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说好的让我也尝尝鲜呢(已经提签,放心收藏)

秦慌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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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吃自己去拿碗。”

    看着不停往桌上飘眼神的刘秀华,李军指了指厨房门口放着柜子,示意她自己去拿碗。

    “谁想吃了,你做的能吃吗?”

    偷瞄被抓,刘秀华耳根都红了,连忙辩解道。

    只不过话音还未落,一阵咕噜声让她尴尬的能够扣出一室三厅来。

    二十分钟后,刘秀华满足的放下筷子,要不是李军还在面前,这会她都想松一下腰带。

    没办法,昨天一整天都没吃东西,今天一不留神就吃的有点多,好在李军做的是粥,要是米饭这会得被撑死不可。

    “吃饱了?”

    “额……”

    “吃饱了还坐着干啥?等上菜呢?去把碗洗了。”

    李军瞪了刘秀华一眼,好家伙,吃完了还想偷懒?

    “洗就洗,喊什么喊。”

    刘秀华皱了皱鼻,有些不满的抱怨道。对于刘秀华的抱怨,李军直接选择忽视掉,女人,特别是漂亮女人都是前进道路上的绊脚石,再说了,他李军也是见过世面的人,会所嫩模那是常有的事。

    “狗男人,当初说让我一辈子享福,都是骗子……”

    “你在嘀咕什么呢?”

    就在刘秀华一边洗碗,一边抱怨的时候,一道声音突然从她背后响起,这可把刘秀华吓得不轻。

    “你这人怎么回事,走路没声呢?”

    刘秀华有些心虚的看了李军一眼,好在李军只是皱了皱眉,并没有要追究她的意思。

    “我出门转转,中午不回来,你自己看着吃点。”

    说完直接转身离开,刘秀华有些傻眼了,这是什么情况?直接扭头就走,也不说去哪?

    “喂,你去哪?干什么?”

    对于刘秀华的质问,李军是头也不回。看着李军离开的背影,刘秀华十分不满的跺了一下脚。

    【】

    “小军,这一大早是准备去哪?昨天你不是把新媳妇领回家了吗?怎么没看到新媳妇?”

    一出门,刚走几步,就在胡同口遇到了坐在门口的大妈们,对方一见李军,全都是热情的询问着。

    “出去转转,媳妇在家呢,新媳妇脸皮薄,这会不愿意出门,等熟了以后就好了。”

    李军笑着应和着,而他这一态度,也是让这群大妈有些不适应。

    一直到李军离开,她们的讨论才再次展开了。

    “这李家小子变了?今天这么和气?”

    “估计是昨天刚娶媳妇,这不,没看到今天红光满面的吗?”

    “你个老不羞,都多大年纪了,还说这种话?”

    “唉,这李家小子也是咱们看着长大的,这爹妈全没了,本以为这辈子就这样了,谁知道这小子竟然能弄一个媳妇,我可是听说他娶这个媳妇也不是啥好东西?”

    “真的假的?怎么回事?”

    “我听说……”

    对于这群大妈背后的议论,李军不知道,而且就算是他知道,他也并不在意。对于他来说,现在的日子还不知道哪天一睁眼就结束了,哪有那么多闲心去管别人怎么说。

    另外刘秀华对于他来说,也就是个漂亮的女人而已,虽然男人都喜欢漂亮的,但他现在一门心思的想着怎么才能回去,根本没心思去想刘秀华的事情。

    相比于李军的不闻不问,刘秀华想的就多了不少。李军离开以后,她就开始打量着李军的这套房子,两间正屋都是瓦房,东西两边各带着一间小厢房,只不过厢房不是瓦房,是土坯房。

    这样的房子在这年头可以说是十分不错了,一般人家根本住不上这种房子。

    刘秀华先是去东边厢房看了一眼,里面黑乎乎的,哪怕现在是白天,依旧是看不太清,没办法,一扇用旧报纸糊上,并且落满了灰尘的窗户,把唯二的进光口堵的严严实实。

    至于电灯,想都别想,正房都没有,何况是厢房。

    打开门等了一会,在完全适应了屋子里面的情况之后,刘秀华开始动手。

    没错,她是打算把这间屋子收拾干净,然后住在里面。

    昨天晚上她想了足足一晚上,自己现在已经嫁到了李家,这已经是无法改变的事实,所以她也不可能再回去,别说李军同不同意,就是她自己亲妈都不可能同意。

    至于原因,刘秀华很清楚,那是因为她妈担心李军会把一千块钱彩礼钱要回去。

    没错,如果说她妈是因为自己名声被李军败坏了,无奈之下才同意这门亲事,不如说是她妈因为一千百块钱彩礼钱把她“卖”给了李军。

    所以她现在除了回李军家,其他地方是真的没地可去,除非她不想活了。

    如果没有昨晚的事情,或许她是真的不打算活,但是李军昨晚以及今早的异常,让她有了活下去的想法。

    之所以收拾厢房,也是为了试探一下李军,如果李军反对,那对于她来说,就是一个坏消息,也就代表着李军还是贼心不死。

    要是李军不反对,那对她来说,就是一个好的开始,当然,她在心里不断提醒自己,不能掉以轻心,否则吃亏的还是自己。

    ——●——●——●——

    在外面游荡一上午的李军,实在是无法接受自己回到了这个什么都没有的年代,除了一眼望去,全是小平房和砖瓦房,整座县城也就政府大楼以及几个工厂的家属楼是楼房。

    现在的年代,给李军的第一印象就是穷,而且还很破,所以仅仅待了一上午,他就迫不及待的想要回到属于自己的年代。

    “哟,这不是军子吗?今天怎么在县城?不在家陪新媳妇?”

    就在李军打算去找个地方吃点东西的时候,一道调笑声在不远处响起。

    偏过头一看,一个带着蛤蟆镜,上身穿着花格子衬衫,下身穿着牛仔裤,脚上还踏着一双擦的蹭亮的皮鞋。

    在记忆当中搜索了一番,李军已经知道来的人是谁。

    “亮哥有事吗?”

    来人叫李亮,跟他同姓,但并不是本家,两个李相隔甚远。

    而且在李军的记忆当中,这个叫李亮的是现在山城县当中最大的混混。

    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前两年山城县的二流子全都送进去了,而李亮则是因为家里关系,成了漏网之鱼。

    时隔两年,他摇身一变。

    “事?当然有事了?你小子当时怎么答应我的?说好了我帮你把刘秀华娶回家,你尝个头汤之后,让亮哥我也尝尝鲜?怎么?这是假装不记得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