么模样?”

    正说着话,前面青龙大街的口子遥遥在望。

    今天城防交接,街面上处于三不管状态,那些做买卖的都是机灵人,这一看,街道两边多了好些个小摊小贩。

    前面有个做早点粥的,推着个大汤锅,还在嘶嘶冒着热气,显然下面埋了碳火。

    几个路过的百姓就在旁边端着碗,抓了几颗盐巴,丢进粥里,吸溜吸溜的边喝边吹气。

    在一旁还有个做蒸糕的,跟着卖粥的一起在吆喝:

    “好喝的米浆子,好吃的白米糕,还有免费的咸菜~诶,走过路过,都来尝一尝啊~”

    一大早出门,都是瘪着肚子来的,这热气腾腾的咸粥,看的人口水咕噜咕噜往外掉。

    别说府衙这班捕快不敬业,这年头谁饿着肚皮干活?又不是纪律严明的打仗部队?

    就连后面护军的队长,也拍马上来,跟李正气打了个招呼:

    “时间还早,咱们要不都来一碗,这天也忒冷。”

    李正气无所谓,他倒是没兴趣吃饭,只是隐约觉得今天似乎过于热闹了,还是一大早。

    但众人都被吊起了胃口,远远的一些小摊贩看到这边军爷一大队人都停了下来在买粥,也都急忙赶着小车围了过来。

    于是一群小推车前前后后跑了一圈,几乎每个人都分到了一碗粥,一个糕,要么一个饼,还有些咸菜。

    吃饱喝足,李正气早已等得不耐烦,丢了些银钱出去,左右招呼:

    “好了,都闪开,我们走,别误了正事!”

    见他高高举起了没出鞘的雁翎刀,周围小车锅碗瓢盆叮呤咣啷乱响,都推着向两边跑。

    一个跑的太急的,还落了根长勺在路中间。

    李正气无奈,大概估摸了一下那根勺子的重量,上前雁翎刀一挑。

    那根勺子稳稳当当飞过人群,却没有丢在那人的车板子上,反而将那人砸了个趔趄。

    李正气眼神一眯,感觉到了些什么,却一时想不明白。

    大队人马再次开拔,这一次过程很顺利,大家伙很快来到了青龙大街中段。

    护军左右排了三列,将囚车护在中间,又两边驱赶着看热闹的人群。

    远远地,禁事局红黑二色的服装分外的醒目,也是官员带头,一对护军在后面跟随。

    不同的是,禁事局几乎人人骑马,两相一较,府衙这边就弱了些气势。

    “娘的,就说咱们应该去借马的,这不是丢脸丢大了!”

    朱班头就很不爽,看着远远的高头大马踢踢踏踏慢腾腾往这边挪动,他就更不爽了。

    “凭什么他们不来操持现场,非得咱们紧赶慢赶先来一步,老爷这个脸,还是没撑住啊!”

    旁边又是那个圆脸的伙计,凑上来道:

    “老大,那领头的不就是捕神大人嘛,自己人呀,这脸面还能丢到哪儿去,总不能害咱们来着。”

    李正气张目远眺,也看到了李洪义本人。

    他一身禁事局黑底红边的官服在身,佩刀在腰间一晃一晃,须发鬓毛整整齐齐,一脸的肃穆。

    李正气有些好笑:

    “大哥这是转性子了?还是禁事局特别养人呢,这外型捯饬地像模像样,看起来倒是完全没了往常的邋遢像。

    多日不见,也不知道大哥如今在禁事局混得如何呢?呵呵,想来应该是挺难的吧。

    想当年在府衙,兄弟都不亲近与他,倒是个个都敬他为人,却烦他做派。”

    他回头看了眼手下,都凑了朱班头一块儿,在那窃窃私语。

    除了这个一起混过来的老朱,没人敢上来跟他这个捕头说些闲话。

    他就自嘲地笑了笑:

    “人总要活成自己讨厌的模样,不是吗?”

    见李洪义那张老脸快要到了面前,他快走两步,迎了上去,抱拳道:

    “大哥来了啊。”

    情真意切,发自肺腑,多日不见,想起当时酒后豪言,确实是甚为想念了。

    “嗯,府衙捕头李正气,多日不见了,幸会,幸会!”

    李洪义不咸不淡地回了两句,又指了指身后:

    “人犯已然带到,多言无益,恐生事端,这便开始吧!”

