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四十九章 怒火(上)

静水听音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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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页页地翻动书页,纸张和纸张摩擦发出沙沙的声响,虽然只是本入门级别的书籍,虽然书上有黄建良在阅读时记下的海量笔记,但毕竟隔行如隔山。取来一本记事本,将阅读过程中整理出来的疑点一点点地记录下来,待到日后时机成熟的时候,再拿出来请教。

    也许并不通过她本人之手,也许是通过姚静之手。

    大概是许久没有写字的关系,罗琼记得相当辛苦,只不过区区几百个字手便酸软了。尽管如此,心里却是相当开心的,一时之间,罗琼有了一种自己又回到了学生时代的错觉。也许是中学,也许是大学,总之她又回到了母亲疯狂逼婚之前的年月。

    认真、努力、刻苦,学生时代的生活就这么单纯和幸福。

    与此同时,一幅画卷正在罗琼脑海里徐徐展开。就像她记录在记事本上的资料一般,展现在罗琼脑海里的图画也被分为了两个部分,一部分是成功坚守孙筱悠这个身份所需要的资本,另外一部分则是她罗琼目前所拥有的资本。

    按照王爱颐的说法,孙筱悠,贵女也。那么什么叫做贵女呢?出生高贵,气质高贵,做派高贵?不对,统统不对,完成以上各条充其量会被称为贵妇人,贵太太,又或者是贵千金,绝对达不到王爱颐口中的贵女标准。所谓贵女,退可坚守家门,进可嗜血博弈。总之,是那种可以将绝对男权社会撕裂出突破口,能自己一己之力托起整个家族的女子。

    所谓贵女,就是指女大当家的,而绝对不是言情小说上那种海量存在,因为和某某位高权重,有能力又痴心的男子发生关系,进而获得庇护,从此衣食无忧的那类女子。

    贵女不能像菟丝子一样,仅仅依靠男性的高枝生存,她们绝对不会把自己的人生的未来全都押注在男人荒唐可笑的真心上。因为有自己的力量和权势,也有能力去维护,男人不过是她们生活中锦上添花的成分,既算不是最重要也不是最必要,只不过是有了会更好而已。用更准确一点的语言,叫做生活合伙人。手拉着手共同经营人生的生意合伙人。

    就算那一天合作不愉快了,踹掉男主,也不会对她们的人生造成任何影响。但相对女强人,贵女又多了那么一点温婉,更准确一点说,孙筱悠的外号——女王比较适合。

    总而言之就是一句,既有女性的细腻,又有母性的仁慈,与此同时还得具备独自生存的战斗力,以及男性的刚毅果断。在必要的时候,下得了决心放弃一切去大舍大得。如此种种之后,想要成为贵女真的真的很困难,以罗琼现在的准备计算,可谓是一条都不达标。

    虽然罗琼曾经读过大学,对数字也有一定程度的敏感,但怎么说呢,技能是需要经历磨砺才能更上一层楼的东西。人类虽然拥有近乎无限的潜能,也的确有那么一种天赋极高的人,可以无师自通地学会某种能力。但无论多么好的天赋,没有相应的历练和成长所需要的大环境,到头来不过是能力平平而已。而罗琼最缺乏的恰恰就是历练和成长所必须的大环境。

    自从大学毕业以后,因为一连好几次工作被母亲搅黄,她所有的技能和才华几乎处于冷冻状态。虽然每年拥有一次历练的机会,但无论如何也不可能阻止技能日益生疏,这个可怕现象的发生。也许刚毕业那会儿,她可以信心十足地进入一流公司求职,那么现在,经过整接近五时光蹉跎,即便是站在三流公司的大门口,罗琼心里也要先为自己打个问号。

    再加上长时间被封闭在家庭之中,逐渐与社会脱节,甚至变得几乎无法融入社会。

    现在的罗琼回归社会之路,真的可谓是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

    学习,她需要努力学习,必须掌握的要点除了必要的专业知识之外,还另外一些更为重要的,比如社交技巧,与人相处的技巧,灵机应变的技巧。虽然这些技巧几乎可以说是,作为人类最基本的本能,但罗琼过去的生活环境注定了她不具备这些本能。

    并不是每一项能力都能通过自身努力获得的,人类的学习能力是有时间段的,比如一个孩子从一岁牙牙学语到三岁为止能学到多少词汇呢?一个三岁的孩子能发出汉语中绝大对数音节,而且能够说出至少好几百个词汇,虽然这些词汇他不见得全懂。相对一开始就生活在人类世界的孩子,另外一种极为个别的现象,比如狼孩,即便十几岁后重新回到人类社会,但由于错过了学习的最佳时间段,到死为止也就只会那么寥寥几个单词而已。

