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三章 当街抢人

老王家的花盆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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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厨尸正文第一百一十三章当街抢人丢了13具尸体?

    什么情况?

    怎么还有丢尸体的?

    “怎么回事?说说详细的。”

    也不知道是不是最近经历的事情太多了,但凡听到尸体、鬼这类的敏感词。

    我的眼皮就下意识的一阵狂跳。

    “我也不知道,就是听说的。”

    也许是我的反常把秦素雨吓到了,秦素雨想了想,连忙道:

    “好像是就是说,县医院里的太平间被盗了,没有丢失财物,只是把里边的13具尸体偷走了。”

    不偷财物,专偷尸体?

    这件事,无论怎么琢磨,都怎么不对劲。

    只不过秦素雨明显不想在这个问题上,做过多的纠结。

    没几句话,便岔开了这个话题。

    当然,一个女孩子肯定不会喜欢讨论尸体这类的东西。

    但这件事,却被我印在了心底。

    虽然我不能肯定这事儿到底有没有猫腻,但通过这件事所透露出的诡异之气。

    我几乎可以认定,这件事绝对不简单。

    回到陵县的时候,已经是晚上7点半了,刚好赶上饭点。

    我本想定一家高档点的餐厅的,毕竟,这算是我和秦素雨的第一次约会。

    无论裤兜里有几个字儿,这个钱是绝对不能省的。

    可秦素雨却好像知道我囊中羞涩了一般,摇头说不想吃炒菜,就在路边吃点烧烤就好了。

    说真的,她这句话一出口,我就差冲过去抱着她啃几口了。

    秦素雨不单可爱,最主要的还是懂的体谅人。

    那一刻,我就在心里默默发誓。

    一定要给秦素雨一个美好的未来,起码,物质生活,绝不能亏待了人家。

    烧烤就容易多了。

    直接找了家路边烧烤坐下,先要了两把肉串,又点了一些果汁和啤酒后。

    我这才摸出手机,给付振宇打了通电话。

    让他叫上胡耀和安然一起过来。

    毕竟,回来一天了,还没跟他们见面呢。

    付振宇那头依旧还是那么干脆。

    只说了句“行”,便把电话挂断了。

    等待的时间,无疑是最难熬的。

    为什么这么说?

    整个过程,月离的那张肉嘟嘟的小嘴一直撅着。

    说什么我命好,能找到她姐姐这样的傻女人当媳妇,活该我省钱之类的。

    至于更露骨的话,小丫头也没少说。

    反正直到肉串上来后,我和秦素雨的脸上已经都快挂不住了。

    “月离,饿了吧?快吃点东西。”

    几乎是抢的,不等老板将肉串放下,秦素雨便抄起一串肉,直接塞进了月离的嘴里。

    “哼,被我说中了吧?想拿东西堵住我的嘴啊?”

    话虽是这么说,可小丫头似乎挺喜欢吃烧烤的。

    一手一串,不一会就吃的满嘴流油了。

    也幸好她喜欢吃,不然的话,让这妮子喋喋不休下去,我俩估计早就受不了了。

    “素雨,你也吃。”

    见到秦素雨一直笑吟吟的盯着月离看,我随手拿起一串肉递了过去。

    “谢了云哥哥。”

    秦素雨脸上的红潮还没有完全褪去,一听我这话,连忙红着脸就肉串接了过去。

    全程根本不敢看我的脸,那样子就跟做贼似的。

    我苦笑着摇了摇头,并没有继续说什么。

    没办法,现在最好的办法,就是沉默。

    天知道我俩说的哪句话,月离这个小姑奶奶又不乐意听了。

    到时候反倒更难收场。

    啪嗒~

    一天没吃东西,肚子早就饿得难受了,刚刚抄起一串肉打算往嘴里塞。

    只是,在这之前,我却看到一只苍白的手掌猛地搭在了秦素雨的肩膀上。

    看到这一幕,我眉头悄然一皱,顺着那只手往上看去。

    只见秦素雨的身后,不知何时站着一个青年。

    青年长着一张大众脸,面目有些苍白,正面无表情的低头看着秦素雨。

    秦素雨明显一愣,也是下意识的抬头望了望自己身后。

    “哎,哥们,把你的手拿下去。”

    我不管这人到底是谁。

    更不管这人秦素雨认不认识。

    但现在我是秦素雨的男朋友,当着我的面占我女朋友便宜,找死呢?

    说话间,我已经站起了身,并随手抄起了一个还没有开盖的酒瓶子。

    在陵县这种小县城,很多混混就喜欢喝多了闹事。

    能占便宜的,就趁机揩油,惹不起的就马上跑。

    这个青年估计就是这类人了。

    面对这种小混混,最好的办法,就是给丫的轰走完事。

    嘎啦~

    “呀!”

    青年压根没把我的话当回事,相反,手臂一用力,便把秦素雨拦进了怀中。

    突兀起来的变故,把秦素雨吓得尖叫一声。

    等到她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被那青年扛上了肩膀。

    “他妈的!”

    我哪受得了这个?

    上前一步,手中的啤酒瓶子猛地砸在了青年的脑袋上。

    啪!

    声到瓶爆!

    随着啤酒瓶的破碎,青年的脑袋立马见了红。

    只不过,让我险些惊掉下巴的是:

    硬挨了我一记酒瓶子,这人竟然连眼皮都没眨一下。

    相反,无论秦素雨如何反抗,他依旧是头也不回的扛着人就要走。

    当街抢人,这还有王法吗?

    我不是傻子,秦素雨一旦被这混混带走了,等待着她的会是一个什么结果。

    不用说,单用屁股都能想到。

    “混账!”

    我真急眼了,一转身,抄起一把塑料凳子,就要往那青年背上招呼。

    嘭!

    只不过,没等我这一凳子砸下去,斜下里却猛地轰出来一个碗口大小的拳头。

    不偏不倚,正好砸在我的脸上。

    我没有防备,加上这一拳头力量极大,直接被打了个踉跄。

    如果不是后边的月离扶了我一把,估计我早就坐到地上了。

    “谁!”

    我早就该想到了,混混闹事,绝对不会是一个人。

    一边揉着被打的生疼的脸蛋子,我一边勉强稳住身形,连忙朝着旁边看了眼。

    果然,就在我旁边那桌上的6个人已经全都站起来了。

    这些人穿着清一色的白大褂,与青年一样,都有个共同特点:

    那就是面无表情僵硬!

    “月离,报警!”

    估计这次是碰上硬茬子了,我只能将手机往月离怀里一丢。

    撸胳膊挽袖子的,准备玩命!

    没办法,对面人多又怎么样?

    难不成让我眼看着秦素雨被他们带走?

    没二话,别说对面只有6个人,就是60个人,也得上!

    “哎呦,他娘的,这就是传说中的饭前运动吗?”

    结果,不等我冲上去玩命,耳边忽然飘来了一道熟悉的声音。

    这声音……难不成?

    我还是头一次觉得胡耀的声音是这么的好听。

    下意识的朝着声音的源头扫了眼:

    胡耀、付振宇、安然三个不知何时,已经拦在了那个青年身前!

    尤其是胡耀,更是皮笑肉不笑的指着青年道:

    “孙贼儿,别说爷爷没提醒你,识相的话马上把人给老子放下听见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