    李正气一脸的愕然,他甚至不知道眼前这个人到底是不是李洪义。

    完全是一副生人勿近,半句话嫌多的样子。

    好在,他早已经不是当初的李正气。

    换做以前的地痞混子,遇到这样的状况,就算不是翻脸大骂,也早就在心里将李洪义打成了死狗。

    但他现在已经是新的捕头,新的李正气。

    所以他愕然地看了一眼,便沉默着点点头,又招呼后面的队长,派人去将囚车去推过来来。

    李洪义倒是刮目相看,他有些羡慕地看着这个昔日的同僚,他以前所不知道的兄弟。

    青国的将来么?

    果然平哥儿说的对,这世界离了谁都能转。

    他有些自嘲,也有些欣慰,突发状况下的临场应变方能知晓一个人的真实面目。

    而李正气已经完完全全换了一个人。

    “却不知道,他等下会是怎么个应对呢?”

    他有些好奇,又有些恶趣味地想到。

    很快,囚车推上前来,依然是精铁铸就的框架,比当日从刑部接人那一架大了足有一倍,四匹马当先拉着。

    特别的是整个囚车围着厚厚的帷幕,看不清里面的模样。

    李正气眉头一皱,看向捕神,问道:

    “这是何意?”

    捕神还是一脸的冷漠:

    “王爷和大司禁打官司,那是他们的事,咱们下面做事的,难道还能凑上去打王爷的脸?

    再说了,招摇过市,拉着游街,那是罪大恶极之辈的下场。

    但是里面那几个人,根底大家都心知肚明,万事还没定论,怎么能落井下石?”

    李正气眼睛一眯,听出了言下之意。

    于是他左右招呼一声,那张帷幕被撩了起来。

    里面霍元龙三人分坐了三个角落,将抱着妻子的黄尚文围在中间。

    忽然照下的天光,将里面几个人齐齐晃了眼。都拿手去遮挡。

    李正气和双方的队长核对了人犯身份,交接了文书。便算是正式移交了。

    两边的队长互相行了个军礼,正待离开。

    忽然远处西城方向跑来一群人,大冬天里,却都光着膀子,全身热气腾腾。

    前面一个领头和一个副官交错着的喊着号子:

    “千锤百炼!千锤百炼!”

    “所向披靡!所向披靡!”

    后面一群兵跟着喊:

    “超越极限,勇往直前!”

    现场所有人都提高了警惕,军部莫名其妙来了这么一手,还不知道后面要玩什么把戏。

    那些军汉几十号人,见到道路中段围了一群官差加护军,便将原本的四列阵型并成了一列,队伍一下拉得老长,从他们身边擦身跑过。

    所有人感觉莫名其妙,都面面相觑。

    这些军汉各个手无寸铁,光着上身,看着也不像是来劫囚的。

    李正气鼻子尖,闻到了那些军汉身上都有着浓烈的酒味。

    “一大早喝成这样?还出来拉练?”

    他心头闪过这么一个念头,忽然想到了什么,眼神一缩。

    凭着多年的经验,和跟着捕神李洪义见多识广的过去,他猜到了这是个什么局。

    所以他身形晃了一晃,软绵绵向一侧倒去。

    果然看到捕神也软了下来,跟他趴在了一块儿。

    周围一大片的护军连同那些跑步的军汉,全部瘫软在了地上。

    只剩下那些无人管束的马匹,在打着响鼻原地踏步。

    所有人看着两个壮硕的黑衣人从天而降,打开了囚车,将里面几人迅速接走。

    整个过程行云流水,没有一丝耽搁。

    李正气倒在一边,脑袋紧挨着捕神,低声道:

    “究竟怎么打算的?”

    李洪义正有些失神,事情成了,后面再接着,他也就该去做该做的事情了。

    听到兄弟的问话,他轻轻笑了一下:

    “怎么,看出来了?”

    “废话啦,那卖粥的勺子,足有两斤重,浑铁打的,这是军队里的菜勺。

    粥里面是不是加了温筋散,无色无味,一闻酒气就倒,错不了的。”

    李洪义就依然还是轻轻地笑,他压着声音,笑得很是开怀,也有些伤感:

    “嗯,很好,很好,你已经是个真正的捕头了。”

    李正气也颇有些得意,小声埋怨:

    “干嘛不事先招呼我一声?那样还能演得更像一些。”

    李洪义原本应该有些感动。

    可是如今地他,心中只剩下无边的绝望,和深深的自怨自艾。

    早在来这里之前,他就已经做好了一个决定。

    这个决定会将他从云端拉到地上,再狠狠地钉入地底。

    兄弟情他终于感受到了,很美妙,也很值得珍惜。

    但是对于现在的他,一切都无所谓了。

    所以他清清爽爽的吐了一口气出来,看着那些白色的雾气翻卷着四面稀薄而去,淡淡地道:

    “明日申时,南城外迷途岭,一个人来,我给你交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