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背信者当何罪?

萌俊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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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夜。

    张国宾乘车送朱宝艺回旺角。

    旺角的街道,灯红酒绿,夜晚与白天一样喧嚣。

    牙医、菜市、商铺的店门关闭,酒吧,夜总会,浴场,三温暖的灯牌却再亮起。

    苗顺义开着车。

    “宾哥,有辆皇冠一直跟着。”他眼神频频瞄向后视镜,单手开车,单手伸进腰间枪袋。

    “把车停在银河夜总会。”张国宾笑道:“朱小姐,有没有兴趣去喝一杯?”

    朱宝艺又怎么会不懂眼前的情况?

    张先生与其说是邀请她喝酒,不如说,是要保证她的安全。

    她脸色露出一分畏惧,将白色线衣提高,把脸羞怯怯的藏在衣领,点点头。

    “吱啦。”平治车停在银河夜总会门口,泊车小弟立即在板凳上站起身,拍拍两个烂仔的肩膀,带着烂仔匆忙迎上前:“是大佬的车!”

    “大佬,晚上好。”泊车小弟拉开车门,带着人鞠躬欢迎。张国宾迈步下车,转身搭住朱宝艺的手,牵朱小姐下车。

    “大嫂好。”小弟们又再度鞠躬,乖巧喊人。

    朱宝艺不知是害怕,还是点样,没有否认,甚至都有些习惯了。

    张国宾轻轻拍拍她肩头,顺时揽住她的肩膀,扭头对东莞苗说道:“你负责处理一下,有事找我。”

    “放心,宾哥。”夜色下,东莞苗合拢起衬衫,守在车前。

    张国宾便揽着朱宝艺的肩膀,二人一同进入夜场,几名马仔分开人流,在前方引路,让开一个空间供大佬进场。

    张国宾带着朱宝艺在夜总会正中间,一个宽大的沙发区坐下,独自一人翘起二郎腿,抬手接过马仔递来的一支雪茄。

    看场头目掏出火机,啪嗒点着给大佬递火,张国宾歪过脑袋,轻啜两口,一闪一暗的雪茄烟头在场子里异常夺目。

    二十几个马仔围成一圈正在跟大佬打招呼。

    大佬却提前说道:“你叫咸水是吧?”

    “大佬,是我。”咸水穿着夜场经理西装,收回火机,赔着笑。

    “一杯威士忌,一杯莫吉托。”张国宾交代一声,酒刚刚奉上桌,一位西装马仔便穿过人群,特意找到张国宾的桌子,绕到沙发后面,俯身附耳道:“宾哥,人抓到了。”

    张国宾点点头。

    “朱小姐,你先一个人喝两杯,放心,你是带来的客人,油尖旺的场子没人敢骚扰你。”他站起身,交待一句:“看着点。”

    他便叼着雪茄,穿着黑色西装,迈步离开酒桌。

    朱宝艺卷缩在长沙发的一脚,望着他背影,手中捏着酒杯,浅浅饮下一口,漂亮的喉结不断鼓动。

    张国宾在两个人的带领下,穿过张张酒桌,绕过厨房,推开夜总会后门。

    “嘭!”

    夜总会,

    后门外,一条小巷内。

    一名马仔扬起棍子,狠狠朝某人一砸,一棍就将人影砸翻。

    满脸伤痕,混身淤青的人影撞倒一个垃圾桶,连人带桶一起翻倒在地。

    “停手!”

    张国宾走出阴影,抬手喊道。

    “宾哥。”

    “宾哥。”

    一众马仔们纷纷住手,拎着棍子让开一条道,鞠躬点头,

    东莞苗靠在墙角,叼着支烟,单脚垫着墙壁,见到宾哥出场顺手抛掉烟头,走到宾哥身边附耳说道:“宾哥。”

    “是辣姜!”

    “喔!”

    “辣姜?”

    张国宾面露思索,旋即恍然大悟。

    他上下打量着眼前狼狈的光头佬一番,一时间真认不出对方。

    别误会,不是变帅,是被打太惨,鼻青脸肿的看不清人样。

    “辣姜,你怎么混成这样了?”

    “你过档去跟道友辉,不是混得还可以吗?据说一个人管三条街人模狗样的,怎么现在被揍的连你妈都不认识你?”

    他上前两步,站到辣姜面前,指尖夹着雪茄,居高临下望向对方问道。

    阿宾的脾气一向挺好。

    做人做事,讲究分寸尺度、照顾人情世故。

    可,他对于落自己面子,没坚定立场,摇摆不定的烂仔。

    真提不起心情有好脸色。

    而辣姜过档去跟道友辉,

    现在道友辉完蛋,

    他自然落得更惨!

    “宾哥,太子……太子哥!!!”这时辣姜却转过头满脸哭嚎,万分凄惨的冲上来,扑出双手试图抱住张国宾大腿。

    东莞苗狠狠踹出一脚。

    力道正好的又把他踹回去。

    “轰!”第二座垃圾桶倒下。

    辣姜胸口吃痛干脆四仰八叉的躺在垃圾桶上,哀求的说道:“我真的…真的没想对你做乜…”

    “我…我…我只是想求宾哥安排一艘船,送我离开香江。”辣姜爬过来,啪,啪,啪,跪在地上重重叩首道:“宾哥!我求求你了!现在香江没有别人可以帮我!”

    “你行不行看在我当牛做马跟过您两年事,安排一艘船让我走,我马上离开香江。”

    “保证,保证永远不出现在您面前!”

    “咚,咚,咚。”辣姜大力磕着头,额头都磕出鲜血。

    东莞苗却在腰后掏出一把改装枪,转手递向张国宾道:“宾哥,这小子身上搜出来的。”

    这是一把由发令枪改装的手枪,造价十分便宜,是道上最垃圾,最乐色的黑枪。

    果然,乐色的人,用乐色的家伙。

    张国宾却蹲下身子,低头端详辣姜,说道:“你落魄的时候懂的找我啊?”

    “发达的时候呢?”

    “宾哥…你永远是我大佬……”辣姜支吾着道。

    张国宾却夹着雪茄,指向他:“住嘴!”

    “你不配叫我大佬!”

    “要钱要船是吧?现在被警方通缉?”张国宾叼起雪茄,站起身,转头看向旁边的兄弟:“不要到外面说我张国宾不讲义气,不救兄弟,你问问我旁边的兄弟们,只要有一个人说该救你。”

    “我马上包船送你去泰国!”张国宾说到做到。

    辣姜眼神中一瞬间爆发出生机,连滚带爬的冲到咸水面前,抱着咸水的脚:“咸水哥!”

    “以前我们关系最好了,我们两个一起斩过人,睡过妞,你吭声,吭声一句,救救兄弟的命……”

    “咸水哥…咸水哥!”

    咸水穿着西装,直挺挺站着,表情无动于衷。张国宾瞥过一记眼神,他一脚把辣姜踹开:“背信弃义,你不配做我兄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