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一问知鹰王,一箭再追魂

函数的自变量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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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是八月底,西风起。

    知鹰老人早早的起床,等候在捕鹰村的村口,这里是去猎鹰场的必经之路,而他在这里,等了已经二十多年了。

    没有人知道他的名字,大家都叫他知鹰老人,因为他非常熟悉猎鹰场。

    每年九月,大把大把的人从各地赶来西凉猎鹰。

    要知道,一只好的鹰价值在一百两银子以上,即便是鹰蛋,也能卖二两银子。

    这买卖,绝对是天底下最划算的买卖。

    不过容易赚的钱,风险都比较大,每年死在猎鹰场的人们没有一万,也有八千,可是这依旧挡不住猎鹰人的贪婪之心。

    为此,知鹰老人就专门等在村口,给每位来到这里的猎鹰人讲讲他知道的事情。

    时间一久,所有的西凉人都知道了这位知鹰老人,连外乡也流传着他的传说,大家都佩服他的坚持和善意。

    这世间,总有人在坚持做他认为有意义的事情,正如这位老人。

    过了草原,薛慕澜让马放慢了速度,走到村口时,她就看到了老人。

    “你们好,年轻人。”老人热情的招呼着,“你们要去猎鹰吗?”

    “是啊。”薛慕澜回答,“您是知鹰老人吧。”

    襄阳城原本是南朝离西凉最近的城市,南朝的猎鹰人也大都在襄阳,所以薛慕澜是听说过这位老人的。

    “是我,是我。”对于知道他的人,老人显得更客气了,他说,“你们准备去抓什么鹰。”

    在襄阳的猎鹰场中,最常见的是海东青和金雕,它们可是很凶猛的。

    “我们要去抓鹰王。”薛慕澜说,“您知道鹰王在那里吗?”

    “鹰王?”老人突然瞪大了眼睛,他在这里二十多年了,还是第一次听说有人要去抓鹰王。

    “你们不是在开玩笑吧。”他问。

    “当然是真的。”汴梁插嘴道,他很喜欢那种让人惊讶的感觉。

    “我建议你们不要去。”老人的神情有些黯淡。

    当年他父亲的团队就是在鹰王的爪下丧生,二十多个人,就活了他一个。

    他永远忘不了鹰王抓着两个人腾飞,飞的同时还能用喙将人啄死,它先啄双眼,再啄心肝,残忍无比。

    “放心,我很能打的。”汴梁伸出拳头,在老人鼻子底下转了两圈。

    薛慕澜又白了他一眼,可惜汴梁坐她前面,这白眼算是浪费了,她说,“老人家,您能告诉我们怎样找到鹰王吗?我们会小心的。”

    “好吧。”知鹰老人开始回忆:

    这个村叫做捕鹰村,但实际上很少有人捕鹰,大多是以养马和养鹰为生。

    村子前有片空地,用竹篱笆围起来,里面有很多村里人养的鹰,供外乡人捕捉,所以又叫捕鹰场。

    过了捕鹰场,有一片小森林,森林的中间有个猎鹰营地,那是胡国派军队驻守的营地,人不多,主要都是神箭手,猎鹰人可以在那里得到各种补给。

    出了森林,有一大片空旷的平原,那就是猎鹰场了。

    鹰巢大多在森林里面的大树上,猎鹰营地所在的森林叫过客森林。

    这边的鹰大多是从外地飞过来的,攻击力不强,也是猎鹰人主要捕猎的对象。

    过了猎鹰场那边的森林叫死亡森林,里面的鹰都是西凉本地鹰,又叫领地鹰。

    鹰是种很凶悍的禽类,都有极强的领地意识,这边的领地鹰多了,就会有争斗,争斗到最后,决出了最强的那个就是鹰王,所有的领地鹰都听命于鹰王。

    它们的特点时会团队协作,所以,在猎鹰场靠近死亡森林的地方,也就是领地鹰出没的地方,每年都是死人最多的。

    可是,鹰王并不在死亡森林内,想要见到鹰王,就必须想办法穿过死亡森林。

    过去之后,会有一个小小的峡谷,那边去的人极少,老人当年刚好去过,那里被他称之为修罗场,而修罗场后面的森林,就是鹰王所在的森林,是修罗森林。

    “你们千万不要小看领地鹰。”老人嘱咐他们,他并没有继续劝说,因为他知道,凭两个人想穿越死亡森林,那是痴人说梦。

    猎鹰场,在西凉,有钱拿,没命花,说的就是遍地是鹰,遍地是钱,但是拿这钱可是随时会丧命。

    “谢谢。”薛慕澜轻轻的夹了下马肚,马儿又朝前跑去。

    由于是在村子里,薛慕澜让马跑的并不快。

    进村后,首先看到的是各种圆形的石头屋,房屋都不高,屋顶是用牛皮做成。

    西凉的人民原先都是游牧名族,住的是蒙古包,胡国建国后,蒙古包的顶保留了下来,但是墙壁改成了石头。

    一排排圆屋建在那里,看上去怪怪的,而更怪的是屋子前正在啄米的鹰,就像小鸡一样。

    西凉人不养鸡,只养鹰。

    路边也有些西凉人举着双手在叫卖他们手中站着的猎鹰,个头都有牛头那么大,翅膀一展,能遮住西凉人的半边身子。

    再往远处看,有不少鹰在空中盘旋,不时能见到它们俯冲而下,将野兔等猎物扑在爪下,此时放鹰人就会上前抓住猎物,并从口袋里掏出一块新鲜的肉喂给他的猎鹰。

    “真是个好东西。”汴梁感叹。

    这要养上个十只八只,一家人躺着就有吃的,难怪猎鹰这么贵。

    他正在想着这次要多抓几只鹰回去,村子里突然窜出几个人,喊着,“盗马贼,抓盗马贼!”

