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莫克的故事

暴徒柯达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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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部大雪纷飞,一排排脚印留在了厚厚的积雪上边,入夜时分,显得格外的寒冷刺骨

    “在我还是一个孩子的时候,我们生活在龙尾山脉,那个地方你一定没有去过,位于西瑞驰,东高岩的交界处,我们村子信奉着马拉卡斯!他让我们的族人强壮无比,战无不胜

    后来出现了自称为‘奥辛纽姆众子’的极端组织,他们想要复仇高岩,重振传奇兽人城市奥辛纽姆的雄光!他们烧杀掠抢,东高岩的很多村镇都被他们给掠夺了,高岩的高层当然不能容忍,他们派出了最精锐的骑士部队,将野外的兽人据点连根拔起,这伙兽人极端组织只能在乡下作威作福,死亡人数持续上升,他们活动的范围主要在阿尼玛城一带,也就是隔绝岭之间的群山之中

    听说很多酋长会囚禁人类女性,让他们为兽人生子,真是骇人听闻,我们可没有这种风俗习惯,兽人只能同兽人结婚,哪怕你要娶多个妻子,也只能是兽人!这样一对比,天际这边的兽人就显得正统了不少

    从永恒城出发的高岩精锐骑兵,开始对沿途的村庄进行了肃清行动,毕竟这些村子要么被兽人占领,要么被感染者占领,也有可能是恐怖的高岩血巫师们!”讲到这时,莫克的脸色有些变化

    “这些血巫师给我的童年带来了太多的阴影!那时候我还小,血巫师会被士兵们围剿,所以他们专门把他们的营地建立在群山之中,他们与邪恶的魔神建立契约,得到了腐朽的力量,亦或是跟肮脏的乌鸦鬼婆首领交易,变成恶魔的仆人!他们已经丧失了人性,抓的人做完实验不是直接杀死,而是用毒性不那么强的东西慢慢折磨

    他们的武器上面都涂满了毒素!就连你们诺德人的村庄也被击退到了雪山里面,我们村庄与血巫师进行了激烈的战斗,我的父亲是一位强大的战士,有他的保护,我的家庭很安全,他以前在帝国军团里面服役,后来为了保护我们而返回家乡,血巫师后来不敢轻易再攻击我们,因为我们培养了很多生物,狼群、剑齿虎、山地熊等生物,他们往往会被这些生物杀死,所以就跟我们保持了一定的距离

    但是好景不长,两年之后的一天,一伙装备精锐的骑兵部队冲入我们的村庄,街道上所有反抗的族人全部被杀死了,父亲让我和哥哥弟弟们躲进地下室,我听到了上面的咆哮声,哀嚎声,与烈火的燃烧声,还有马的嘶嚎,最后是一声沉闷地响声,在我们的头顶传来,我们很害怕,紧紧地抱在了一起,也不知道过了多久,上面终于没有了任何声音,但是我的父亲再也没有来给我们打开地下室那沉重的木板

    我们合力将木板推开,我的哥哥先出去查看情况,后来上面传来了他的哭声,我们去看的时候,发现我的父亲已经倒下了,他的后背都是高岩的钢箭,他在最后一刻倒在了木板上,也保护了我们

    我们将他埋葬到了我母亲的坟墓旁边,我们的村子已经被毁灭了,房屋被烧毁,地上还有许多具烧焦的尸体,我们离开了村子,不知道该去往哪里

    后来在河边喝水的时候,被血巫师们发现,我哥哥掩护我们逃跑,被血巫师的毒箭击倒,夜晚的时候,我的弟弟妹妹被狼群拖进了树林,只剩我跟一个还不能走路的小弟弟,我抱着他拼命地跑,拼命地跑!

    后来太累了,摔在地上不省人事,当我再次醒过来的时候,发现我跟我弟弟被分开关在铁笼子里面,这些人类用异样的眼光看着我们,他们的穿着看起来很高贵,也令我感到厌恶!我忘记不了他们的嫌弃眼光

    没错,我变成了一个奴隶,干着最重的活,而那一天,我的弟弟也被人抱走了,只剩下我一个人,我吃得很多,干的活也多,所以从他们那学了一些你们的语言,因为饭量很大,他们常常会毒打我,但是他们那点力气,我还是能忍受的,他们让我和狗睡在一起,所以那几年时间,狗狗成了我最好的朋友。

    在一次干活的途中,主人的儿子弄碎了一个花瓶,听说那是一个从西罗帝尔买来的名贵花瓶,主人的儿子嫁祸到我的头上,主人也不相信我说的话,他开始暴打我,用鞭子抽打!然后往我的伤口上面撒盐!狗狗听闻我的惨叫冲进来咬住了主人的手腕,我趁机夺取了鞭子,将主人勒死在房间里面,然后追出去,用同样的方法把主人的儿子也给杀害

