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章 五马分尸

脱节人士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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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抬头看着牌匾上面写着的那四个大字,“明镜高悬。”

    那种威严的气氛镇压的,还好不用她一个人进去,没一会何默就回来了,“进去吧。”

    郭小狸点头,随着他走了衙门,穿过了长廊到了一处房间里面,桌子上面摆放着高高的书籍,像是书房。

    何默直径的走到了桌前给她倒了一杯茶,“你在这里先坐着,待会开堂之后,会有喊你过去。”

    本来该带到牢里面的,因为念着昨天是他带着人出来的,小姑娘要是进牢里面肯定会害怕。

    郭小狸应了,乖巧的坐在了凳子上面,端着茶也没有喝,她现在哪里有心情喝茶。

    何默安顿好了她之后就出去了,他要去核实她之前说的是不是真的,还没有走到门口。

    她忽然想起来了些,“我昨天的时候是和阿恒一起到镇上的,他当时……”有些犹豫顿了一下,“他当时贪玩,穿的白色女装……”

    为了给她洗脱嫌疑,只能委屈一下他的形象了,何大哥一看就不是会到处传的人。

    何默怔了一下,难怪之前那小厮指认的时候,说她身边还跟着一个白衣天仙一般的女子。

    脑海里浮现了那时候匆匆一撇的清冷身影,要是他扮女子,挡住了脸确实给人感觉像天仙,“知道了。”

    有了她的这个明显的印证,何墨去林春楼的时候一问,那伙计就说,“确实,昨天的时候,那小姐和丫鬟是茶楼里面喝茶听戏了,坐的还是雅座,我这个特别有印象!”

    何默环抱着剑,“那她们什么时候走的?”

    茶馆的伙计回想了一下,“大概末时的时候,那丫鬟还跟小的打听哪里有卖文房四宝,我给指了路。”

    “那店铺是不是可以抄近路走迷花巷。”

    那伙计惊讶的看着他,“是勒,但是那迷花巷不好走,小的们指路都不会说那,那小巷子时常有人迷路。”

    “谢了。”

    何默转身出了林春楼,那伙计说的跟郭小狸说辞并没有什么区别,仵作验尸说了王公子死的时间却也那么巧是末时。

    那迷花巷很多死路没有人会去走,所以才会导致尸体迟迟没有人发现,就这伙计说的时间,还不能够洗脱她的嫌疑。

    何默又往郭小狸口中的那刘青琴家找去了。

    在屋里面等着的郭小狸,等了一会就开始有点待不住了,看外面也没有人路过,就站了起来,想去那一排排的书架上面找本书来看看。

    转移一下她的注意力,她这真的是倒霉死了,那王公子早不死晚不死,撞见她之后就死了。

    要说更有嫌疑一点的人应该是后来的那个黑衣男子,有嫌疑多点吧,他还打了王家小厮呢。

    踮起脚尖来从那书架上面抽出了一本书,“金脂转。”

    这书名有点像是在说胭脂的,恰好她在做胭脂,就拿来看看呗。

    拿着书就回到了凳子上,翻开看了起来,里面的内容还真的是跟胭脂有关的,只是这个好像说的是双凤镇的历史。

    知府大人的书房内。

    一个肥硕的中年男子一脸怒气的坐在了上好的金丝楠木椅上,在他旁边,知府大人端着一杯茶慢慢品着。

    “我儿都死了,你们底下的人怎么办事的,怎么还没有抓到杀他的凶手,一个乡村女子都逮不到吗?”他想到自己唯一的独子,就这么死了,脸色难看无比。

    “已经在找了,你放心,我绝对会帮侄子找到杀他的凶手的,居然敢在他管辖的地盘,杀了他的侄子,这就是在打我的脸!”一双浑浊的眼睛冒出了精光。

    “抓到了,就把她给五马分尸了,然后丢到那乱葬岗里面喂野狗!”那满是横肉的脸因为愤怒扭曲着,看起来吓人的很。

    知府大人放下了手上的茶,冷声的朝外面喊,“何默还没有回来吗?”

    过了一会,有一个身穿公服的衙役,满头大汗的匆匆的朝这边走过来,走进了屋里,“回大人,何捕头他已经回来了,带了一个女子到了他那屋里面,然后就又出去了,说要核实线索。”

    王荣轩听到这话,直接拿起了桌上的茶杯砸在了地上,“还要核实什么线索,人抓回来了不关牢里面,这我府上的小厮都说了,就是那个死丫头杀了我儿。”

    “那女子在那里!把她立马给斩了!”

    跪在那里的衙役动都不敢动,这直接把人给斩了不合适啊,怎么都要过一遍公堂,满头是汗的挑眼去看知府大人。

    “人抓回来了,那就开堂审!”

    “是。”那衙役立马就爬起来转身出了屋子。

    王知府站起来,“你放心,我会替我们的外甥做主的。”整理了一下身上的衣服准备上堂。

    走出了屋外的时候,脸就黑了下来了,之前就劝着让他那个不省心的外甥不要这么招摇了。

    这朝廷最近暗暗的派下来一个秘史,已经到了他们这双凤镇了,结果他倒是好,当街调戏民女,还要满镇上去找,接过把自己给送命了。

    要是搁在了之前,他就算不公堂审直接把人给弄死了也不算什么事,可如今这个秘史在,他一举一动都关乎着自己的乌纱帽。

    要是不杀了,那王荣轩那里又不知道要闹什么了,脸色又黑了三分,迈步朝前走去。

    而在何默屋里面看书的郭小狸忽然打了个冷颤,隐隐觉得有些不好的预感,手上的书也才看那么几页。

    这本书讲述的是双凤镇的胭脂是如何的开始出名的,在很久以前,有一从外地来的女子逃荒来到双凤镇,然后在这里落地生根。

    那女子面容姣好,身姿摇曳,最一绝的就是她擅长做胭脂,那纤纤玉手做的胭脂,毫不夸张风吹十里都能闻到。

    郭小狸觉得这个书绝对就是夸张了,这十里啊,这得是龙卷风把这个胭脂给卷走了还差不多。

    那女子跟丈夫开了一家胭脂阁,名叫,“丽香阁。”渐渐地她这胭脂的名号就传了出去,吸引了不少的商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