    谁这么缺德,偷人家东西,他正想骂,突然想到了什么,扭头朝薛慕澜望去。

    薛慕澜也想到了,不过她并不怎么惊慌,她又不是没钱,只是在马场上找不到主人,那就等主人找上来再付钱。

    可是,她低估了西凉人的民风,那是相当的彪悍,在几个人跑到她面前的时候,村里的屋子内又跑出了很多人,朝他们围来。

    “不好意思啊,各位。”两人跳下马来,薛慕澜对围上来的人抱拳道,“我们从远方来,路过马场,因为找不到老板,就先借了一匹,先说清楚,我们绝对不是盗马贼。”

    有个绑着小辫子的中年汉子说,“你们明明偷了马,还想抵赖?”

    “就是,就是!”旁边的人起哄中,

    有人说,“把他们抓到县城去,请县太爷发落。”

    也有人说,“西凉马也敢偷,得狠狠得揍一顿,让他们长长记性。”

    。。。。。。

    一时间,七嘴八舌,越说越离谱,到最后,喊杀头的人都出来了。

    汴梁赶紧取出一张三十两的银票,双手举过头顶,向周围的人示意了他的诚意。

    银票所到之处,立刻没有了声音。

    西凉马是骏,西凉马也不便宜,但是三十两银子足够买两匹马了,就算是马主人,那位小辫子接过银票,也立刻换了一副嘴脸,“既然这位兄弟这么有诚意,这事就算了。”

    薛慕澜很生气,她说,“凭什么给他们那么多钱。”

    她不是在意多花了银子,她是被刚才那伙人的话给气的,差点就拔剑了。

    “大姐,银子能解决的事情,需要杀人吗?他们不过是普通的老百姓。”汴梁解释道。

    他自穿越以来,从来没杀过一个人,因为他觉的杀人是件非常非常残酷的事情,也是他的记忆所不能接受的。

    可是,他不能接受,并不代表所有人都这样,事实上,在这个世间,杀人是很多人都不在意的事情,追魂就是其中一个。

    “噗”追魂独有的黑色羽箭射入小辫子的胸膛,可怜他手中还握着银票,笑容却就此终结。

    他杀小辫子,只因为他们得罪了小姐,像这种事情,他不是第一次做了。

    他也不会在动手前先询问一下小姐的意思,作为亲兵,就是主人身边最忠诚的狗,谁对主人不敬,就咬死谁。

    人群立刻就哗然了,有哭的,有跑的,更多的是喊打喊杀喊报仇的。

    可问题是,他们根本找不到报仇的对象,追魂是从森林中射出这一箭的。

    然而,这时候不冷静的不止是那群村民,薛慕澜在见到那支箭后,她也失去了理智,大声喊着,“禽兽出来!我要杀了你!”

    汴梁一听,糟了,本来这村民找不到仇人,也不会找他们麻烦,这一喊,就说明,仇人是他们认识的,那么村民找不到追魂,肯定会找他们的麻烦。

    这麻烦不是指村民会对他们做什么,因为薛慕澜的话说明了他们的立场,和追魂不是朋友,而是敌人。

    这麻烦是村民会让他们提供凶手的信息,而他们也不知道追魂在那。

    果然,暴动的村民们停止了四下收索,立刻又朝两人包围过来。

    “你搞错了,追魂的箭不是这个颜色!”汴梁想摆脱麻烦,故意这么说,说完还朝薛慕澜眨眨眼。

    薛慕澜却不理她,抽剑在手,大步向前,直接朝森林处冲了过去。

    以她的眼力,从箭的指向,她就能判断出箭手的大概方位。

    村民们能感受到她身上的杀气,有人已经减缓了脚步,但终究是有那么几个不长眼的,挡在薛慕澜冲刺的路上。

    于是,那些人被撞飞,薛慕澜就像一头复仇的犀牛,硬生生的冲破了村民的包围圈。

    汴梁就没那么幸运了,他不是撞不过去,但是他下不了手。

    自从得知自己的力量后,他一直刻意收敛着,从新野到潼关,从潼关到汉中,不到生死关头,他都选择不出手。

    特别是面对一群村民,看上去很淳朴,又团结的村民。

    “各位大爷,大叔,大哥,大姐。”汴梁喊了一大串称呼,发现还有几个小朋友没包括在里面,他也顾不得了,因为此刻他被围住,而薛慕澜已经进了森林。

    “别挤别挤,放心放心。”汴梁努力的从口袋里掏出几张银票说,“我这还剩四十两银子,押在你们这里,你们让我进森林,抓到凶手,你们还给我,抓不到凶手,你们用银子给那位死去的爷办后事。”

    果然是有钱好办事,他手中的银票一出,大家都抢银票去了。

    “这个懒货。”汴梁无奈的背起行囊,往森林里走去。

    他那二弟,这仇怨真的有那么深吗?他想不通。