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章 原来他心里真的有人

羿卿宸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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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件事……会是谁做的呢?”

    竺槿屏退了不知内情的红霜,独自坐在屋中思索。

    纸笺被竺槿拿在手中,翻来覆去看了很久,这纸笺没什么特别的,是很平常的样式,就连写着“广灵公主亲启”的字体,也是读书人最常用的字体,根本看不出什么。

    不过,竺槿很快意识到了,既然这纸笺上写明了让自己亲启,很明显是冲着自己来的,自己平日里从未得罪过什么人,如果非要说得罪的话,那便只有——

    利用山匪勾结戎羯的朝中之人。

    现在山匪已经全数被剿,那朝中之人自然无法再利用他们与戎羯人互通消息,想必那朝中之人也对自己参与此事有所察觉,这才特地派人,送来了这个很特殊的“礼物”。

    这是一种无声的警告。

    竺槿感觉到一股凉意,从背后蔓延到了全身,她不由得攥紧了拳头,剿匪一事,她本想着能借此机会,得知朝中内奸的身份,却没成想,内奸没抓到,倒反将自己给暴露了,她授意官府,将二当家单独关押,又亲自去了大牢见了二当家,这一切都叫内奸尽收眼底了。

    是啊,自己早该想到的,事情没有这么容易……

    “真是只老狐狸!”

    竺槿小声骂着,只觉得自己还是太年轻了,跟这个在朝中蛰伏多年都未曾露过一丝马脚的老狐狸相比,自己简直如同孩童一般幼稚,要不是之前,冥鸮替自己出去打探戎羯动向的时候,无意中发现了这伙山匪,自己怕是永远也不会知道,朝中竟然早就有人勾结了戎羯。

    如今看来,大齐所面临的敌人不止蠢蠢欲动的戎羯,还有潜伏在朝中的内奸,经历了这次挫折的竺槿,领悟出了一个道理,自己终究势单力薄,要想扳倒实力强大的对方,光凭自己一个人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要想战胜对方,就必须在朝中开辟属于自己的势力。

    可是,偌大的朝廷,又有谁能为自己所用呢?

    竺槿又想到了宿凌璋。

    一股没来由的酸涩充斥了竺槿的内心,在以前,不管是做驸马还是做自己的左膀右臂,宿凌璋都是最合适的人选,可现在……

    竺槿不知道宿凌璋还肯不肯为自己所用,她怕宿凌璋以为,自己是有意将他束在身边的,而且,自己对宿凌璋的态度——

    实在是不算清白。

    竺槿想来想去,还是决定去找宿凌璋,反正眼下也没有合适的人选,不如去问问宿凌璋的想法,万一宿凌璋会同意呢,如果宿凌璋同意了,自己尽量与他划清距离就好了。

    打定主意的竺槿立刻换了一身常服,没有带任何随从,独自一人出了府,步行一会儿后,竺槿来到了宿凌璋的“家”。

    看到院门上挂着的一把大锁,竺槿才想起来,今日不是休沐日,宿凌璋应该在禁军署里当值,想到这里的竺槿正准备转身离开,邻居忽然从自己家里探出了头。

    “哎,你是不是找原来住在这里的年轻公子啊?”邻居问道。

    竺槿有些诧异:“是啊……”

    “啊,他搬家了!”邻居冲竺槿说道,“他昨天就走了,家里的什么锅碗瓢盆,桌椅板凳,全都送给我了!”

    “啊?”竺槿十分意外,“这……那你知不知道,他搬去哪里了?”

    “不知道。”

    “好吧……”

    竺槿想不明白宿凌璋为什么会突然搬家,只好继续前往禁军署,想问问宿凌璋。这座宅子地段很好,离禁军署也很近,最重要的是,还不花钱,宿凌璋没什么理由要搬家啊!

    竺槿心里有些乱糟糟的,难道宿凌璋知道了,这座宅子是自己买给他的?竺槿不免有些胡思乱想,白皙如玉的手指相互绞着,很快就冻得通红,就在这时,一个熟悉的声音忽然传进了竺槿的耳朵。

    “哎?你怎么在这?”

    神思恍惚的竺槿猛然回神,她抬起头,正看到宿凌璋骑着高头大马,从一侧的街边走来。

    竺槿惊喜地迎了上去:

    “凌璋……”

    只可惜剩余的话还没说出口,竺槿整个人就呆住了——

    宿凌璋跳下了马,牵着马走到了巷口,巷口那里正有一个姑娘,怀中抱着一个食盒,在那里等着宿凌璋。

    宿凌璋冲着姑娘笑了笑道:“夏夏?你怎么会在这里?”

    竺槿远远躲到了街边的树后,看着宿凌璋和那个姑娘,那姑娘看起来和宿凌璋差不多大,虽然穿着朴素,但模样也很俏丽温婉,即便不施粉黛,也是个清丽动人的姑娘。

    这姑娘正是来给宿凌璋送饭的张亦夏,张亦夏将手中的食盒递给了宿凌璋,笑眼盈盈。

    “凌璋哥,我来给你送饭呀!你不是说,你当值地方的伙食很差吗?这不,我特地给你做了你喜欢的菜!”

    宿凌璋握了握张亦夏冰冷的手:“那你怎么不去署里等我呀?在这里等我,多冷啊!”

    张亦夏吸了吸通红的鼻尖,有些委屈:“你当值的地方不让我进,我说我是来找你的,他们也不让我进去……后来他们告诉我,你常来这条街附近巡视,我就干脆在这里等你了!”

    宿凌璋有些感动,她将自己带着毛领的披风解下来,盖在了张亦夏身上,而张亦夏被冻红的脸上,忽然又多了几分绯红。

    张亦夏从怀中掏出了一个物件,塞到了宿凌璋的手里,宿凌璋拿起一看,原来是一副暖和又精美的皮手套,细细摸去,这手套外面的皮子细腻又柔软,与平常所见的手套都不一样。

    “凌璋哥,伯母给你赶制了那么多冬衣,我也给你赶制了一副手套,这样你在冬日骑马的时候,就不会冻手了……昨日忘记拿给你了,我就直接给你送来了!”

    宿凌璋十分感激地收下了皮手套,她问张亦夏:“这手套用的皮子,不是普通的皮子吧?是不是花了很多钱?”

    张亦夏摇了摇头:“凌璋哥,你忘啦?之前我跟你提到过的孔屠户家的儿子孔得男……他们家做的是屠宰的生意,有时候也帮猎户屠宰一些猎物,猎户们有时会送给他们一些猎物身上的东西……在得知我要来京城之后,他就送了我一张鹿皮,我就想着,用它给你做一副手套……”

    “夏夏真是有心了!……对了,你哥有吗?”

    “他一个大男人家,要什么鹿皮手套呀!”张亦夏撇撇嘴,“再说,他整日待在衙门里,又不像你,天天都要往外面跑,我就只给你一个人做了,女孩子家,要注意保暖……”

    宿凌璋发现,自从张亦夏得知了自己的身份后,就将自己当做姐姐来关心了。宿凌璋替张亦夏拢了拢身上的披风:“外面太冷了,走,我带你去回署里去!”

    寒风忽起,将树上的积雪吹了下来,宿凌璋小心地给张亦夏掸去了发丝上的雪花,就牵着马,带着张亦夏离开了。

    躲在树后的竺槿,将这一幕全然看了个真切,看着二人有说有笑地离去,竺槿鼻子一酸,眼尾顷刻间就红了。

    “原来……他的心里……真的已经有人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