    那真是那几年最高兴的一段时光,我跟狗狗冲进厨房,大吃特吃,厨房里面的东西都被我们全吃光光,进入了主人那恶臭的房间,他房间里面喷了很臭的东西,我第一次睡在了那张软乎乎的床上,也是这辈子唯一一次睡了这么软的床,我也第一次从一个叫做镜子的东西里面看见了自己

    没想到我已经很高大了,比我的父亲还高大!但是因为吃不好的原因,我不是很强壮,傍晚的时候,女主人回家,看到屋子里面一片狼藉,并发现了他儿子的尸体,就去叫人,狗狗叫醒了我,我起来的时候,屋子已经被人包围了

    我抱着狗狗从窗户跳到了河里,他们围了上来,我顺手拿起一根巨大的木棍,将几个围住我的守卫给打倒,就没人能拦得住我了,后来我们逃到了荒野,开始靠打猎为生,那时候我们的配合越来越默契,可惜两年之后,我的狗狗染疾而死,后来我被一队人马发现了,他们带着我离开了森林,来到了城市

    那是一座由众多巨石建造而成的城市,上面还有很多矮人遗留的东西,也就是马卡斯城,我认识了几个兽人,他们也是从各地带过来的,现在已经一个成为了铁匠,一个成为了工头,定居在马卡斯城,而我,则被卖给了竞技场

    他们给我打了一种药剂,让我变得暴怒无比!有时候根本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父亲说过,一定要控制好自己的脾气,不然那会要了我们的命,但是我不能,在竞技场的日子很快乐,因为我可以杀人,喝血吃肉!这已经足够了,直到我败给了你…”

    莫克说完,将一瓶烈酒喝光,擦着下巴,咧开了嘴,狰狞地笑着

    “也幸好败给了你,不然我的下场肯定很惨,也可能会命丧于此,上一场战斗的时候,我的胳膊已经受不了了,那个木精灵的虚空匕首里面有剧毒,本来想着这场先轻松的击败你

    因为他们说你挺有钱,击败你我可以分到一半,没想到还是输给了你,这是天意啊,哈哈”

    !!!

    竟然还有这个剧本,幸好自己的朋友提醒自己,不然真的玩完了这次

    “好冷啊!为什么我们不从南边离开?”莫克摸着下巴问道

    “那边准备打仗了,为了安全起见,我们还是从北部离开比较好,总不能有人从北方的幽灵之海冲过来吧,话说你这皮糙肉厚的,竟然会觉得冷?”

    柯达可是两只胳膊都裸露在外面的,而兽人莫克则穿着温暖的毛皮甲,裹得严严实实的

    “真不懂你们诺德人为什么能适应这种该死的寒冷!”莫克一直在抖动,刚才他们刚刚杀死一只雪狼,莫克如野兽一般痛饮了它的鲜血,把柯达都给看呆了,然后他把狼皮剥了下来,将狼肉用狼皮裹住,背在身上

    这里都是雪丘,而且积雪很厚,人在上面行走很困难,而且白茫茫的一片,很容易让人迷失方向,他俩准备先找到一个好地方过夜,明天再出发

    路过一个平坦的地方,他们发现了一顶帐篷,似乎还在烧着篝火,两人赶紧靠了过去,只看到一个穿着黑斗篷的人坐在火堆前

    听到声响,那人警惕的回过头盯着他们两个,柯达看到那人背后背着一把黑色的弓,几个箭筒放在旁边

    “你们是什么人?”

    柯达看到了她那红色的眼睛,是一个女人

    “别慌,我们只想找个好地方过夜”柯达表明自己并无其他意思

    “那找错地方了,这里不行,你们离开吧”

    “这…”柯达刚想说什么,被莫克拉住了

    “你们再往前走走,那里有一个遗迹,你们可以在那过夜,离它不远的地方也有一个矿场,你们去哪都行,就是不能在这里过夜”女子的声音虽然很好听,但是给人一股寒冷的感觉,是那种不寒而栗的感觉,虽然柯达是一个诺德人

    “走吧!”两人继续上路

    “我闻出来了,这个女人是一个盗贼,而且很危险,她的那把弓,可不是一般的弓,反正是我没有见到过的,而且盗贼的动作很敏捷,不是我们俩可以应付的那种,我怕会出什么差错”

    “哈哈,没想到你这么稳重?”

    “没办法,我这一生到现在,栽了几次都是在盗贼的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