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财帛动人心,酒鬼吹牛逼

函数的自变量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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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猎鹰的未必都是高手,但是劫财的必然不会是菜鸟,这次尾随薛慕澜的有四个人,是一个猎鹰小团伙。

    看到这四人起身,很多蠢蠢欲动的人都坐下了,不是因为这四人实力最强,而是这四人搭配最完备。

    一个扛有大盾,一个持有长剑,两个弓箭手,有攻有守,有近程有远程,要想对付这种组合,除非实力上能够做到碾压。

    猎鹰场大多也是四人组,不过很少会有弓箭手,因为是要捕捉活鹰,而不是杀鹰,弓箭手的作用就很小,即便上阵他们也都会改用钢珠,而不是弓箭。

    这样一来,他们的实力发挥不出几成,所以很少有团队配备弓箭手。

    但是弓箭手用来杀人打劫,在森林里绝对是首选。

    森林是弓箭手的天堂,这话可不是乱说的。

    如果有人被这种队伍盯上,基本上可以说是死定了,特别是在森林里,而且还是夜间的森林。

    想要活命,除非有奇迹产生。

    奇迹这种东西,并不会平白无故的出现,它也需要有逻辑,这就是所谓的机会总是给有准备的人。

    薛慕澜如果不是因为急于找人的话,她此刻已经是一具尸体了。

    因为那四人的计划是:入林之后,剑手和盾手尾随,弓箭手跑到前面埋伏,最后围猎。

    除了圣人,根本不可能有别的人能在这种围猎中逃脱。

    但是薛慕澜的做法出乎了四人的意料,在进入森林后,她直接用轻功全速冲刺。

    她练的是《光》里面的轻功步伐,这是刺蛙的步伐,速度快,但是不持久。

    四人一看,顿时傻了,两名弓箭手立刻抛下剑手和盾手,追了上去。

    这要是没盯住,黑夜的森林里去找一个人,别说他们就四个人,就是把猎鹰营地的四千人都叫过来,也不一定找的到。

    黑夜的森林对薛慕澜的前进有很大的阻碍,这毕竟是她第一次来到西凉,地形的不熟悉,全靠她收放自如的步伐来调整身形,不然早撞到树上了。

    为此她的速度不及平常的一半,而两名弓箭手是这片森林的常客,对他们来说,这里的每一寸地方,都已经踏入过无数遍,所以,他们能紧紧咬住薛慕澜。

    可是,光盯住并没多大作用,他们的计划是围猎,弓箭手要包抄到前面去。

    这样追着,声音很大,很容易被对手发现,一旦对手发现了他们的追击,不再直线奔跑,而是东躲西藏,在夜里,是很容易追丢的。

    在发现无法包抄过去的情况下,弓箭手决定先下手为强,毕竟他们都是远程攻击的,但是他们没有用弓箭,而是用钢珠。

    因为用弓箭的话,在黑夜中,极有可能直接把对方射杀。

    他们的目的是先活捉,然后尽可能的拿到更多的银子再灭口,而不是杀人后拣尸。

    这两者的区别在于,后者,只能靠搜身拿到尸体身上的钱,前者可能拿到对方没带在身上的钱财。

    猎鹰人来西凉都是搏命来的,没人会带很多钱财过来。

    那些钱可能放在汉中的钱庄,也可能寄存在西凉的客栈中。

    从薛慕澜身上只带一张银票来看,四人认为她肯定没带所有的家当,谁会把全副身家变成一张银票?

    对这么一条从没见过的大鱼,他们要捉活的来试试运气。

    薛慕澜在全力的冲刺中,她还要小心的躲避前方乱七八糟的树枝,因此她的注意力相当的集中,根本无暇注意身后的动静,直到两位弓箭手的钢珠重重的打到了她的腿上。

    射人先射马,追人先打腿,这本就是最简单的道理。

    钢珠并不是很大,因为那些都是为猎鹰准备的,钢珠的作用是打伤鹰,而不是打死鹰,所以不会太大,薛慕澜也就伤的并不重,但是,也足够她受的了。

    两腿受伤,她瞬间失去平衡,整个人在林中足足滚出有好几丈。

    在翻滚的时候,她才发现后面有弓箭手,而她的脚已经疼的站不起来了。

    多年当兵的生涯让她的忍痛能力超乎常人,她没有喊,也没有动,只是直挺挺的躺在地上。

    虽然是在黑夜中,但是如果是两名弓箭手要杀她,那她早死了,不可能仅仅是腿部受伤。

    所以,弓箭手的目的不是杀她,而是另有图谋。

    那么,以她现在双腿都受伤的状态,无论是想要逃跑,或者是击杀两位弓箭手,那都是绝无可能。

    既然不能力敌,那就智取,既然你们不想杀我,那么我就装死给你看!