    印度狼孩卡马拉,经历整整七年学习,到死为止也就只学会四五个词语。由此可见生长环境对于婴儿发育所起来的决定性作用。要知道罗琼可是打出生起就一直呆在母亲身边。

    独特的环境决定了独特的性格。

    抬起头望了一下远处的山水作为休息,也许终其一生,也许将剩下的43天全都投入到学习之中,到头来依旧会一无所有。但那又如何。已经空荡荡地度过整整二十六年岁月的她,不希望在这仅剩的时光中,自己依旧处于空荡荡状态。

    伸出手指在手机上滑了一下,提醒响起:“还剩43天15小时。”

    只有43天,真的是有43天了呢。在这种情况下,倘若她还将时间花在矫情上,倘若她还象某些女人一样,将时间花在无止境的勾搭和爬床上,那可真是枉活一场啊。

    只有43天了,还要委曲求全地讨好谁,这可真是太可笑了。

    ……

    大约是晚上十点,黄建良终于回来了,估计被王爱颐吓得不浅的关系,然后再加上过度愤怒,整张脸惨白中带着青灰。甚至没等他进入屋子,守在那里的小女仆就哭着扑出来跪求了。虽然她只不过是个近身女仆,但由于尽忠职守地帮主子干活的缘故,林林总总下来,一年的收入也算不少。除开养活自己,孝顺父母之外,她还可以供养正在读大学的弟弟。

    老实说,对于那个花天酒地,奢侈自私到近乎无情的弟弟,她完全没有好感。但父母放了话出来,既然爹妈生养了你,你自然要承担养弟弟的义务,要知道他是爹妈唯一的根,爹妈生存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期望。总之,爹妈的养育之恩你就通过抚养弟弟进行回报吧。

    话都到这份上了,为人子女的她还能怎么着。

    作为一个自身没多少文化,能力也不怎么出众的女性,小女仆当然知道,一但离开孙家,自家将再难寻到下一个如此慷慨的主人,到那时候,她要拿什么来满足弟弟无止的境索求呢。就算她运气好到撑破天,但这份工作和那份工作之间,难道就连一点间隔都没有吗?

    在这拿不到工资的几个月内,天知道家里会闹成什么样子。

    对了,近几个月来弟弟正在疯狂地索求6S,虽然身为姐姐的她,知道人类的欲望是永无止境的,但是父母不知道。只要弟弟一哭诉,迎接她的就是不配为人子女级别的指责。

    听到小女仆的哭诉,看到她脸上的巴掌印和身上的脚板印,一时之间黄建良整个思维全都冻结了。到底是什么,竟然让那个怯懦如兔的女子,拥有了如此胆大包天的勇气。

    到底是谁,改变了他的孙筱悠。

    尽管满脑子乱糟糟的一片,全是今天一天之内发生的各种事,虽然当前的情势容不得黄建良再搭理谁,庇佑谁。但这小女仆过去对自己也算尽心,现在更是因为总是执行自己命令的关系,不光遭遇肉体痛苦,而且还面临立刻离职这一威胁。她是为了给自己办事,所以这才遭遇不公平待遇(对于习惯性伤害他人的人而言,自己的一切行径都是正确的)。

    要是在这么一个骨节眼上,他一点太都不表地,就这样让小女仆被赶走。

    那么日后还想不想有人给他办事了。

    简短地安慰了小女仆几句,然后蹬蹬地上了楼,一付气势汹汹的质问形象。在今天,他在王爱颐手里吃了个大亏,白白丢了好几亿的东西不说,甚至还被人从此捏住了短处。

    这个火,即便给他一百个胆子也不敢往王爱颐身上发,所以只能是孙筱悠。

    谁叫她平白无故地去招惹王爱颐呢。

    柿子,当然要挑软的捏。

    二楼主卧室内,因为时间渐晚的关系,屋顶上的大灯被整个关闭,唯一的只光源来自罗琼身边的台灯。透过这暖暖的色调,房间内所有的一切似乎全都被染上了色。现在的罗琼裹着一件粉色的真丝睡袍,暖洋洋地依在同样粉色的毛绒沙发上,就像一只兔子。

    最无害,最无能为力的那种。

    但对于正怒火中烧的男子,妻子的好能起什么作用呢?火上浇油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