    薛慕澜就这样直直的躺在地上,闭着眼睛,一动不动,连呼吸都憋住了。

    黑夜中,两位靠近她的弓箭手面面相觑。

    不会吧,明明只是打中腿,这位跑的比马还快的家伙就这么倒下了,弓箭手怀疑着,又是噗噗两下钢珠打在腿上。

    他们要试试这位家伙是不是真不会动了,他们没有打要害,因为不动也可能是晕过去了。

    那两下钢珠比刚才的还要狠,薛慕澜感觉骨头都快要断了,但是她依旧没用动,连牙齿都不曾咬一下。

    在军营对战练习的时候,受的伤痛可不比这个差,当兵久了,大多是硬骨头。

    是真的倒下了!于是两位弓箭手弯下身子,来探查一下她是死了还是晕了。

    然后他们两个都死了,在黑夜里,没有剑光,但是有剑斩出。

    在双腿动不了的情况下,薛慕澜无法使用更厉害的剑技,只是普通的斩击,但那是连青蛙舌头都能斩断的剑术,割破两个弓箭手的咽喉,那真的是小菜一碟。

    弓箭手倒下的时候,都还保持着去探查的姿势,他们的眼中甚至都来不及流露出恐惧,死亡有时候来的就是那么快,来的让人毫无反应。

    薛慕澜喘着气,坐直了身体,她不停的用双手揉着受伤的腿,她能感受到,小腿处肿了好几个包。

    这情况,是走不了了,但是她还能爬,她用力的爬到一颗树后,把自己掩藏起来,因为她不知道,后面还会不会有杀手。

    当薛慕澜做好这一切,黑夜又恢复了安静,安静的让人发慌。

    最慌的就是剑手和盾手,他们的两名伙伴追出去了,很快就消失不见,按他们的想法,弓箭手包抄后会立刻行动,限制对手前进,然后他们跟上。

    但是他们追了很远,前方一直没有动静,这使得他们不得不停了下来。

    因为事发突然,他们和弓箭手并没约定在路上留下标记,此刻他们已经失去了追踪的目标,在森林里,没了目标,那还怎么追?

    两个人皱着眉头,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拿不定注意。

    等,最终他们做出了一致的选择,与其在森林里瞎转,不如等弓箭手回来,在黑夜的森林里,他们不认为两位弓箭手会出事,即便打不过对方,保命还是很容易的。

    于是,他们在这头等弓箭手回来,薛慕澜在那头等杀手的到来。

    在情况未明的时候,等,看上去是一种很明智的选择,但未必会是最好的选择。

    有人等,有人却不在等,汴梁三人正举着火把,在森林中前进。

    火把很大,但是在森林里却不算什么,如果是隔着几米远,可能看过去就像是一个萤火虫的光亮,森林里的树实在是太多了。

    要是有几十米远的话,那根本见不到一点光亮。

    薛慕澜看到了火光,说明汴梁走的路离她藏身的距离很近,但是她以为是杀手寻找过来,连忙将身子藏好。

    她能听到三人急切的脚步声,可她并没有伸出头去看一看,不然,以她的视力,一定能发现汴梁。

    事情有时候就是那么凑巧,两人又一次插肩而过。

    汴梁很快走到了猎鹰营地,此刻营地里的人更多了,很多人没地方歇脚,都在营地外面露营。

    这让汴梁很难找人,他一个一个的辨识着,像是在查户口,让大家很不自在,有几个已经出言不逊了,要不是猎鹰营地有守卫,只怕有人要动手。

    “这不太合适吧。”唐帅说着,几天后大家都是去猎鹰场的,得罪那么多人,可不是好事。

    汴梁想想也是,他明明是光明正大的找人,何必如此偷偷摸摸的一个个看,于是他大声喊,“薛慕澜!”

    他的声音全营地的人都听得到,可是没有任何回应。

    该死的二弟,你到底去哪里了!汴梁心里焦急,却又无计可施,望着黑夜中的森林,他的心比夜色还黑暗,找不到一丝光明和方向。

    “去酒馆碰碰运气!”回想着他来到这个世间的点点滴滴,他隐隐间觉得,酒馆是他最幸运的场所。

    在新野城,酒馆让他遇到了薛慕澜,在潼关,酒馆中认识了老板娘,在汉中城,酒馆让他敲诈了六百两银子,仿佛冥冥中注定的一般,不知道这次会给他带来什么?

    酒馆,本就是打听消息的最佳场所。

    汴梁三人坐下不久,就听旁边有人争吵,一个满脸通红的酒鬼说,“你骗谁呢,有哪家少爷会带着三百两银票来营地,还找不开钱,你这大话说的也太不靠谱了。”

    另一个急红了眼,“谁骗你啊,不信你问老板!”

    酒鬼还是不信,“这不过是老板讲故事吸引顾客的手段,你又何必当真。”

    急红眼的人说,“你自己来的晚,这边好多人都看到了。”

    酒鬼说,“那好,我也不问老板,你告诉我是那位少爷,我亲自去问问。”

    急红眼的人说,“他进了森林,待会他回来,我指给你看。”

    酒鬼呵呵笑道,“好一个死无对证的故事,拿去骗骗三岁小孩还差不多。”

    。。。。。。

    听到这里,汴梁突然警觉起来,他立刻上前问那位急红眼的顾客,“兄台,你说的那位少爷是不是长的比较娘,下巴上还有颗痣?”

    薛慕澜身上有三百两银票,他是知道的,听他们这么一吵,汴梁隐隐间觉得自己的运气又开始爆表了。

    可这那是什么运气,这是今晚酒店最大的新闻,几乎喝了几杯酒的猎鹰人都会对新来的人讲这个故事,然后就引起争吵。

    刚开始老板还出来说话,后来干脆任由大家争吵了。

    急红眼的人想想说,“痣没看清,但是少爷娘还是挺娘的,那眼睛,那鼻子,那小口,比汉中月雅阁的头牌还标志,可惜了,长在了男人脸上。”

    “是他!我相信你说的是真的。”汴梁感激的拍了拍急红眼的人说,顺便为他证明一下,瞬间又遭到了酒鬼的一堆乱喷,汴梁可没时间再和他们争辩,立刻带上唐帅再次进了森林。

    唐帅本来是不打算再给他帮忙的,毕竟他们只不过一顿烤鹰的交情,陪汴梁到猎鹰场已算是还了人情,至于回营地,是他们想回来休息,再去森林,就肯定不愿意了。

    可是三百两的故事一听到,他们立刻来劲了,找一个富家公子,说不定还能结交一下,这事情谁不愿意呢?

    于是三人急匆匆的来,又急匆匆的走,只不过这次是边走边喊,“薛慕澜,你在那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